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要求女方家出百萬裝修款合理嗎?
感謝邀請!!我覺得這個事要說合理不合理先要了解幾點。1.男方家當初買這個房子是為了投資還是為了結婚?2.這個男的是不是特別向著他的父母(這關係到以後你們生活在一起是否能和平相處)?3.女方家人的想法?
照我說1.如果當時買別墅是為了投資估計是這幾年房地產不好房子一直沒人接盤,最後結婚呀才會想到這個房子,咱先不說裝修多少錢,每年的物業費,衛生費,暖氣費,這費那費要花多少錢?先算算帳。以目前你們的收入能不能接受的了。2.結婚就是兩個人過日子,最好不要摻和上老人,能不住在一起最好別住在一起,不然連個二人世界,私密空間都沒有,如果因為家庭瑣事發生衝突男的會向著誰你要想清楚,你也不要考慮你出了裝修錢要寫你的名字,你好好看看婚姻法婚前財產可是歸婚前購買方的。3.和你的父母好好談談,不要說你怎麼怎麼愛他,要理性的談,父母不會害你,把這事分析清楚。看老人是不是同意,能拿的出來這錢,家裡也願意你就這麼辦唄。按我的想法有這200萬我還不如再去買兩套住一套租一套就當投資了,以後也有個保障,你這事可不能頭腦一熱拿錢裝修就嫁了,一定要理性分析清楚千萬別衝動。不然以後就是害了你們一家子。慎重慎重!!
不合理,女方根據自己家情況想陪嫁都是都可以,但是男方沒有權利要求女方該陪嫁多少。男方是娶,女方是嫁,房子,裝修,家電,彩禮,結婚一切事宜都應是男方出,女方願意陪嫁多少陪嫁什麼是女方娘家的事,根據自己家庭情況自己定,男的沒有權利要求,別說百萬裝修款,就是五萬他都沒理由要,好意思嗎他家?和他談談,如果不行建議分手,這男方家非善類,不能嫁。
如果條件允許那當然可以但是房子必須是自己的名字,這個問題裡面有很多不確定性,無法說的樣樣俱全,我的原則只有一個,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老婆漢子還隔著一把手,我狠鄙視算計對方的錢財的人尤其是女人,有些弱智的人把工資給了老婆那著,老婆就天天要挾,不從就離婚這個男人白乾10多年,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在中國男女是平等了,但是不公平的地方太多。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多謝邀請!我覺得這件事兒合不合理得看男方給的彩禮是多少!如果價值相當就算合理。結婚對於男女雙方的要求都應該是公平的,如果男方沒出彩禮只是買房,那就得看看這房是否算婚前財產。這點很重要,按新婚姻法的規定,房子是婚前的財產的話就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哪怕你裝修裝出花兒來也是一樣,國家不承認!
謝邀,這種事情在我看來,無可厚非,如果有條件的話,也不無不可!但是像普通小康家庭,如果花200萬裝修有點太累了,我本人就是做裝修的,一個別墅先不說多少錢吧,正常應該在250平米左右(裝修面積)基礎裝修?硬裝別太奢侈了,算800一平米,20萬,電器20萬,軟裝10萬,傢具40萬,一共100萬,應該裝的很不錯了!所以我給你合理建議雙方靜下心來談一談,可不可以分解一下,比方說,既然男方出了別墅,你也知道本身買的時候沒花多少錢,那就裝修男方出,女方出傢具家電,摳門點的話30也能買到相當不錯的!還有跟公婆一起住,屬於每家的特殊情況,不便多說!
謝邀請!個人意見是多大能力做多大事多大經濟做多大用途。他家是七年前購置的別墅而且大部分是親戚幫助出款。那麼如果他是有一定能力或者說足夠愛你就不會說他已買了別墅就應該是你家而且必須是你家包裝修!而且必須要跟公婆一起同生活說明這男人極度自私!根據今天的婚姻法規定,他的房子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尤如是看上他的別墅不如找位真正疼你愛你的男孩比什麼都強。人有時候的一念之差會毀了自己一輩子!
就這問題一看就不合理!!還要求公婆一起住!婚後像保姆低的此後公婆老公??這是借娶你的名義把他家別墅裝修!別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真正愛你的男人不會捨得花你一分錢!當然有一部分女方家裡有條件,看男方家經濟不是很好,自願出裝修費,為了倆人好么,但是前提那是自願和有錢的前提下!
感謝邀請,在我看來這種事情完全沒必要,一般男方是所有都出的,陪嫁裝修很少的,大部分都是陪嫁個二十萬左右的車,如果你真的愛這個男人,我倒是建議你在辦不動產證的時候,去公證處公證下不動產屬於你們雙方所有,這樣就可以一勞永逸呢。
中國社會要沿著文明健康的道路繼續前進,就一定要進一步夯實道德的基礎,發揚文化的優秀傳統。無論是人與人間、兩性之間或者組織之間需要起碼的尊重和信任。而尊重對方對婚姻的訴求和保護雙方婚前財產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這個要求要具體對待,外人不清楚情況就無法做出合理評價。
不合理,雖然我是男人也要說一句,除非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女方自己志願可以,但不能要求。女方可以陪嫁家電,可以陪嫁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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