在一起不幸福,分開又會痛苦,怎麼辦?
幸福是什麼?幸福就是兩個人從相互產生好感然後在一起,在一起以後發現對方身上也有一些你不喜歡的缺點,然後相互包容,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這個時候兩個人的感情就進入了磨合期,只要雙方互相磨合得好,這個時期就會過去,兩個人就可以很幸福,很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快樂,不幸福,但是又捨不得分開,只能說明你們還處在磨合期,還沒有磨合好。
要想度過磨合期,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等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雙方各自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從來不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那麼兩個人就會永遠處在磨合期,這個磨合期永遠不會過去,兩個人在一起當然就不會幸福!
所以說,你們不妨各自都考慮一下自身的問題,各自都學會從自身尋找兩個人在一起不幸福的原因,然後相互溝通,各自改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雙方還一直在抱怨對方身上的問題,從來都不會考慮自身的問題,那麼你們永遠都不會幸福!
如果你們雙方或者其中一方做不到,那不妨選擇分開,分開雖然會痛苦,但是長痛不如短痛,與其彼此之間互相折磨,還不如分開得好。如果你們雙方能夠做出改變,你們一定可以獲得幸福!如果不改變,不管你們以後選擇誰,都未必會幸福!
祝你幸福!
交給時間,時間是治療創傷的良藥。
你自己要相信長痛不如短痛,痛苦是肯定的,但是終將過去,世間萬物來了又去,問問自己,5年後的你還會因為這個而痛苦嗎?如果不會,現在也勸自己把心放開點,轉移自己注意力,比如健身旅遊都是不錯的調節方法。
你的痛苦是自己對自己的折磨,選擇放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如果雙方在一起都是一種折磨的話,不如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相信命運會給你一個答案,或喜或悲,路,終究是要自己走的。
對的起自己,善始善終,重新選擇自己認為對的。
長痛不如短痛,用陣痛結束不幸福,開始新的生活。
現在的社會婚姻沒有文革時期那麼複雜,離婚不需要組織證明,這說明好聚好散。在一起不幸福,分手又感覺心痛,說明婚前你們愛過對方,但是沒有發現彼此之間的缺點,而婚後又不能相互包容對方,造成幸福感缺失。一旦提起分手的話,又有一點感情放不下,所以痛苦。建議先分居一段,都冷靜一下,如果能過一起就安安生生的生活,如果不行分開最好,長痛不如短痛。
任何兩個人在一起都不可能特別契合,都是經過很長時間磨合,才會慢慢幸福
相愛容易相處難,明明是愛著對方,卻又很難相處一起生活,人就是這樣自相矛盾,或者分開一下或更好
想起一句矯情的話,走近你就走近了痛苦,遠離你就遠離了幸福!心裡總有比較,哪個選擇更痛苦,實則早有答案,不願面對而已!抑或,其實處於被選擇狀態,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
分開,哪是還沒有找到對的人,如果找到了,一個互相愛的人,你就不覺的痛苦,在一起不幸福是事實,就不要在一起了,在找一個幸福,還是不幸福,只有在一起才知道,什麼樣的才是你幸福的標準,向那個方向去找,總會找到的,不要委屈了自己。
分開。既然不幸福,難道要一輩子都這樣不幸福下去嗎?生而為人,大家都是第一次,為什麼不去追求幸福而因為害怕一時的痛苦而委屈自己?
痛苦意味著難捨難分,何不互相溝通,讓彼此更幸福。
推薦閱讀:
※你的原生家庭是怎樣的,所以,現在的你幸福嗎?
※為什麼你還單身?送你一本脫單寶典!白日夢,請幻想!(day24)
※現實的生活中,你認為最幸福的事是什麼呢?
※暗戀的他做了什麼事情你覺得超級幸福?
TAG: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