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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你永遠追不上的她怎麼樣了?


謝謝頭條君的邀請:

我是談情那點事

每個人都有初戀。和第一次掛上關係,一切便賦予了自己的定義,它應該是美好的,應該是無邪的,應該是純潔的。很難想像,如果初戀走下去,必須和柴米油鹽掛上鉤,必須和家長里短牽上關係,這大大破壞了初戀的定義,所以,智友應該是害怕吧,害怕初戀走下去,走到生活這一塊吧,所以寧可選擇在最美麗的那刻停止,讓回憶繼續留在純潔的那一刻。因為誰都知道,美好只在最初。 十年。十年間接觸別的人,和他人相處。卻沒有走下去的勇氣。用她的話來回復就是:忘不掉初戀的那個人。那個人,在哪裡?在記憶里,在十年前相處的時光里,在內心的深處。卻唯獨不在身邊。是不需要他在身邊吧?你能接受他鬍子邋遢,穿著褲衩,吸著拖鞋在你身邊到處晃悠?你能忍受他大聲喝湯,睡覺打呼嚕?你能願意和他為著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么?你我都知道,生活都包括這些。而你我都知道,智友是不願意的,不願意初戀和這些扯上關係。那樣的話,初戀將不再美好。那樣的話,初戀真得不值得回憶。 也許就是智友有著這樣對於初戀美好執著的怪癖吧,她讓這樣一個人一直住在心裡,沒有想過要去找他,沒有想過要和他繼續,甚至沒有想過去接受別人。這段時光,於她而言,不僅僅是那個男人帶給他的意義,更重要的是自己,自己在這段時光里,用美好書寫了記憶,用執著篡改了生活。這是她心裡的一座城堡,自己親手搭建,也不容許輕易改變。我們曾經也都第一次愛別人,第一次相信愛情,第一次覺得自己可以為了他人付出所有的一切,不管那個人是否知道,不管那個人是否也同樣愛你,就這樣,憋著一股勁的,執著著自己當時的念頭,以為這就是初戀,這就是我們所擁有的愛情世界。 因為自己傻傻的念頭,用想像和回憶支撐著美好。所以,不讓別人進到自己的心裡,也不讓自己去接近他。就讓他這樣,一直遠遠地,遠遠地,停留在那裡,就可以了。 我們以為念念不忘的是初戀的那個人,其實我們念念不忘的是那段時光里的自己。那曾經以為愛情還是最美好的自己。不忍心讓自己去破壞那曾相信的愛情。 所以寧願選擇一個人,寧願選擇用十年的時光讓自己一直停留在這裡。 可是生活總還是在繼續,時光也不會因為你而停留下腳步。被逼迫著去尋找初戀的智友,內心裡一定不期待找到吧?找到了又怎樣?找不到又怎樣?反正是與他無關的,她或許心裡早已經有答案,當時,忘不掉的是當時的自己,又怎麼會是他呢? 所以,基俊說:不,不是沒有緣分,是沒有愛到最後。如果,你真得,真得很愛這個人的話,又怎麼會不接受他所有的一切?又怎麼會因為怕破壞美好,而讓這一切戛然而止呢?如果愛,你會願意看到他清早醒來眼角的眼屎,如果愛,你會不在乎他在酒足飯飽後突然放的一個屁,如果愛,就算他牙齒掉光,頭髮花白,你依然會緊握住他的手,顫巍巍地扶他走路。 你,懷念的不是初戀,而是初戀里的那個自己。 你,愛得也不是初戀的那個男人,而是當時的自己。 而真愛,是一定可以接受不美好的。 想到葉芝的一句詩: 多少人真情假意,愛過你的美麗, 愛過你歡樂而迷人的青春, 唯獨一人愛過你朝聖者的心, 愛你日益凋謝的臉上的哀戚。


每個人都有一段美好的感情,無關乎是否在一起,只要認真愛過。

曾經,有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每次課間,她都會用手支著頭,望向窗外,而我只能在後面傻逼兮兮地看著她的背影,無數次鼓勵自己,要勇敢追求,但是卻無論如何都沒有勇氣。

她看得上我嗎?她那麼漂亮,而我這麼普通,甚至普通都算不上,算了吧,她肯定不會答應我的,就這樣其實也挺好,我可以默默地看著她,默默地喜歡她,將這份感情保留在內心的最深處。她也許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吧。也許這樣才是最美好的結局。

這段話看完什麼感覺?很觸動?說明你也是這樣的一個傻比,喜歡就勇敢去追啊,你不追怎麼知道什麼叫絕望?萬一她給了你一點希望呢?萬一她說你有個一千萬就嫁給你呢?

當然這些是開玩笑,喜歡就要勇敢去追,無論結果如何,至少這是一個追求的過程,也許你並不會成功,但是至少你不會後悔,不會在多年之後捶足頓胸地說:「草,我當年怎麼這麼慫!」試想,無論你覺得現在的你有多low,如果你追到她的話,你難道不會為了她的幸福而努力嗎?這對於你自己也是一種促進不是嗎?

加油吧少年,如果你現在有喜歡的人,那就好好追, 結果並不重要!

如果你曾經喜歡過某個人,但是追不上,那就告訴自己:「她走的時候很安詳~」。。。然後放棄想念吧!忘了她!


她離開我以後過得更好了,還記得當初那個夏日的夜晚,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在餐桌上喝的大醉,一杯一杯的喝著,她在一旁坐著,彼此很是尷尬,沒有說過一句話,拿著手機在交流。吃完飯以後,我裝著喝醉的樣子的緊緊的抱住了她,可是看到她一臉嫌棄的樣子,我一下又放開了。去了ktv後,我又喝了一瓶白酒,兄弟跟我說,我陪你喝,我搶過酒瓶一飲而盡。這次是真的醉了,醉了以後得樣子是超級難看的,我一個人坐在走廊裡面大哭,在衛生間乾嘔,我的內心很清楚,但我所表現出來的就是那副模樣。

暫時不寫了,去吃飯。

願你一切都好!


我高中時候喜歡過一個人,她是家裡老大,她下面還有倆個妹妹。也就是沒有兒子。然後可能她父母覺得生兒子無望,所以把所有的溺愛給了最小的孩子。08年左右她一天可以花2.8毛錢。中午和晚上都是一個素菜7毛,一碗米飯7毛。我們是高中,那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也就400多,我給她沖100飯卡,她很感動。眼睛都是紅的。後來有一天,你用攢了好久的幾個一毛硬幣給我買了一個燒餅,自己沒有吃。後來怎麼說泥?我發現她並不是愛我,她只是缺愛。缺很多的愛。她現在過的很好吧,房子拆遷了,分了一套房子,嫁了一個有點木的男人,天天在家帶孩子。為什麼說這麼多泥,我愛過啊,不甘心啊,可是看她過的還好,我覺得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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