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頻發,你支持恢復勞教,或者修改犯罪人年齡條款嗎?為什麼?
不支持,我以前讀書時經常聽到一些中、小學小混混一臉自豪的講:我的誰誰誰,坐過牢的,很厲害。這種人勞教有什麼用,在他們的觀念里,進去就像是去鍍金的,出來後更沒人敢惹我了,變本加厲的作死。而且勞教這種制度,畢竟不倫不類,很可能會引發很多其他問題,那個什麼什麼什麼什麼的,不直說了。未成年人犯罪,情節惡劣,影響重大、手段殘忍可以入刑,比如未滿16歲,最高刑罰10年、20年這種,小問題就監護人負責(這條其實一直都有,關鍵怎麼執行到位)。
可以降低死刑年齡。
中國什麼都缺,就是不缺人。
謝謝邀請。現在青少年犯罪成逐年上升趨勢,應加強青少年犯罪立法,個人認為恢復勞教勢在必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法律是保護弱者的法律,沒有懲罰他們是不知道悔改的。也許有的人會說這樣會導致青少年破罐子破摔,個人覺得不管教才是最大的傷害。學校應該加強法律方面的教育,讓孩子們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同時也讓他們清楚的認識到,什麼是犯罪,犯罪的後果。對於犯罪的青少年勞教所應該非常專業的引導,讓孩子出去以後不自卑,不怨恨社會,同時他們社會也要包容他們。借鑒國外成熟的勞教管理辦法,做到能讓孩子出去盡少的再犯罪,心理學家引導這塊非常重要。立法這塊借鑒國外有完法律的國家,再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
支持恢復少年勞教,少年犯罪也應該受到相應的制裁,不能因為年少而不付法律責任,否則沒有公理,不倫年齡大小,不應該保護一些少年垃圾
看了不少這方面的報道,小小年令卻做出那麼殘忍的事,無論留在學校還是社會上早晚都是禍害,未成年保護法保護的應該是弱小,守法的人,設立青少年管教所,讓他她們明白做錯事必須承擔後果,任何人都要為自已錯誤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我不支持勞教,我支持判刑,在年齡夠十八以前,放在看守所執行刑期,夠年齡後入獄服刑。對未成年殺人犯,在看守所關到十八以後執行死刑,而他們的父母,在他們犯法時,差幾歲,對他們判幾年,以此達到震懾和教育其他不負責任的父母。
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同於成年人,按年齡劃分刑事能力就是胡鬧!行為都做出來了,還非得通過法律手段去判定不夠刑事年齡,這不是在放縱犯罪是什麼?
這對受害者公平嗎?
對社會公正嗎?
對青少年的價值觀教育有正確的引導意義嗎?
胡鬧!!!
支持,如今很多人都有著這種想法,我未滿14周歲,犯事了又不要承擔刑事責任,我為什麼不去做?只有給犯事的人足夠的懲罰才能打消這種想法。對於「素質」與「守法」我覺得「罰」比「教」更有效
社會進步,人類早熟,這是不掙的事實。現在的孩子智商情商都是過去不可比的,在認知方面早已超出當前年齡段水平。所以法律不該在這出現真空。應恢復懲戒手段。
謝謝邀請!
我支持勞教,因為法律重保護輕處罰造成了空白,犯罪低齡化逐漸加重,受害人權益無法保障,通過勞教,對不守法未成年人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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