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症算不算心理疾病呢?


首先看三個案例,你覺得他們屬於拖延症範疇嗎?

案例1:A是一位職場女性,同時也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她每天總有很多做不完的事情。又一次地,她沒把洗好的衣物收好,也沒將辦公室的文件整理好。她很痛苦,認為自己是拖延症患者。然而,她一直感到很困惑:一天之中有那麼多無法掌控的事情發生,究竟要怎樣做才能將其全部做完?她雖然計劃周全,但小孩生病、託兒所突發情況以及自己或老公出差等事情,似乎總是迫使她改變計劃,耽擱一些事情。這屬於拖延的範疇嗎?

案例2:五月份大頭的打敗拖延症課程原計劃是5月初開始,但是由於懷中寶寶測出來的一項高危因素,直到今天晚上才開始,這屬於拖延的範疇嗎?

案例3:足球比賽中,守門員在自家比分領先時,往往會拖延開球門球的時間,因為可以減少對方扳平的機會。這種推遲被稱為「拖延症」嗎?

其實,真正理解「拖延症」和「拖延」概念的人少之又少。

跟很多人的理解相反,「拖延症」並不是一個醫學或心理學當中正式定義的疾病,根據專業文獻查閱,目前都還沒有把它列為一種有明確診斷標準的疾病。

拖延定義:後果有害且本可以避免的推遲,才算是真正的拖延。

是一種即使我們當下能進行卻自願而且相當有意地去拒絕做既定事情的行為。除了我們自己不情願,沒有別的事情會阻撓我們去做。

有利無害的推遲(積極推遲或必要推遲,是做事情時分輕重緩急的一部分)是一種策略,或是因禍得福,無論哪種都不應該被看成拖延;無法避免的推遲則是不可抗的事實,非人力可變,也不該被看成拖延。

關注那些危害自身的、不必要的推遲才是最重要,所以大部分人所自以為的拖延症其實是誇大了,不要害怕不要擔心,正確認識拖延和推遲的區別。


拖延症是指自我調節失敗,在能夠預料後果有害的情況下,仍然把計劃要做的事情往後推遲的一種行為。拖延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一項調查顯示大約75%的大學生認為自己有時拖延,50%認為自己一直拖延。爸媽在線心理諮詢師認為嚴重的拖延症會對個體的身心健康帶來消極影響,如出現強烈的自責情緒、負罪感,不斷的自我否定、貶低,並伴有焦慮情緒,一旦出現這種狀態,需要引起重視。不清楚你的成長環境與父母從小對你的教育方式,包括父母的處事方式和習慣,這些都會對你有影響。如果是比較輕拖延,可以給自己制定一份生活或工作的目標或做事的目標,列個表,什麼時候完成什麼事,然後打上對鉤,堅持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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