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結婚,但是前兩天我買10元的刮刮卡中了50萬,我不想讓另一半和我平分應該怎麼辦?
50萬,就能考驗出你的品質了,太不值當了吧!
我如果攤上這美事,第一件事就是告訴老公,老媽!然後把錢拿出來,把外債給還了……然後,剩下的一點錢,把房貸結清……哈哈!日子就太舒服咯!我的老公也陪我一起吃苦受罪這麼多年了,一點點的錢,我也看不上,他也看不上,再多點,也不會有人存私的……
這個問題,我們以前就討論過,我當時就說了,如果獲了大獎,我一定是跟家人分享的,尤其是老公,我會讓他一起享受這些快樂。
以前家裡很緊張,總是算計著花錢,如果能中了獎,我一定會讓家裡人好好享受享受,尤其是老公,給他買好衣服 ,好鞋子,買好車,然後一起去旅遊,去到處看看。
不是很好么? 以前你丈夫跟你同甘共苦,為什麼有了錢還有瞞著丈夫呢?
我實在不理解 這種行為。
但是,我們辦公室有個姐姐,當時就說了,如果中了獎,她第一件事就是踹了她老公,讓那個老東西滾一邊去吧,跟著他一直過窮日子,現在好不容易有了錢,就不要他了。
這種婚姻其實是很可怕的,互相算計互相不交心。 中了獎不就是打算改善自己的生活嗎?何至於搞得支離破碎呢?
老天爺,讓我中個大獎吧!
看到這個問題有點替題主的另一半感到悲哀。
你刮出的50萬,不想讓另一半跟你平分,說明你們夫妻倆應該平時賬就算得挺清楚的。
對於這種情況該怎麼做?有以下兩種做法:
第一、給父母 悄悄的把這張刮刮樂轉給父母,讓他們去領錢,這樣50萬就可以打入你父母的賬戶之中,你也有支配權但是並不需要和你的另一半平分,而且也不算是你們倆的共同財產。前提是你和你的父母有著良好的父關係,你把這個錢轉過去,可以讓你的父母任意支配,或者說他們也同意你任意支配,如果你也並不想讓你父母來分配這筆錢的話,那麼這個辦法也是行不通的。
第二、私房錢你可以悄悄的領回家中,自己開一個賬戶,然後把這筆錢存進去當做私房錢,不讓另一半知道,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單獨的支配這筆個卡里的錢,不用告知他就好。
但這種做法自己一定要理得清,要不然很容易和自己家用的卡混淆在一起,如果無意間被另一半知道的話,那麼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爭吵。 第三、離婚如果你實在很害怕對方要給你平分這筆錢,也可以向他提出離婚,因為離婚的時候要分平分的,只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比如說你們共同的工資和一些婚後財產。
而這種彩票類,或者遺囑指定類的物資應該是不包含在其中,並不用評分給配偶。
這個辦法雖然看上去簡單粗暴,但是其實還是很有作用的,畢竟可以一勞永逸。
最後想說的是
結了婚兩個人就應該是親人了,所有的物資共享其實也無可厚非,這50萬放在家中做家用也罷,給兩個人分別添置一些東西也罷,共同分享就好了,如果真的要算得那麼清的話,可能你們真的會走不長遠。因為你們的心思和力氣都沒有往一處使,時時刻刻都惦記著自己的利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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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你刮獎,中了50萬,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我是律師,我非常明確的告訴你,這個五十萬,是絕對有你伴侶的一半兒的
我不知道你提問題的是男性還是女性,但是在我接觸的安全當中,很多有這種想法的人都是男性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你們的所有都是共同點,如果你們雙方對對方有債務,那麼在乎是共同的,如果你們之間有繼承,那你繼承的財產也有伴侶的一半,包括中獎
中獎,他是一個偶然事件,在一個偶然事件當中,往往能看出一個人的感情和一個人的人品和道德,我想這也是最基本的原則,如果你非要這麼做,我想有幾個後果,你的伴侶有可能會去起訴你,要求你支付屬於他的另外一半,也就是說,你不僅失去了錢,而且還沒有了婚姻和感情,還有家庭,你自己思考一下,這樣真的划算嗎?
這談不上平分不平分的問題,這錢本來就是你們兩口子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所有。因為你們倆還沒有離婚,你的另一半怎麼可能與你平分這幾個錢呢?
花10元錢買彩票中了50萬,你就有點飄了!這顯然是想離婚,並且想獨吞50萬的財產。這幸虧你是買彩票中了50萬,要是中了五百萬,你還不飄到天上去呀?
你這個人自私心真是太重了,要是你的另一半知道了,真是枉對你這麼好,該是多麼傷心呀!
即使你買彩票中了50萬,又想離婚。那麼該50萬也不應當由你一個人獨吞,也應當按夫妻財產依法分割。
如果不想讓另一方平分,你可以謊稱沒有中獎,也可以將該財產轉移隱藏一邊。
但是像你這樣的所作所為,就是一種不誠信、不道德的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對於在離婚的時候,一方隱匿、轉移、變賣財產的,如果查證屬實,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就應當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那麼你不想讓另一方和你「平分」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因為你就不配平分!
請你告訴我,10元刮刮樂最高獎金什麼時候變成50w了!你是不是就沒有買過刮刮樂,我現在告訴你,10元刮刮樂最高獎金由以前的30w,變成了現在的25w,所以說,你提的問題非常的不嚴謹!由此也可以推斷你根本就沒有中的頭等大獎,你只不過是提出一個社會敏感話題博得頭友們關注!只能說你騙流量!
不過你提的問題非常的好,為什麼我就想不到!現在回答你的問題,買刮刮樂都不是實名制的,你可以在兌獎之前提出離婚!這樣,你就可以獨享刮刮樂的獎金了,當然,事實是你根本就沒中大獎,自己做夢去吧!
不管你想不想,無論你願不願意,只要你與另一半的婚姻還在存續期間,這50萬獎金,扣掉所得稅,剩下的,有一半屬於你的「配偶」。
這不是我說的,是中國的法律說的!
俗話說,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區區幾十萬你都不願與你的另一半分享,那你這婚姻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寫完上面的文字,我點擊你的頭像,查看了一下你發布過的內容。從頭像、頭條帳號名稱、以及你發布過的提問和回答,我判斷你是女性。
我看到你用「另一半」這個詞,而不用最普遍和常用的「老公」或「丈夫」來稱呼你的配偶,我判斷你對你的婚姻是很不滿意的。
目前來說,如果你中獎是真,而你居然不願與另一半共享,那我勸你還是把婚離了吧!
人的一生說短也短,說長也長。幸福快樂的日子,總覺得過得太快,太短暫。痛苦糾結的日子,那叫煎熬,度日如年!
把該你「另一半」的獎金給人家!反正按法律辦的話,你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
如果確實不想讓你的配偶分獎金,唯一的辦法就是他永遠不知道你中獎!但是這不現實!
俗話說,「沒有不透風的牆」,「紙包不住火??」!!還是乖乖地把錢分了吧!
既然你已經結婚了,彩票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不想和愛人平分,是不是有以下打算?
1.不想離婚,想繼續這樁婚姻。只是想手握50萬,自己花著方便。可是,如果夫妻繼續在一起生活,50萬不是個小數目,你無論買什麼用什麼,紙里包不住火,遲早露餡兒,到時夫妻沒有了最起碼的信任,夫妻感情受到了傷害,得不償失!
2.你想離婚。但自己離婚後,偷偷拿著50萬也須要小心謹慎過日子,否則被他人得知,你愛人有權追討,協商不成,你有上法庭吃官司的可能性。
3.你想瞞著愛人,私下貼補自己父母。到時父母也過得戰戰兢兢,怕不小心說漏嘴,產生不可預料的後果。
如上所述,你自私自利地想把夫妻共同財產據為己有。本來買彩票,僥倖中了獎是合家歡的好事。事後夫妻高高興興地商量??的用途。只因你降低做人的底線,想多得20多萬,牽連身邊知情人一起整天謹慎小心過日子。偷來的鑼鼓敲不得,就怕不小心說漏嘴,??飛蛋打。一輩子太長,何必給自己增加心理負擔?只要你夫妻恩愛,同心協力,共同奮鬥,多少個20萬拼搏不出來?
我想,你離離婚已經不遠了。既然結婚了,為何還要如此防備著你的另一半呢?你出於何種目的?
既然已經結婚了,那就應該有福共享有難同當啊。
你的另一半為何只能和你有難共當,卻不能和你有福共享呢?我真替她趕到悲哀,遇到你這樣的人了。有一天,一旦她知道這事了,也就是你離婚之日了。即使不離婚,我想,你的婚內日子,也不會那麼好過了吧。
如果是我,我要中獎了,我肯定會第一時間告訴我的另一半。然後再告訴我的家人,父母。把他們平時想要,卻又捨不得買的東西,一一買回來。
家人,另一半在我心裡,遠超金錢的重量。金錢,用完了,還可以去賺。愛情透支沒了,你認為,你還能再挽回嗎?
不管你是出於何種目的,我都覺得你這種想法不太妥當。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既然你刮獎中了50萬。那就是你丈夫給你帶來的福氣。這個錢你都不用有兩個人來花。那你想去花給誰?給你父母錢。你丈夫也不會不同意。既然兩個人結婚過了。就要一條心。這錢你不放於家庭中。別怪丈夫與你離婚。請問你丈夫中了獎錢不給你你願意嗎?既然成了夫妻。就要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這事兒擱到哪個男人身上,他也不會要你。假如你把中獎的錢不放到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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