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合法嗎?


營銷當然合法。

你說的網路營銷,不是正規的營銷,是真正帶著傳銷的目的吧。

但營銷,卻不是傳銷。

營銷是什麼?

德魯克說,營銷就是要讓推銷成為多餘。很多銷售人員對這句話嗤之以鼻,認為在中國是天方夜譚,如果你仔細想想,站到營銷的角度來思考,會不會有新的啟發呢?

從中觀的角度來說,營銷的本質就是滿足需求,達成企業目標;從管理的角度來說,企業的本質就是創造顧客(德魯克語)。

從終極的目標來看,營銷的極致就是人性。

互聯網時代也沒有什麼不好,至少可以讓渠道和傳播變得更加高效,讓消費者的需求反應更加充分和準確,根本上是讓營銷回到了人性的原點。

傳銷又是什麼?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主要特徵,拉人頭分紅,不需要賣產品。

新的營銷模式怎麼能夠規避傳銷的風險。

例如共享經濟,分享經濟。模式很好,但具體要怎麼做才能規避風險?

分享經濟也不是什麼神秘的事物。本質就是利用社會閑散資源實現自由組合和效率最大化。結合新商業模式和互聯網商業模式,可以創造更大的奇蹟。

分享經濟是現在互聯網的一個風口,跟馬雲提出的新零售一樣,是很多創業型互聯網企業的熱點。

但從目前來看,分享經濟也遇到了很多挑戰和創新困境。

深知共享經濟商業模式

策略創意+互聯網商業模式+運營=深知精準營銷

具體方法見下圖:

原創觀點:深知精準營銷CEO 蔣軍


傳銷和營銷區別

比司馬光和司馬缸還大!

這根本就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東西!

傳銷是一種龐氏騙局,俗稱十個鍋九個蓋,甚至可能只有1個蓋,主要通過拉下線,拉人頭會員費賺錢,和賭博一樣,不產生任何價值。

而營銷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人類行為,主要是用你自己的東西去交換別人東西,比如用你的某個產品去交換別人口袋裡的錢。而在交換雙方中主動的一方,我們就稱之為營銷者。

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都在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從事著營銷活動。

比如你去追一個妹子,你是主動的一方,也可以看做是營銷者,你主動用你的顏值、錢、才華等東西去交換妹子的愛,這就是營銷。

如果你是被追的一方,那麼對方就是營銷者。

營銷就和吃飯一樣,是人類誕生一來一直都在從事的行為。


首先說合法當然是建立在法律範圍許可的,進行的一些營銷方法、技巧來實現最大價值的行為。所以做正當的營銷當然合法。

營銷有很多種目前最常見網路營銷模式是B20

營銷在我們生活中隨處可見,我覺得做營銷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商業變現,當然也有很多人說是樹立品牌,口碑,我覺得品牌、口碑這東西都在消費者心中,企業說了不算,消費者認可願意買單就是好口碑。沒有消費者買單一切口碑、一切營銷都是沒有價值的。隨著互聯網平台、新媒體資源、自媒體時代越來越強大的今天,商家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營銷模式已經成為一種必然趨勢。當然最好的營銷就是找到合適自己的,祝大家早日富可敵國。


首先,題主為什麼問這個問題?

其一,營銷的定義他不明白!

其二,沒有開過公司做過企業高層!

其三,對中國法律的不了解!

第四,邏輯思維的不完善!

其五,知識體系的缺乏!

 營銷(台灣稱為:行銷)是關於企業如何發現、創造和交付價值以滿足一定目標市場的需求,同時獲取利潤的學科。


營銷,是英文marketing的翻譯,指通過市場調查,在了解競爭對手和客戶需求的基礎上,針對客戶需求設計本公司產品或服務,從而獲得市場先機的過程。

營銷當然是合法的,好多公司都成立專門的營銷部來負責營銷方面的工作(也有的叫「市場部」)。

你之所以提這個問題,是不是把營銷和「傳銷」弄混了?


合法。

而且營銷是絕大部分企業的命脈。譬如說oppo和vivo。他們的營銷非常厲害。另外,小米的營銷也非常厲害。小米的雷軍可以說是營銷的大師。鎚子手機能活下來,也是因為羅永浩會營銷。

我記得有一個90後叫李靖,在微信公眾號開了一個賬號,叫李叫獸。這個公眾號專門講營銷的知識,也因為這個公眾號的成功,百度收購了他的公司,而且是一億人民幣收購的。可見,懂營銷,會營銷的人的價值。

可以說,九成以上的消費品類的企業,它的命脈就在營銷上面。

那做營銷的目的是什麼呢?

這個問題我想引用著名經濟學家陳志武的話來回答:

他在《教育不轉型,國家只能賣苦力》一文中提到,「中國經濟面臨的挑戰不少。比如,講到中國的公司品牌,不光是廣東,還是其他省份,都很難建立品牌。所以,難以通過品牌賺更多錢,而只能製造一些玩具或者說製造一些衣服,鞋,甚至一些機器和電腦,只能是賣苦力。」。

而「離開市場營銷,離開人性的研究,就難以建立品牌價值」。

結論,做營銷的最終目的是建立品牌價值。


我是鏢獅網有8年互聯網營銷經驗的老司機。

你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不懂營銷。

你問這個問題就好像是在說,開店合法嗎,有的店就是黑店啊。有違法的黑店就打擊黑店好了,沒必要一竿子打死所有開店的吧。

有的人就覺得,你不能宣傳,只要你用了套路就是騙人。醒醒吧,當今世界已經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了。當你還在猶豫用了營銷手段是不是不道德甚至是不是合法的時候,你的競爭對手已經把你甩到2里地以外了。

我待過的幾家中小企業,沒有一家懂怎麼做網路營銷,老闆也不懂,還以為做營銷就是發發軟文,眼巴巴的等著粉絲上漲,閱讀上漲。結果卻是寫文案憋一天,閱讀只有三四百。

不會營銷的中小企業,沒有未來。不會做網路營銷的中小企業,吃不上網路時代的紅利。很可惜的是,這些中小企業也沒有能力請到有經驗有水平的營銷人,只能請更加小白的人來,自然也見不到效果。

其實,現在有很多經驗豐富的供應商可以提供各種各樣的營銷服務,比如微信營銷、小程序、SEO、朋友圈廣告、口碑營銷、文案撰寫等等,可以根據需求選擇合適的方式。

有需求可以私信諮詢,幫你實現你的營銷目標。


從問題就可以看出來,題主對於營銷或者說對於商業,一無所知!

首先,不要因為營銷和傳銷只有一字之差就把這兩個詞放到一起,這完全是不在一個層面上的兩個概念。傳銷是什麼,是收會費拉人頭的一種商業模式,通過洗腦、拘禁等各種手段逼迫人相信一個並不存在的產品或者概念。

營銷呢?專業點講,市場營銷的概念並無定論,但有三個核心關鍵點分別是:創造價值、傳遞價值、獲取回報,貫穿整個商業活動,你也可以理解為,我搞出一個產品或者品牌,然後讓別人知道並且購買,我從中獲取利潤的過程,這就是最樸素最真實的商業活動了。

營銷學作為一個學科,有專本碩博各個學位,是一門科學的學科。至於傳銷,你非要理解的話,算是營銷學中的一個畸形的分支吧。

題主問營銷合不合法……就好比是問賺錢合不合法,或者是問吃飯會不會導致失眠一樣……這個問題不成立呀


營銷是一種讓他人接受你思想或物質的方法和手段,簡單說就是一種工具。是一種人類社會的政治經濟活動形式。決定其是否合法的是其內容和本質,這就像你問刀合法么?槍合法么?那得看你用來做什麼。包括傳銷也如此,形式不決定本質,你用來傳播美好的事物有什麼不可,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包括各類組織都是用傳銷方法建立起來了的。所以營銷做為各類營銷形式的概稱,沒法說他合不合法,只看營銷者用來做什麼?


營銷本身合法,但是有人做了不合法信息傳播,一些受害者把這些責任推卸到營銷,然而,人們忘了營銷本身是死的,做營銷的人是活的,所以好與壞在於營銷背後的人,就好像最近的絕味鴨脖事件。鴨脖本身沒錯,但是該公司營銷手段過於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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