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而維持一段婚姻,值得么?


以我個人觀點我認為值得。我就是這麼過來的。現在我孩子都出來工作了,他們雖然很辛苦,但是他們的工作也讓人羨慕。只是我個人覺得我的青春,我的人生不值得。現在我老了,總感動對不起自己,這一生算是白活了。

但是當我看到他老四家的兒子,因為父母離婚,老四又找一個女人,對孩子不聞不問,跟爺爺過,爺爺去世了,十幾歲的孩子去打工,錢被老四和他後媽領去了,後來這孩子生氣,走了,現在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老四兩口子也不找找,任是自己過好了就行。

每當看到有晚娘就有晚爸,誰都會傷心。再看看自己的孩子,我認為自己的付出值得!

我說的是真實的,全都是我前夫家的真事,他們兄弟一個母親生的,家暴,嫖娼,沒有責任心。沒有一個好種。


其實真的沒必要

我有一個同學,去年很長一段時間都住在我的家裡,還帶著一個三歲的小孩子。她沒有辦法忍受她的老公,也不想為了孩子將就後半生,於是,她和老公辦了離婚手續,也沒跟誰說。悄悄的離了婚,離了婚後他不敢回家,怕被父母看出來,就帶著孩子寄住在我家裡。

不得不說,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生活是很艱難的,她不能出去工作,因為要照顧孩子,自己又沒有積蓄,過的真的很心酸。今年她嫁了另一個男人,她是二婚,又是帶著孩子,在家庭中沒有什麼地位,二婚的丈夫對她帶來的這個孩子並不是很好。

其實我覺得,為了孩子勉強一段婚姻不算正確。那離婚也未必會得到幸福,我希望每一個女人都能被呵護,被照顧,都能獨立而幸福。他們的孩子能有一個美好的童年。如果勉強的婚姻,請對自己好一點,快樂一點,如果想離開,那麼請鋪好後路,那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低。


沒有,我個人覺得為了孩子而勉強維持的婚姻是沒有意義的,只是造成一個家庭更大的傷害.我爸,我媽也是為了我跟我妹而沒有離婚,但是他們天天吵,天天打,天天吵著要離婚,但是因為我跟我妹沒有離,小時候是這樣過,長大了也是這樣過,讓我覺得這樣的家幸福嗎?這樣對我們家真的是好的嗎?我現在就害怕結婚,因為我怕我婚後的生活就像我爸,我媽一樣,除了吵,打,沒有什麼幸福可言.這樣維持的婚姻生活,我想只會造成孩子的心裡陰影吧.其實自己心裡基本有了答案,只不過更希望別人說出來,或者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作個不恰當的比喻,是堅持自己當前薪水高但不能完全發揮的工作,還是換一個薪水低但是可以有發揮空間的工作。


為了孩子而維持一段婚姻,值不值得,要看以後的情況變化而定。

我嫂子的妹妹結婚比較早,嫁給同村的玩伴。

接著生了個兒子,本來日子應該越過越好的,卻因為婆媳關係,搞得夫妻關係也生疏起來。於是開始吵架,甚至打架。最後離婚,3歲的兒子判給了男方。

男的很快就娶妻生子,可憐的孩子,有了後媽,親爹也變成了後爹。

爺爺奶奶的痛愛怎麼也彌補不了缺失母愛父愛的空洞。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變得越來越叛逆。他總是瞞著爺爺奶奶跑到外婆家去。而外婆家覺得孩子可憐,就用給錢來撫慰他。孩子則用錢打遊戲抽煙……終於在16歲那年,因為搶錢傷人,至今還關在少管所。

我嫂子的妹妹離婚後就進城打工了。

開始她打工所得大多給了父母,希望父母代替她給孩子多點關愛。後來他結婚了,還給男方生了個兒子。男方及男方父母都很喜歡她。為了這來之不易的幸福,她向男方隱瞞了自己的婚史和曾經生子。

看似嫂子的妹妹有了美滿的歸屬,可她心裡總是擔心著孩子,偷偷的攢錢給孩子用。當她得知孩子搶錢傷人的時候,終於崩潰的哭了起來,也向老公坦白了一切,老公原諒她,可孩子的一生卻毀了。

如果當初不離婚,孩子絕不是今天的結果,至於嫂子的妹妹,誰知道呢,婚姻是一個過程,開始的不如意,不代表永遠不如意。值不值得,要過了才清楚!


不值得!!

比起單親家庭,一個不和睦的家庭對孩子的影響和傷害更大!

我小時候我爸媽要離婚鬧的不可開交,天天打天天吵。

我一直覺得他們應該各找合適的人,但是他們口口聲聲說怕影響我上學影響我成長,為了我好,不離……

其實,我雖然不知道他們離婚了我過得好不好,我只知道,他們不離婚,我也過得不好。

離婚,一定程度上是及時止損,是面對感情破裂無法挽回的出路。

把一段婚姻的決定權交給孩子,對他而言,壓力是不是太大了???

孩子的一生是一生,自己的一生也是一生,只有自己過得好了,才能給孩子做個榜樣,才能給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婚姻觀!!!


在現在這個年的婚姻,愛情跟婚姻是兩碼事。 婚姻是指責任包括家庭,愛情是指兩顆心互動,心連心的甜蜜感,無所不談的心心相通。如果沒有感情,你能幸福嗎?不過我們女人要學會獨立。要不就忍,要不就離,要不然你離了就受苦,孩子也跟著你受苦。比起?一個不和睦的家庭對孩子的影響和傷害更大!

我小時候,爸媽他們經常吵吵打打,那種日子,不管放在誰的身上?都是一種傷害。!、

我一直覺得他們應該各找合適的人,但是他們口口聲聲說怕影響我上學影響我成長,為了我好,不離……

我雖然不知道他們離婚了我過得好不好,我只知道,他們不離婚,我也過得不好。

離婚,一定程度上是及時止損,是面對感情破裂無法挽回的出路。

把一段婚姻的決定權交給孩子,對他而言,壓力是不是太大了???

孩子的一生是一生,自己的一生也是一生,只有自己過得好了,才能給孩子做個榜樣,才能給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婚姻觀!!!


謝謝邀請,我是半碗清湯,不說雞湯,只說實話。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說說我的經歷吧。

我就是一個離異,我也有孩子,孩子歸我。

夫妻兩個人的感情真正破裂的時候,為了孩子也不應該再走下去。

說句不好聽的話,人活一輩子,首先就是為了自己。

別跟我說什麼為了孩子怎麼怎麼自私了。

幸福的婚姻大都相同,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同。(你別試想,別換位思考了,你想像不到)

說的一點兒都不矯情。

再說一句不好聽的,兩個人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相守在一起幾十年才是真愛。你可以試想下自己的感情,如果沒有孩子,經濟各自獨立,是否還能夠相愛下去?

兩個互相融洽的人,生活在一起越久會越有粘性,相反,兩個不合適的人,生活在一起會越久越累,越處越煩。

這裡的合適一定是三觀,愛好,習慣,脾氣,為人處事等等達成一致,不需要刻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


謝謝邀請!

人生不易,我們可以因為生活去維持一段婚姻,也可以因為錢,甚至愛甚至名譽,但千萬不要自我欺騙說是為了孩子。要不然,孩子壓力也太大了吧!

我老家有一段夫妻,男的常年在外地打工賺錢,女的在家帶小孩,一兒一女,女孩比我小一歲,是姐姐。本來日子過得也挺好,農村嘛!那個年代都這樣,只要家庭吃穿不愁,夫妻兩地分離是很正常的事情。

大概在我上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村裡瘋狂的傳那個男的在外地和別的女人好了,給她花錢買衣服,是陳世美之類的。當時幼小的我雖不知陳世美是誰,卻也大致知道發生了什麼。當時女的一哭二鬧三上吊,還喝農藥,說要離婚。所有的手段都用上了,當然,最後婚沒離,男的也和那個女人斷了。

從此以後,那個曾經在我眼中勤勞爽利,把家裡收拾的井井有條的阿姨變成了一個徹徹底底的怨婦。逢人就講自己的遭遇,男人沒有良心,野女人該千刀萬剮,自己多麼多麼不容易,都是為了兩個孩子等等等等。

那個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開始遭遇各種的打罵。衣服上沾墨水了要打,家務沒做好要打,學習成績下降了要打,偷吃弟弟的零食也要打。那時候我不懂,為何她的媽媽變了,她天天挨打。

現在長大之後,我才明了,那個女的想把自己所有的不如意發泄在比自己更弱小的孩子身上。她自己沒有獨立掙錢的能力,沒有快刀斬亂麻的勇氣,也無法承受離婚所帶來的後面。所以以孩子為理由,自我欺騙自己好像多麼偉大,付出了很多,所以她理所當然的就會想從孩子身上得到很多。可憐可悲又可怕。

我一個大學同學對我講過,她最怕她媽媽說的一句話就是:"我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你身上。"她父母關係名存實亡,多麼可怕。

不要把原因推給為了孩子,看看天后王菲的兩個女兒,多麼的獨立又多麼的自信。還記得好多年前,有主持人問她想給竇靖童找一個什麼樣子的爸爸。天后堅定的回答:"童童有爸爸,我要找的是自己的人生伴侶。"這才是最好的媽媽。


大多數人都是為了孩子能不離婚就不離婚,畢竟孩子成長離不開父母,維持好一個家就是給孩子最好的幸福。

如果丈夫長期家暴,作為女方這個必須離婚,沒得商量,孩子最好也帶走,這樣的男人教不好孩子的,孩子和他起,以後會被他影響的。

舉個現實例子:我姐姐剛結婚那會姐夫對她還可以,後來就偶爾家暴我姐姐,拿煙頭在我姐姐胳膊上燙,完了又道歉,開始姐姐都不敢給我媽媽說,後來媽媽知道讓她離婚,她就是不離,說她捨不得孩子,後來聽人說我那個姐夫吃喝嫖賭…我自己親眼見過他喝醉了打我姐姐和他母親……後來沒多久,他因為醉酒出意外了……我姐姐一滴眼淚都沒流過,和現在的姐夫結婚7年了,很負責任,對姐姐和孩子都好……我問過我姐姐家老大,說哪個爸爸好(他親爸爸意外那年他都7歲了)他就說現在這個爸爸好,他還說還好他親爸爸不在了,不然他們一家子都不好過……

如果對方只是不夠浪漫,或者不夠體貼,這樣是完全沒必要離婚的,這個夫妻可以溝通,說出自己的感受,只要還有感情就為彼此去改變點,能維持就維持,畢竟離婚後再婚問題也多。

如果雙方實在性格不合,整天吵鬧,或者打架…這個完全可以離婚,現在的小孩子都聰明,記性也好,孩子看父母這樣,心裡該是怎麼想的。

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能不離婚就不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你是為了孩子維持婚姻,還是你自己根本就沒有離開的勇氣?不要拿孩子做借口,這樣連你的孩子都會很煩你。把自己放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上,堂而皇之的對孩子進行道德綁架,不僅會影響到孩子以後的婚姻觀,還會讓自己越來越痛苦。

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就經常在我面前說我爸怎麼了,對她怎麼了,她怎麼樣忍辱負重的為了我們,遭受我爸的毒打辱罵。她是多麼的可憐,多麼的善良。長大以後,經常說這樣的話,來表明自己一輩子多麼的命苦,爸爸對她不好,孩子也不聽話,然後又是祥林嫂一樣的敘述自己所經受的磨難。

在我們給她講事實,擺道理,明確表態支持她離婚的時候,她卻退縮了,質問我們安的什麼心。於是不再去體諒她,生活的不易,都是她自作自受而已。你在這裡為她擔憂,人家卻甘之如飴。母子之間的關係,從來都不應該是一種道德綁架。人世間的正理也從來不是誰弱誰有理。弱者就該被保護。

所以夫妻之間的問題雙方沒有處理好,就不要拿所謂的親子關係做要挾。你不能做一個偉大的妻子,就去努力做一個勇敢獨立的媽媽,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起碼在孩子心裡,他為媽媽驕傲。沒有能力的時候默默祝福孩子,在精神上支持他,有能力了,就盡自己所能,給孩子提供物質上的幫助。

這樣比你苟延殘喘的維護一段岌岌可危的感情要強的多。你並沒有你想像中的為了孩子,可以忍辱負重那麼偉大,你只是放不下對你丈夫的依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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