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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到夜店上班是什麼心態?


夜店?顧名思義,就是專門晚上營業的店鋪。在港澳地區,台灣地區,夜店的含義是貶義的,專指色情場所,(包括牛郎店)。兩廣人,港澳人稱之為雞斗。夜店,無論招牌名字起得多麼冠冕堂皇,或打出各種健身,藥物泡澡,洗腳,桑拿,推油按摩,松筋捶骨之類牌號,無一不與色情有染。前廳大堂假裝做正規營業,後面,樓上各種暗間包廂卻干著實質的鉤當。還有外出炒更服務,提供給各賓館的應召熱線電話,如有需要向客人提供出更服務。

一個已婚女人到夜店上班,她不可能不知道夜店的的情況。也不可能不知道去夜店上班會做什麼。獨善其身的機率幾乎為零。常在河邊走,豈能不濕鞋。縱使人心堅如鐵,槍打不入,水火不侵,也難免遇到霸皇硬上弓,有誰能抵擋得住人民幣的攻擊!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在夜店工作的人,去夜店消費的人,按我們的老腦袋,老眼光看待問題,這類人實在不敢認為他們是守本份的人。顧客因玩玩,因嘗試享受新奇服務,或因應酬需要去夜店消費,也自覺不是什麼光彩的爛事。如果一個已婚女人去干這工作,實在不知她如是想。可能她婚前己吃這門飯。又或者她沒文化,無技無能做不了其它工作,而喜歡做這行來錢瀟洒。總的一句話:行行業業有人做,行行業業有人幫襯。人要活,要吃飯,就必須要掙錢,旁人無可厚非。


謝謝邀請!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我們不要有歧視的眼光來看待問題中「女人夜店上班」這個問題。夜店,我們可以理解為,24小時營業的店鋪。當然還有大家所認為的那行燈紅酒綠的地方。不管哪個行業,那個地方。我覺得晚上上班的女士都很辛苦。既然是心理問題,我們就從專業說起。:

一、年齡。20歲左右的女孩,晚上上班,多半是無聊,社交能力一般,喜歡獨處,喜歡刺激,生活沒有太大壓力,自我精神壓力比較大,有失眠症!30歲以上的女士,多半是生活壓力導致,工作狀況出現了變化,不得不再找份兼職。她們堅強,有毅力,同時自我要求苛刻。不喜歡接受外界的幫助,總想用能力告訴外界,自己可以。她們不懂妥協,這也和她們從小的經歷有關,來自於原生態家庭的思想,行為的延伸!

二、工作地點。喜歡安靜的工作環境,這類女士,多半交際能力很弱,沒有社交,拒絕與他人接觸,還伴有失眠。喜歡熱鬧的這類女士,積極,熱情,大膽,敢於表現自己。喜歡社交,自信,覺得自己很完美。

其實不管年齡和工作環境,夜間出來工作的女士,多半都是有故事的人,我不加闡述。只希望她們,真愛自己,活出精彩!


那裡都有好人,就算監獄殺人犯,為了生活,老師醫生師傅變質了多少?父母老人變壞了多少,社會環境啊,幾十年前演員藝人是一份正常職業,那時代人有信仰,尊重光榮傳統。

改革開放後,人心思想改變了,一切向錢看,可以不擇手法掙錢,比如上戰場打仗,美國挑起一場場戰爭,不論你那裡人,給錢給綠卡給移民待遇拚命吧,被逼被打的一方也給錢給美女待遇,幫我們打吧?後來雙方打到戰爭地一無所有都跑了,剩下的權力財富能力小點的勢力接著打,多少個年代後國民打累了,大家又開始一條心跟著一群正直領導領袖建國,一切重新回歸文明的社會。

有錢人,沒錢人,無論生活怎樣過,最終回歸的是安靜家庭,每個國家都有很多社會各行業精英天才,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怎樣安排呢?


我想,她一定是為了生活,夜場能賺到的錢會更快更多,沒有任何一個女人想過熬夜的生活


一種是生活所迫,一種是夜場尋樂。


這個要看個人情況的吧,不能一竿子打死一群人的,去夜店上班的原因無外乎幾個。第一自己喜歡夜店那種感覺。第二生活所迫,夜店工資高。結了婚的女人去哪裡上班要麼是覺得家裡生活太單調找刺激。要麼是生活所迫。但是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要帶走有色的眼睛去看待。往往事情真相沒出來前,都不要被自己主觀看法誤導,這樣很危險。還是把原因弄清楚在說。


結了婚的女人到夜店上班肯定是被生活所迫了。白天女人也得上班,晚上再去夜店兼職,都是為了養自己,養家人。雖然這樣的女人會有很多讓人難以啟齒的傷痛讓人可憐,但是夜店這種地方,一不小心自己就會「被染指」,所以還是奉勸不要去了。雖然夜店來錢快,掙的又多,可畢竟是風月場所,難免被人誤解。女人不逼到自己是不會去夜店的,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去夜店,終究是為了討生活,生容易,活很難。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

其他的,我覺得多多少少都是摻和點的愛好吧,這個心態稱之為找刺激!

一般來說,婚前是什麼人,婚後大多都是什麼人,

用心去看,不要戴有色眼鏡看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別因為個人看不慣就覺得對方是錯的


上班而已。只要她賺的是正當錢,用這些錢養活自己,有何不可?


人家老公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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