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乃武與小白菜的結局如何?


我先說案件的結局,光緒二年(1876年)十二月初九日,刑部尚書桑春榮率領刑部堂官六人、司官六人、仵作、差役40餘人,以及全部人犯見證,都到北京的海會寺開棺驗屍。鑒定結論:葛品連(拱白菜的豬)確屬無毒係因病致死。由此可見,楊乃武和小白菜確系冤枉,他倆以前所作「因奸謀毒」的有罪供述顯然均屬虛假。至光緒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慈禧太后以光緒帝的名義頒布平反諭旨:「本案主犯楊乃武與葛畢氏(小白菜)俱無罪開釋。但小白菜因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誦經讀詩,不守婦道,杖八十;楊乃武與葛畢氏雖無通姦,但同食教經,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舉人身份不予恢復」 。

根據光緒三年(1877年)二月刑部定案奏摺及光緒三年(1877年)壬寅諭旨,實際僅有10名涉案罪官受到革職查辦等懲處。其中的一名原浙江按察使蒯賀蓀在結案前已經亡故,故實際上受處罰的官員僅有九名,他們分別是餘杭知縣劉錫彤、杭州知府陳魯、寧波知府邊葆城、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恆、龔世潼、鄭錫滜,以及浙江巡撫楊昌浚和禮部侍郎胡瑞瀾。他們分別被判處流刑、革職、查辦等。這起冤案的罪魁禍首餘杭知縣劉錫彤,上諭認為他「因誤識屍毒,刑逼葛畢氏、楊乃武妄供因奸謀斃葛品連妄坐重罪,荒謬已極。從重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不準收贖,後來劉錫彤就死在流放地黑龍江。另一名重要罪官原浙江巡撫楊昌浚,卻在被革職之後即復官,並且不久他又被擢升為閩浙總督

小白菜後來情況

小白菜出獄時25歲,她回到餘杭縣,新任知縣要她重新嫁人,但她誓死不嫁。由於親友無靠,於是出家為尼(餘杭縣南門外石門塘准提庵),成為準提庵主持慈雲老尼姑的徒弟,法名「慧寶」。庵里沒有香火,她即以養豬、養雞度日。楊乃武死後下葬時,她曾去送葬。於民國十九年(1930年)圓寂,享年76歲。她在臨終之時留下一份遺言,由同庵的妙真尼姑筆錄,聲明「楊二爺(楊乃武)蒙受天大不白之冤,受盡摧殘,遭受終生之殘,此時此事,終生難忘。均我所故,均我所害。二爺之恩,今生今世無法報答,只有來世再報。我與二爺之間絕無半點私情,純屬清白。後人如有懷疑,可憑此條作證。」此條交由楊乃武的女兒楊濬保管,1967年12月楊濬去世,其家人清理遺物時發現此條,但因當時是「文革」時期,怕惹事,就把這張聲明扔到垃圾堆里去了

楊乃武出獄後,先去為他平反出力的在京浙江籍翰林院編修兼刑部侍郎夏同善、編修張家驤等府邸叩謝,後來又去上海《申報》道謝,因為在冤案平反中,《申報》社發表通訊報道82篇幫助很多。報社也曾邀請他為特約編輯,他雖然答應暫時幫忙,但他不久即回到故鄉繼續經營楊家的蠶桑祖業了

回到餘杭時,已經家徒四壁,「紅頂商人」胡雪岩給了他幾十兩銀子,贖回了幾畝桑田,他就在家鄉潛心研究養蠶。後來,楊乃武培育出的蠶種具有孵化率高、抗病率強、很受到蠶農普遍歡迎。他把自己的蠶種定名為「鳳參牡丹楊乃武記」,民國三年(1914年),楊乃武因患瘡疽不治身死,享年74歲,葬於餘杭鎮西北舟枕鄉安山村附近。一度荒蕪的楊墓,1993年由當地政府重修,現已闢為旅遊景點


楊乃武一案,看似勝,實則敗矣!楊乃武受污,最終也未恢復功名,更別提做官,家道因官司敗落,最後養蠶植桑,老死田間,而秀姑也出家為尼,老死庵堂,有情人難成眷屬!只不過為慈禧打擊湘軍將領和江浙士紳集團的機會罷了!


楊乃武冤案被洗白,慈禧太后下旨免罪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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