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租客害死章子欣到底出於什麼動機?他們倆自己為什麼雙雙自殺?
杭州被租客帶走的女童已找到遺體,默哀!
關於事件的追蹤和迷案預判推理,分析如下:
申明:此文章純屬推理,可以選擇拍磚、批評、不信!並祝願小女孩天堂安好!
此案件推理分析:
這是前天的預測判斷(見作者悟空回答):
小孩生存幾率變小,受害於出租男女的幾率極大;受害時間在7日19時至22時的3個小時之間,地點在象山海域附近;殺害溺水的可能性最大,屍首可能仍在海域中。
7月13日,終於在象山海域找到女童遺體,吻合先前預判。
為此,繼續分析作案動機:
一、排除拐賣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第一,出租男女不隱瞞身份。
第二、出租男女在失蹤前不斷與失蹤女孩親人互動。
第三、女孩年齡偏大,已明事理。
第四、出租男女雙雙自殺。
二、排除父母做局
因為父母沒有因為搶奪孩子撫養權的動機,更沒有牟利的動機。
三,兇手嫌疑人:出租男女
分析理由:
1、出租男女的境況都表明他們經濟艱難、無臉歸家、生無可戀。
2、男女雙方殉情已經蓄謀已久。
因為無論是出租房屋前買票準備離開淳安的時間,還是答應女孩爺爺回家的時間,包括承諾女孩父親歸家的時間都是7月6日,而女孩失蹤和出租男女自殺都在6日的後一天,即7月7日。
顯然,這個時間是男女雙方早就協商預定的不變更的殉情時間。
3、男女雙方殉情的地點一直在踩點和變換中。
出租男女的殉情地點,他們事先協商大概地點是一個風景秀麗的地方,所以他們的行蹤從雲南、福建、杭州、寧波等地的名勝風景區,一是生前的旅遊滿足,二是夫妻生前寄情,三是踩點殉情地。
他們可能最後選定殉情地是淳安千島湖,事後發現千島湖並不合適,準備乘機離開,準備另擇地點。
但是,當發現小女孩章子欣後發生了改變,特別是可能一方殉情意志不堅定,被另一方懷疑逃生可能,因此,他們認為還有可能在預定的殉情時間裡,可以滿足其變態心理,明確了作案動機,後精心布局。
他們騙走小女孩章子欣有三個作案動機:
第一、滿足其生前作父母的親子心態。
第二、滿足其某種變態信仰或者是某種歪理觀念。
第三、在雙雙殉情前,先共同實施犯罪殺害小女孩,實現義無反顧和防止一方違背約定而逃避殉情的行為發生。
從出租男女溺水殉情用衣服纏繞一起,逐步走向深水區,可以說明了他們已經生死同結、義無反顧、絕不反悔逃避的殉情行為,以此實現他們的生前承諾。
不與女童同地殉情是避諱,是害怕回憶女童被害情形。
事件回顧:
事件人物梳理:
租客男:梁某華:男、43歲、廣東省化州市人。
家有妻室,家有上初中男孩和未上學的女孩,因前幾年養雞虧本欠債而離家出走,10多年來從未回家,哪怕是父親離世也沒有回家料理。
後與租客女以夫妻名義同居。
租客女:謝某芳:女、46歲、廣東省化州市。
兩次離婚,無小孩,騙取親人數十萬元巨款未還,多年離家失去家人聯繫,親人記恨,不敢回家。
後與租客男以夫妻名義同居。
章子欣: 9歲,淳安縣千島湖鎮青溪村人,5歲母親離家出走,父親離家打工,跟隨爺爺、奶奶留守家中,缺失母愛和父愛。
7月4日被出租男女以作花童為名帶走,至今未歸,牽動全國人的心。
女孩母親:與女孩父親打工相識,結為夫妻,後生下失蹤女孩章子欣,5年後因夫妻性格不合,離家出走,直到女孩7月8日失蹤的這一天,辦理了離婚手續。
女孩父親:在女孩母親離家後,一直外出打工撫養女孩,當出租男女表示要帶走女兒去上海參加婚禮時,得知消息表示反對,但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女章子欣在其爺爺、奶奶同意後被帶走。
女孩爺爺:淳安縣千島湖鎮青溪村從事農業,自產自銷水果,結識了有意接近的出租男女,並把自家一層房子出租給上述出租男女。
前不久,出租男女聲稱退回了7月6日回家的車票,並請求租住在小女孩家中。
出租男女梁某華和謝某芳以夫妻名義居住其家,並取得了缺失父母愛的女孩章子欣和她爺爺的信任,並於7月4日將女孩帶走淳安,直到女孩失蹤事件發生。
女孩奶奶:與章子欣的爺爺一家相依為命,輕信出租男女帶其孫女作花童後給回報為由哄騙,最後讓其帶走了小女孩章子欣。
事件時間梳理:
7月4日,女童章子欣被兩名租客帶離杭州淳安
6日,三人出現在寧波海曙區的一酒店 7日上午,三人退房離開酒店
7日17時許,三人經過寧波象山一酒店門口
7日19時許,三人出現在松蘭山往爵溪街道的路上
7日22時許,兩名租客出現在松蘭山往爵溪街道的路上,未見章子欣身影
7日23時許,兩名租客在爵溪街道乘計程車離開
8日,兩名租客的屍體浮在寧波鄞州區東錢湖上,兩人用衣服綁在一起
7月10日18點40左右,象山海岸線,發現了孩子的市民卡。
7月12日,警方和海域方面擴大搜索範圍,女童仍下落不明。
7月13日下午3點,警方宣布女童遺體在象山海域找到。
會不會,本來兩租客,本來就是厭世,想找個時間雙雙自殺的,然而出於一直女方沒有孩子,一直想找個孩子陪幾天玩玩,好了了心愿,好了就帶回去,再去自殺的,結果可能,女孩爸爸,不信任他們,在微信還說了一些氣話,比如不馬上帶回來就報警什麼的,或者其他更氣人的話,結果把他兩激怒了,就乾脆拉小女孩陪葬,就在景區那裡給殺了,當然也可能真的女孩在玩的途中出了意外,但可能性不大,因為這也太巧合了。從租客,各地旅遊,不吝嗇花錢,應該自殺是早有預謀的,要在走之前看看世界,還有找個女孩,陪伴最後幾天,了卻最後心愿。 再次翻看整個過程,我現在還是傾向於,整個事件就是預謀的,租客一早便是預謀自殺,還要拉個小孩一起上路的,從尋找小孩,有計劃的租房,帶走小孩到處走,就是為了尋找地點,等到選好的日期和時間上路。沒有找到合適地點時,故意拖住家屬,防止家屬報警,所以那幾天女孩爸爸,急了,租客也就更急了,到處趕時間尋找合適地點,最後事成了
動機就是:一對有共同特點(遊手好閒,東借西騙,好吃懶做)的情侶,準備把錢用完了好自殺。無意發現這個小女孩很可愛,由於女騙子沒孩子當看見這個小孩時感覺很親切所以想騙去死了後當自己的孩子。她們開始可能三個已經都跳海了,但在掉在海里後可能騙子突然感覺會被海水衝散,或怕在海里被魚吃掉所以又上岸,小孩這時卻已經被沖走了。他們上岸後又商量在湖裡自殺,所以又去了湖邊,綁在一起自殺了。
這些天,小子欣的命運牽動著眾多人的心,可能我們潛意識裡在知道租客已經自殺的那一刻就想著小子欣凶多吉少,但是在未發現遺體前,大家還是抱著一絲的僥倖。然面,僥倖終究是僥倖。
小子欣的爸爸昨天從淳安趕到象山,見了女兒最後一面,接下來將解剖確定死因,可憐的孩子,躺在那冰冷的殯儀館,想著都為她心疼。
租客已死,他們為什麼要帶小子欣出去,最後為什麼又要害死她,我們等待著最新消息的披露,或許永遠都是個謎。但是,從小子欣事件,還是提醒所有的人以下問題:
一、誰來關懷留守兒童?才九歲的孩子,爸爸媽媽早已離婚,子欣跟著爺爺奶奶過。爸爸離得遠,管不到她,媽媽似乎就更跟她相隔甚遠,既沒法管,也沒有能力管。早知如此,為何要生下她?
這年頭,或許誰的生活都不容易,但是,這並不能成成人拋棄孩子不管的理由。爺爺奶奶不是孩子的監護人,父母才是。試問,做父母的章爸章媽盡到監護人的責任了嗎?或許正是因為你們的疏忽,才層致孩子的不幸。
二、誰來給孩子愛?小子欣的奶奶說,子欣跟租客特別投緣,關係特別好。媒體的配圖似乎也證明了如此。他們坐在沙發上的配圖,還有後來出門後三個人一起的截圖,似乎都在證明這一點。看了這個,我在想,這是為什麼?一個孩子為什麼會跟陌生人那麼親近?
理由只有一個,這個孩子平時嚴重缺乏愛,缺少關懷。當有一個人對她好一點的時候,她就會本能地粘人,被對方所吸引。如果一個平日里生活在充滿愛的環境中的孩子,她是不會如此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父母缺失的愛害了子欣。
三、為什麼壞人能輕而易舉地把孩子帶走?從種種線索來看,租客先從住的快捷酒店,然後再租住到章家,完全是提前有預謀的。一個在家裡沒住幾天的租客說要把孩子帶上海去,章家人就信了,就任由著人家把孩子帶走了。從7月4日到7月8日這幾天,子欣就一直跟這兩個「熟悉的陌生人」生活在一起,想想都可怕,以她僅僅九歲的年紀,他們無論對她施以怎樣的暴行,她都無力反抗。
我們不知道小子欣在臨死前的那三個小時里經歷了什麼,是不是還很天真地認為他們會帶她去上海玩?直到他們露出了睜眝的面容。或許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了。
有報道說子欣家住在淳安的一個山坡上,那裡人口很少,沒有幾戶人家,子欣的爺爺奶奶大概也很少出門,很少接觸外面的世界。或許在他們看來,所有的人都跟他們一樣思想單純,為人純樸,卻不知道惡人早就對他們家小子欣伸出了魔爪。
我們看小子欣的照片也同樣能感覺到,這孩子單純可愛陽光,不知道那一對惡人怎麼下得去手?
四、子欣事件對在外打工的爸媽是一種警醒。
你是不是還在外面忙著掙錢而完全忘了呆在家裡的年幼的兒女?有沒有想過一旦孩子出了事,將承受怎樣的打擊?掙錢固然重要,給孩子愛和關懷同樣重要。沒有愛的孩子,壞人很容易將他們給騙走。而原本可以作為子欣保護傘的爺爺奶奶這道防線一點也沒有起作用。
這些年,城市裡的孩子大都接受了這樣的教育:不要跟陌生人說話,陌生人敲門不要開門,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總之,在父母不在場的時候,一切不是自己家的人都不要接觸。然而,對於像小子欣這樣的孩子來說,她顯然缺少了這一課,不但她自己不知道,連她的爺爺奶奶也不知道。
或許,在我國的很多地方民風仍舊純樸,然而,壞人並不管你是在什麼地方。面對陌生人一定要警惕啊!以免小子欣似的悲劇再度上演。
杭州女孩被找到了,很痛心的是,她已經再也回不來了。
整個事件中,這對租客對女孩都是有預謀的謀殺,而他們的自殺,也可能是計劃的一部分。
細思極恐,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事件的過程。
6月12日,一對年過四十的男女,入住杭州市千島湖鎮的一所快捷酒店。
6月12日~6月28日,據酒店工作人描述,租客很少出門,而只要一出門,似乎就是買水果。
而女童(章子欣)的爺爺奶奶,就在這家快捷酒店附近經營一家水果攤。
章子欣爺爺表示,租客的確經常光顧他的生意,而且已和孩子混熟。
6月29日,租客以酒店太貴為由,搬到了章子欣家住,每月租金500元,並且吃喝也在章子欣家。
7月3日,租客對兩位老人說,他們要去上海參加婚禮,想帶她去做花童。
老人打電話詢問章子欣父親的意見。其父親說:「堅決不可以,如果非要去,你就陪孩子一起去。」但老人不聽。在租客承諾做花童會有一個大紅包時,把9歲孩子交給了兩位租客。事後,老人是這樣解釋的:「現在科技很發達嘛,就算是人販子他也逃不掉。」
7月4日,租客帶章子欣離開杭州,直奔福建漳州。
7月6日,三人又離開了福建漳州,而直奔浙江寧波(兩地相距900公里)。
也就在當日晚間8點,男租客發來小視頻,小孩疑似在坐火車。
晚間11點,三人下了火車,在寧波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酒店入住。
7月7日上午,三人退房。
傍晚18點左右,租客失聯。
晚間22點20分,象山縣的某沿海公路監控拍到,只有兩名租客出現,而不見章子欣!!!
7月8日0時許,租客雙雙跳湖自殺。
東錢湖景區的監控攝像頭,拍下了租客自殺的全過程。
在這起事件中,有3個現象值得深思:
1、租客的一步步有目的的靠近
首先,租客為了跟孩子的爺爺奶奶拉近關係,每天去爺爺的水果攤買20–30元的水果,後來,他們又退了酒店的房子,租了孩子爺爺家的一間房,據警方調查,他們還退了準備走的飛機票。這幾個動作都可以說明,租客對女孩的接近是有目的的,具體是為了什麼,還需等警方進一步調查。
其次,兩租客帶走孩子,錄下孩子玩耍的視頻給其父母,在通話中毫不慌張,也說明他們已經有這方面的準備。
另外,租客在自殺前,結束了女孩生命,並坐計程車到另一個地方自殺,從計程車司機的反應中來看,一點沒有慌亂的情緒,還淡定地跟計程車司機討價還價,這些疑點都可以看出,租客的目的性非常強,整個事件是有目的性的謀殺。
2、留守兒童被忽略的安全意識
在這件事中,孩子的爺爺奶奶輕易地就被說服,把孩子交給兩個陌生人去外地,這是有多心大呀,而打動他們的,竟是租客承諾的有大紅包。
而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對孩子確實陪伴和安全意識的教育,從孩子的視頻中來看,她跟租客處得很融洽,在海邊玩得也很開心,照片中也是依偎在租客身邊走著。
缺失父母陪伴的孩子,內心是缺愛的,陌生人稍微表現出關愛一點,都讓她覺得甜,而這,也是留守兒童最容易忽視的安全隱患。
3、孩子父母的家庭角色缺位
整個事件中,孩子的母親都沒有出現過,而父親也在外地,他也下意識地阻止了爺爺的電話,不要讓陌生人帶走孩子。
可是,畢竟離得太遠,無法阻止爺爺奶奶的被輕信,等孩子被帶走了,才察覺到事情的不正常,租客沒有帶孩子去上海,而是各個地方亂轉,而這個時候,已經無法準確孩子的具體位置了。
從這件事中,我們也需要提高警惕,為人父母,不管多忙碌,也要多關心孩子,多與孩子交流關於安全的意識,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關愛,而不輕信陌生人的哄騙。
現在正是孩子放暑假的時間,很多孩子被父母送到爺爺奶奶身邊玩耍,出發點是想讓孩子與爺爺奶奶能夠多團聚,享受親情的快樂。但我們也不要因此而忽視,對孩子及老人安全的預防,畢竟,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最後,也希望類似杭州女童的痛心事件不要再發生,願所有的孩子都能平安快樂長大!
我覺得這個悲劇應該是這樣的:
1 對於兩個好吃懶做,坑蒙拐騙,遊山玩水的租客來說,他們應該是想自殺,想找一個花童來參加他們的婚禮。這一對沒有親人(對老不孝,對小不養,是畜牲不如的傢伙),沒有朋友,沒有祝福的婚禮需要一個儀式,他們選擇了活潑可愛的子欣做花童。這應該是女租客的主意。沒有小孩,才特別喜歡花童。
坐計程車赴死的路上,完全有時間逃亡,他倆選擇了同歸於盡。
是自殺。
2 對於章子欣的父親章軍來說,這是個意外。孩子由爺爺奶奶撫養,不是他再婚的障礙,子欣媽媽也無意要孩子。他沒有任何動機害自己的孩子。他是最愛子欣的。
虎毒不食子,他沒有任何理由害自己的孩子。
3 章子欣的媽媽,從來沒有說要要小孩,要撫養這個小孩兒。因為她自身難保,一個連付車費都艱難的女子,她不可能也沒有這個智商去害這個女孩。
17歲就當媽媽,自己還是個孩子,欲養子,卻無能,這是個悲劇。
4 爺爺??奶奶,五六十歲了,一輩子生活在農村。每天忙著摘果子,賣果子,忙著勞作,見識短淺。對這兩位老者來說,以為全天下的人都像他們一樣,都是善良的,以為這兩個喜歡孩子的租客,真的是帶小孫女出去見世面。當然,還有一個最大的誘惑就是這兩個租客說要給他包5000塊的紅包,這可能是放孫女跟陌生人走的最大的動機。
5 發生在八號的離婚,我認為應該是巧合。
孩子放暑假了,爸爸回家看看女兒,順便離婚 ,這很正常。把孩子帶到自己打工的地方,生活一個月,也有可能。
倒是那個幾年不見女兒的媽媽,離婚這天,借了路費千里迢迢來離婚的媽媽,未見女兒就走,太不合常理了。
可是,她是一個16歲就出來打工,一個17歲就生孩子的女子,沒有上過高中,能有多大見識?!自顧不暇,何談愛女兒?當天,她主要的目的是離婚成功,別被打,被關。
請善待這位父親,善待這家人,沒有陰謀論。
兩人真沒有想害女孩,兩人因眾叛親離,窮圖未路,加上一人患絕症,本想在生命的最後時光,享受一下天倫之樂,帶女孩玩一下,做個人情,在死後也有人記著他們的好。沒想到在松嵐山前往爵溪的路上,晚上八點在觀日亭休息 因天黑,女孩大哭大喊,兩人騙小女孩出來,驚恐之下本能地捂住人女孩口鼻,沒想到將小女孩蒙死,兩人後悔莫及、悔恨、內疚之下 讓小女孩置於游泳圈上放在海里(否則不會漂到離事發地三十里外),兩人本想陪女孩一同跳海,但男租客怕被大魚吃了,死無全屍,於里兩人經一個多小時的悔恨、反思一生,最後決定前往東錢湖自殺。其實兩人真不壞,只是喜歡裝B,裝寬佬,從來沒想過要害人命。這是真的,不要問我是誰,我叫的別名「肚仙」!
動機來源於對生活的絕望
一是在出事之前,到處遊山玩水,又不是很有錢的人,這樣到處遊山玩水,肯定是帶有目的的。
二是看新聞說他倆借了不少錢,沒錢還了,可能動了自殺的心。
三是他們也半路出家,合在一起,想找個孩子一起陪,也正好看到這個小女孩,覺得可愛,所以想辦法騙出來了,也帶著她遊玩了,只是最後要走了,想在那邊有個孩子陪,可能就一起跳海了,只是兩個人沒有死,最後小孩死了,最後只好陪葬了。
四是,本來他們沒有讓小孩死的打算,只是社會輿論導向,使得他們無可奈何,只得死了……
總之什麼動機只能靠廣大網友自己編了,因為我們都不是租客兩個人本人,只能寄希望天堂小孩能夠無憂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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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動機。我就是窮,感覺生活沒意義,於是我和老公商量我們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吧,老公也同意了。那麼看看我們生前還有什麼遺憾沒做呢,我們把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做了吧。對了,我們沒有小孩,我們請上房東小姑娘一起吧,過一個短暫的三口之家。以後的幾天,我們好開心,我們去了幾個地方旅遊,可是錢也要花光了,花光之前把小孩送回去吧。哎呀,他父母催我們了。哎呀,他這話什麼意思,難道怕我們把小姑娘拐跑了嗎?哎呀,他們怎麼這樣,感覺看不起我們似的。哎呀,他們真煩人,一點信任都沒有。哎呀,算了算了,既然他們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們就帶上小朋友一起死吧。
在這個過程中我相信兩個人如果不是一開始計劃好讓小姑娘陪葬的話,再決定殺了小姑娘之前肯定有過反覆的思想碰撞。
我大膽預測:幾張照片都有看到小女孩手中有游泳圈!!!這代表他們是要帶小孩到海邊游泳的。這也證實了,小孩的屍體沒有衣服和鞋子也沒有眼鏡。這是他倆一時疏忽沒有考慮到小孩的那種泳池圈是泳池裡使用的,在海水中很容易翻,小孩是被海浪掀翻泳圈沖走了,等到這兩人發現下海找,可能由於天黑找了兩小時,找不到,也可能兩人聊天疏忽了,那裡能找到??由於恐懼,他倆就把小孩的衣服隱藏了或扔了,但扔或拿走慌亂的過程中將市民卡遺落,後被其他市民撿到。這兩人一直找不到,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孩子的父親跟他們要孩子,而且還要報警,現在孩子沒了怎麼辦?肯定要償命的,自己也後悔對不起這可愛的小女孩…所以,想想兩人這些年的境遇,還不如一死了之,算償命了!也陪小女孩一起死算了。事情其實就是這個樣子!之後可能還有機會在更遠地方找到游泳圈…這兩租客很喜歡這小女孩,這小女孩胖乎乎也很討人喜歡,小女孩也很信任和喜歡他倆,他們也是突發奇想不去上海當花童,而是帶小女孩去海邊玩沙子和游泳…否則孩子的奶奶也不會相信他們……還有種可能孩子落水飄走後被人救起,不幾天會回來,然後告訴大家真相就是如此!真希望是這樣[祈禱][祈禱][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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