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可以在自家常住嗎?
說的就像我自己家情況一樣,我弟弟目前就住我家,去年剛出社會實習,正好在我的城市所以自然住在我這了,然後沒幾個月也過年了,說出去租房子住,我老公說乾脆住到年沒事,我父母就說總住我這也不是事,住我這他們踏實放心,但也怕有矛盾畢竟都是成年人,我父母就給我們補貼說吃喝都要錢,今年說到六月忙完就出去租房子,其實住我這忙的是我,搞吃,洗衣服,我弟也懶,我老公沒什麼,不介意還是看我父母對我們很好,當初結婚幹嘛的都沒要錢為難,但是再好還是得分開住,時間太久難免會有矛盾的,分開住節假日休息都過來吃飯玩這樣最好了,和姐妹有矛盾沒什麼,就怕到時和姐夫妹夫不高興到時就不好搞了!
如果說長期住在姐姐家而且沒有多餘的房間一直睡沙發,我覺得不太好,弟弟已經16歲了出身社會可以出去找份兼職或者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當學徒,現在找工作很多都包吃住,這樣何樂而不為呢,不然整得全家不高興的樣子!
其次就是和弟弟溝通,父母也要參與進來,16歲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了,應該有自己的主見和想法去學點技術活,畢竟是男孩子要學會自力更生學點手藝以後娶老婆才可以養活她們,這樣子長期住在姐姐家,會產生矛盾影響姐弟關係,更好的就是多溝通吧!
首先你沒有說明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買還是婆婆買的婚房又或者是你結婚前男方家已經有的房子,這點很重要,如果你們夫妻一起努力買的房產跟老公商量,畢竟只有16歲太小了,弟弟剛入社會姐姐姐夫幫他把關,省的出去住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學壞,其次也可以省一些房租,作為弟弟也要勤快一些,適當的買一些東西給家裡,既然出社會了就是要打工掙錢了,不能當寄生蟲讓姐姐一個人負擔他的所有花銷(不知道你說的出社會是不是已經步入社會已經參加工作了?)老公既然只是不高興並沒有十分反對還是有些希望的,但是也不可常住,住個一兩年兩三年有了社會經驗就應該搬走,這些前提都得是姐姐為這個房子出了一份力!如果婆婆買的婚房,雖然是婚房,你個人沒有單獨決定的權利,老公明顯不高興那麼這就是炸彈,如果是你結婚前人家家裡的老房子那麼更不適合弟弟家裡常住了,如果是下面兩點,即便是老公不高興,作為姐姐,最多做到弟弟找到工作發了工資搬走,家裡本來就不大,一個大男人晃悠確實不是很方便,還有家務是不是都你在做,你工作不?有孩子不?婆婆身體如何,是不是要做家務做飯帶孩子?這些都是問題。你的描述太過於簡單了,我想如果你結婚沒有要高彩禮,又或者彩禮帶回來給小家了,又努力工作為家裡付出了,一般的老公也是敢怒不敢言,但是也有一部分婆家認為你嫁他家裡什麼都是他家的,不允許對娘家有一點幫助,如果你婆家是後者,建議還是要適當的幫助一下弟弟,太小,進社會容易走上歪路的,主要還是看你個人吧,要婚姻還是娘家,適可而止,不要一味的遷就,也不要當扶魔弟,個人建議不喜勿噴
住不住先別說,住的越多情況越複雜。
你想,本來就兩室,你夫妻二人一間,婆婆一間,如有小孩,婆婆和你們住倒也其樂融融,原因是小孩是你們老少兩代人共同的希望。這一點弟弟怎麼也扯不上,最多也就舅舅疼外甥那樣的疼。
世上有給父親養老的義務,沒有扶持弟弟上學就業的責任。
所以老公不高興是明擺的事。龐大的家庭,只有做到你好、我好他也好,才能做到日子過的其樂融融。否則矛盾不可避免會產生。
作為弟弟的角色,也可以是曾經的我:有一年叔伯哥哥的小兒子,得了再生障礙性貧血,在天津就醫後情況沒有好轉,最後只能靠輸血維持,他們想回新疆的家,又怕意外,所以想到了我。一路馱著上下車。到家的第一晚上,怎麼也沒我住的地,最後是我用木塊搭在養雞的房子才有安身之處。一言難盡。
我講這段經歷,是想告訴你,你弟弟做的再好,也好不過老公排斥心理。
所以弟弟能少住盡量少住。
謝謝樓主的邀請,我來回答,1,弟弟可不可以在家常住,由你根據你家的居件條件來決定的,如果條件允許當然可以入住,而不是樓主所說的常住,而是短時間的借宿,為的節省一點租金,不然話也不需與姐姐住在一起。2,像這樣事不需拿來討論,你這是什麼親戚,是指甲連肉的親戚,這種親情你都不能幫助,別人有困難你還能幫助嗎?3,我本人是有這種姿態,今天才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早在1974年,生產來了一名縣城的下放知識青年,叫張敏生,今年退休了,當年他不會諸飯,於是就接納他,我有三個孩子,共計6個人在一起同吃同位三年,也沒發生過口角,何況是弟弟,如要幫助是必須的。
雖然很理解你對你弟弟的疼愛,但是弟弟長期住在你家,有點不合適。畢竟你家也沒有多餘的房間,老住在沙發上,有點影響你一家人的生活了。你婆婆和你老公畢竟跟他隔了一層,他住到家裡,他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會感覺彆扭的。他不方便,你不方便,你婆婆不方便,你老公也不方便!
如果有條件的話,還是建議你給他另租一個房子,這樣的話,每個人的私人空間都得到了保障,只是需要你多一筆費用和多花一些時間去照顧他。
家裡會總感覺多了一個人。不要以為婆婆能住,弟弟為什麼就不能?你要這樣想問題,就廢了。如果堅持弟弟常住,老公會理解為你在無聲挑戰,不高興是正常的,心胸寬一點的,忍你了,遇性格不那麼柔和的,你就等著總爆發吧。
很多人在處理家庭關係上,總喜歡先入為主。總以為,自己是這個家的主人,可以支配一切。說到底,家是兩個人的,你要在乎對方的感受,不能太任性。尤其是女人,屢屢挑戰男主人的底線,拉出「能奈我何」的架勢,最終會毀掉自己的感情和幸福,甚至葬送婚姻,自食苦果。
開始我跟婆婆住一起我弟弟讀書周末住我們家,我自己父母是付了錢的但婆婆沒收。後來搬出來了弟弟讀書還是跟我們住幫忙帶小孩煮飯洗碗相處的還算融洽。我自己父母有時也買菜給錢給我們我們都沒拿。
根據你家庭實際情況及你弟弟人格決定是否可以,如果你弟弟人品過關,只要不是扶不起來的阿斗。可以在最初給予適當的幫助,當他可以養活自己的時候就要讓他離開你的家學會自立。如果人格不過關,建議你及你的家人逼一逼他,強迫他學會獨立生存。不太贊同那種包容弟弟一切缺陷的行為,單純的扶弟魔實際在毀你弟弟。
當然不能,出了社會就要自己更生了,你讓你弟弟過去長住是想家庭不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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