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是過錯方起訴離婚,要兩個孩子,並且要求女方出撫養費你覺得公平嗎,女方該怎麼辦?
您好,作為律師針對於能掌握的現有情況分析一下這個案子,希望能給題主一些中肯的建議。
首先,作為過錯方的男方是直接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麼如果已經起訴,到了民事訴訟的階段,必然就會涉及到證據問題。眾所周知,打官司很大程度是靠證據。建議題主能冷靜分析,能靜下心來觀察,必要時要留存過錯方存在過錯的證據,必要的時候可以依靠公權力,比方報警等等。在訴訟過程中能證明過錯方存在過錯,無論是從子女撫養還是財產分割對你都是有利的。
其次,孩子的撫養問題。題主是兩個孩子,如果孩子沒有超過1歲,即一年的哺乳期內都是歸女方撫養的,實踐中不夠兩歲也都是判給女方的,除非女方有不適宜撫養的條件。十歲以上的孩子是可以自己表達意願的,也就是說十歲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跟父親還是跟母親。自然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享有探望權,需要支付撫養費。
再次,關於撫養費的問題,撫養費的支付參照於所生活地區的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水平。當然,撫養費義務一方的工資收入也是很重要的標準,原則上如果有工資收入,只有一個孩子,撫養費可以在工資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衡量。如果是兩個孩子可以在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衡量。
最後,關於是否公平的問題。作為法律從業者,這個問題真的很不好判斷。只能引用某高三班主任的話: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我們之所以更努力其實只是為了爭取很多獲取公平的機會。
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不公平,首先,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權出現爭執,先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在孩子意見的基礎上,由法官做出最後的決定,而不是男方想怎樣就怎樣。不管孩子最後跟了誰,男女都有責任和義務去扶養孩子。一切由法官定奪吧。
謝謝邀請!其實孩子的撫養權如果起訴到法院的話,一般法院會根據男方女方的實際條件,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來判別孩子歸誰撫養(居住環境,個人素養,經濟實力等)。一般兩歲以下是歸女方撫養,二至十歲法院會聽取孩子的意見,看他希望和誰一起生活。至於撫養費,是由沒有贍養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當然,支付金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就去法院起訴判決。希望能幫到你
男方是過錯方,他還好意思提這種要求?女方手裡有他的過錯證據的話,整理好,找個律師陪他打官司,法院里可不會是他想要怎麼辦就怎麼辦的
你準備好他的過錯證據和自己的收入證明,要是能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拿到孩子的撫養權應該還是很有希望的,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兩個孩子都判給你,要是有了解法院對這種案子孩子撫養權的評判標準的朋友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覺得還算公平。男方要孩子和撫養費,女方就是要了房屋財產。男方有錯,凈身出戶,需要負擔撫養費,同理,他帶孩子走,女方得到財產,適當給孩子撫養費也是應該的,就是不說,女方也需要給些撫養費,不然,憑什麼當媽?男方這樣做,實際上對女方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謝謝邀請!如果男方是過錯方,支持你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不會支持過錯方的,不是男方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你要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如果你收集的證據確實真實可信,法院做出判決時會偏重於你的,讓他凈身出戶。
首先男方有過錯,女方就應該找相關律師處理此事幫助勝訴,其次私底下跟男方認真溝通清楚,並告訴他以後的生活應該怎麼過,要孩子有什麼好處,不要孩子又有什麼好處,撫養費方面看雙方經濟情況決定
通過法律途徑,對婚姻家庭子女撫養糾紛公平公正有效去解決,不能男方一些語言恐嚇;導致女方出這筆費用,應及時採取法律法規援助,所以女的一方,對法律責任應有認知能力保護自己責任,從而對撫養子女也有了一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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