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後買房不加我的名字,不讓我出資,兩個人一起用公積金還貸款,如何處理?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我認為:

1.我國婚姻財產制度為: 只要無書面的特殊約定的,結婚之後的財產收入均為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夫妻共同財產制的情況之下,你老公掙的錢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他是用你們結婚之後的收入來購買房屋的話,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加你的名,這個房子也是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所有的。

4.至於買房的款項是從誰的銀行卡支出的並不重要,除非你老公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購房款是他婚前就存有的。否則,該房子就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婚房登記1個人的名字還是2個人的名字,真的是社會大可題!其實你也不用慌。

最主要的是看是否做過婚前房產公證。

1.如有,那你悲催了!

雖然都期望婚姻美滿、相伴一生,但是不排除離婚的可能。如果真離婚,那為登記名字的那個人,只能分到他(她)還房貸的那部分,最多算個利息。

2.如沒有,你就別麻煩。

當初買房的時候是最好的時機,都錯過了。即使沒登記你的名字,夫妻兩人婚後一起賺錢還貸,不管誰承擔房貸的多與少,房子都是兩個人的,一人一半。

其實如果兩個人一輩子在一起,也不存在登記的是誰的名字,最後都是小孩的。

還有就是如果真的做了婚前房產公證,你不放心覺得沒保證,完全可以夫妻再供一套房,只登你一個人的名字,這樣你心理就平衡了。


其實你可以考慮換人,或者早做打算,而不是在頭條發問。。大家不是傻子,別人小心思能看穿的,

沒必要自欺欺人


如果婚後買的房是一方婚前財產付的首付,那麼這個房產的首付款還是屬於他的。貸款部分是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貸款,必須是夫妻二人有名字哈,全款就不一定,但只要是婚內買的,基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部分特殊情況除外!


不要擔心,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買房,不因為沒有名字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沒有你名字是有點擔心,你必須要防止你老公私自賣房。


不用擔心,根據國家法律婚後房產不管寫誰名字都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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