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前男友分手一個月後,和你在一起了,你願意相信她嗎?


她們談婚論嫁7年分手和我在一起,首先要弄明白她和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根據這些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喜歡我,如果真的原因她不適合和前男友結婚和以後的生活而跟我在一起,喜歡我,因為喜歡才跟我在一起,而不是和前男友負氣而分開跟我氣前男友,我就相信她


那裡有這樣的好事,來吧,我願意!!!

七年之癢,七年太久了,真的男女之間七年已經幾乎沒什麼所謂的愛情了,如果不能進一步升華成親情,分開是一種必然,他們都對對方太了解了,真的要結婚了,肯定會有所猶豫,我和他都沒感情了,結婚會幸福嗎?他在一個月後選擇了你,你很幸運,證明她是愛你的,不敢說愛你多久,但至少目前她愛你,珍惜吧!該戀愛戀愛,愛就是要相互的信任,如果覺得雙方適合,就結婚吧!不要和老前輩一樣等七年,不在戀愛期結婚,後期不愛了,你也可能成為另一個新人的前輩。

人性都如此,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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