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曾軼可的道歉有誠意嗎?
嘿嘿,談談我的看法。
事情的原委其實從雙方的各種的發布的消息可以看到一些,但是對於執法過程的具體細節雙方其實沒有特別予以公示,或者沒有公布有份量的證據進行說明。這個其實也很好理解,對於執法機構的相關內容一定是經過一定程序才能公布。
其實從這裡我覺得有幾點感受吧。
第一,對於當事人來說,其實從修養和素養來說大家已經可以看得很清楚了。從這個事情上來說,語言的暴力,靠自己微不足道的名氣想影響公眾的心機其實沒有什麼可以值得公眾去同情的。
第二,就是關於規章制度的執行,對於所有人都是一樣的,當然是否有內部一些彈性咱們不清楚,但是對於你應該按照相關要求和規定去執行,只有這樣才能體現法律法規的尊嚴。
第三,就是關於執法的方式和方法。由於這裡沒有明確的相關證據,所以我們不做評論。但是對於執法的方式和方法可能要嚴格和文明並重才能經受歷史考驗。
第四,關於問題出現後的解決途徑,其實應該更為理智的方法,對於相關部門肯定有監督和監察機制,通過監督和監察的方法先正面去解決問題,而不是任性的隨表曝光了之。其實,很多問題都是不要解決流程和方法的,相關機構也要重視問題的解決流程和機制,才能讓法律監管面前人人平等。
曾軼可事件發生之後,小編就已經預料到她遲早是要出來道歉的,如今果然如此。
要評價曾軼可的道歉是否有誠意,咱們不妨先猜想一下她為什麼要出來道歉,她是真的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了? 或許並非是這樣,要知道在她「爆文求支援」之後就有事發現場的網友發文懟她,並且發出現場照片,這時候她是沒有出來道歉的,說明她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又或者她根本不覺得自己錯了,當然也可能是她根本不知道有人已經將現場的事發經過爆料出來了,那這也只能說明她的公關團隊也確實太不稱職了。
曾軼可是什麼時候出來道歉的呢?在三大官方媒體出來闢謠喊話之後! 北京邊檢澄清事實:曾某某不配合面相對比,對民警爆粗,還曝光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國家移民局直指:國門神聖,法律莊嚴! 北京邊檢情況通報更是直接對話曾軼可,對於「曾某某在網上披露為我單位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道歉是否有誠意,取決於一個人對待錯誤的態度,以及改錯的決心!曾軼可不是第一個耍大牌的明星,肯定也不是最後一個。但是,哪怕是耍大牌至少也要分場合、看對象呀!試想:如果曾軼可不是過機場邊檢,而是過地鐵的安檢、演唱會或其它活動的正常手續檢查,她能夠控制住自己「獅子座」一樣的脾氣嗎?她能夠在犯錯後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嗎?
每個人都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同時也應該為自己不良情緒帶來的後果買單。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謹言慎行!曾軼可作為一個不太知名的歌手,面對機場工作人員的正常檢查,不配合已經錯了;辱罵,錯上加錯;把工作人員的信息曝光更是一錯再錯……試想:如果不是事件持續發酵的話,她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能夠出來道歉嗎?
當然,她還很年輕,還有大把的時間去改正!我們也不能因為一個人犯錯後就窮追猛打、落盡下石,只是,現在群情激憤的廣大網友們還能夠給她這個機會嗎?
我覺得道歉誠意度確實不夠。
首先作為一個公民,過安檢本身就要求脫帽檢查,這是國家規定,沒有特殊性,畢竟這是為了很多人的安全著想,如果真的出現問題誰來負責?另外曾軼可通過自己的微博曝光民警,這是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曾軼可是想作什麼呢?人肉這名警察么?
- 曾軼可畢竟作為公眾人物,也有不少粉絲,如果這件事使得她的粉絲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又要怎麼處理呢。
另外,我們來看一下曾軼可的道歉。
不過根本沒有看到一點誠懇的意思。不知是不是輿論壓力太大還說因為違法的行為才進行道歉,而且為什麼要向所有人道歉呢?主要是要對當事警官道歉吧,辱罵他人而且私自曝光他人個人信息,如果身份調換換做你你能不生氣么?人家也只是盡職盡責。另外這種事我覺得當面道歉會更好吧,畢竟人家就在那裡工作,又不是找不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個人愚見,謝謝閱覽。
當然是沒有誠意的,因為此時僅僅在網路道歉已經於事無補了。姓曾的某某錯過了兩個恰當的道歉時機。
第一個錯失的是網路上道歉的恰當時機。她發博後面對出現反對聲音時,沒有看清網路形勢,第一時間在網路上道歉。如果當時她與她的公關團隊能意識到網路炒作是一把雙刃劍,既可傷人也會自傷,就不會如此了。其實對於藝人來說,如何利用網路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是一門高深的學問,有的事情是可以用來炒作的,有的事情用來炒作則是很危險的。比如會樹立敵對面的炒作,一定要小心謹慎。不幸,姓曾的這次炒作就是一次會樹立敵對面的炒作(敵對面是政府部門與廣大「下級」網民),結果炒糊了。此時,如果她能第一時間道歉(第一次發聲討博文時就網上道歉),人們可能還會選擇原諒她,可惜,她卻豬邏輯般再來了一波「九宮格」,於是網上道歉的時機錯失了。
第二個錯失的時機是在輿論發酵後,應該第一時間選擇當面道歉(到機場邊檢部門與邊檢員面前誠懇道歉),這個時候單單網上道歉是不夠的了,結果她卻選了早已失去時機的網上道歉方式,當然只會讓人不快且認為她的動機不純誠意不夠。此時,如果她能主動前往邊檢處並對當事邊檢員面對面的誠懇道歉,或許事情還有迴旋餘地。
很奇怪她怎麼會犯這樣低級的錯誤,我個人推測可能是她的團隊在事情發酵後第二天,已經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本想補救(比如曾在微博上屏蔽了她的第一條博文),不料姓曾的某某是一個智商低Q人士,竟再發文說,不是她自己刪除的,是別人惡意刪除她微博的,讓她的團隊驚愕不已。大概這個時候,她的經紀團隊已經決定放棄她了,不管了,畢竟爛泥是扶不上壁滴。
於是,姓曾的某某「方」了,只好自己上場收拾殘局。從她發布的「道歉」博文就可看出,這份道歉博文很「綿羊聲」,根本不是一個成熟公關團隊應該有的水平,道歉只寥寥幾個字,連「痛心疾首」「深感羞愧」……這樣的形容詞都不會用一兩個(很懷疑她的所謂詞曲創作是不是出自她的手的)。
唉……戲子與藝人(有品德的演員)只是一線之隔的!
完全沒有誠意,我們先來看看她的道歉是如何說的:
首先曾軼可道歉的不是當事邊檢民察,而是所有人,曾軼可對邊檢民警爆粗口以及把邊檢民警個人信息、照片在網上披露,這是危及了當事人民警的切身利益,關所有人什麼事?這樣道歉說明曾軼可感受到了來自輿論的壓力。
曾軼可辱罵邊檢民警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引來全民的關注,一面倒的對曾軼可這種行為深惡痛絕,曾軼可的人設迅速崩塌。面對網上鋪天蓋地的批評聲,曾軼可原先安排好的演出都被合作方取消了,為了自己以後的人設、前途,曾軼可不得不道歉。只是這道歉很顯然是不得已而為之,讓人感覺不到絲毫的誠意。
還有一點可以看出曾軼可道歉沒有誠意的是:當事人邊檢民警是有工作單位的,你要是誠心道歉,直接上門道歉,不要在這裡隔空喊話。什麼叫「如果有機會我也願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即使普通人做錯了事這麼說上一句,也會讓很多人不爽,更何況作為公眾人物的曾軼可,你這樣的道歉大眾是不會認可的。所以道歉無關機會,只看是不是誠心。
明星也是人,人就會犯錯。作為公眾人物,對她的要求比平常人高那也是應該的。這件事毫無疑問他錯了!錯的無知、錯的赤裸裸,這或許是性格使然,或是自我過於自負、亦或是她的無知早晚發生;總之她錯了。錯了就及時道歉,她的道歉毫無誠意,不知道是她的團隊能力有限還是覺得此事會不了了之,所以簡而化之。要是真心道歉,就應該自己承認事實,對大眾、對邊檢工作人員道歉,並主動接受處罰。同時以自己公眾人物形象去普及相關法律知識。
什麼是公眾人物?公眾人與大眾要打成一片。公眾人物為什麼受大家歡迎?因為他們尊重大眾,想辦法把自己優秀一面帶給大眾,所以受大眾歡迎。
如果一個公眾人物不尊重別人,能得到別人的尊重?這個社會有一小部分公眾人物,自認為屬公眾人物,自認為很偉大,在行業中如果沒有他(她)自認為這個行業只能關門。
如果公眾人物不愛人民,不愛他的觀眾,我到覺的須要清理出這個行業,一生不可再次回到這個行業。因為她們是社會人類的垃圾,污染社會,給青少年帶不來正能量。
因為她們是站在一樓,看到的都是和自己一樣垃圾桶,所以她們應該接受教育,提高素質,應該多努力,站的高一點,如果站在二十摟一上看到的都是風景,綠蘿,會感到自己很小,也不會自稱公眾人物?
強詞狡辯,安檢時還背的東西多,你把全國人民當三歲小孩哄呢,說話前矛後盾,你以為全國人民都是傻子,囂張跋扈,自以為是,玩弄全國人民於股掌,玩弄國法於股掌,玩弄全體人民智商於股掌,其心可誅,其行可憎。
我覺得這個道歉差強人意,要是不曝光,我估計他是不會道歉的,如果做事低調點,謙遜一些,有禮貌一些,這種事情根本不會發生的,那有為什麼會有現在的道歉有沒有誠意一說,所以問題還是出現在自身上面,本性不改,遲早還會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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