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用婚前試愛,同居試婚來決定要不要結婚嗎?
我覺得這就是男人為了占女人便宜而找的借口,我認為沒必要非得通過婚前試愛,同居試婚這一方式來決定要不要結婚。理由有兩個:
第一, 婚前試愛對於女生的成本太大。如果試完之後你們決定要結婚了,那麼這件事還好一點,如果「婚前試愛」只是那個男生的一個想占你便宜的幌子呢,那麼這件事對你造成的不僅是生理上的傷害,而且可能會以後都會對婚姻產生不信任感,造成心理上的傷害,所以我覺得廣大女性同胞最好不要通過婚前試愛這種形式來獲取所謂的信賴和進一步的了解。畢竟,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第二, 同居不應該是決定要不要結婚的必要條件。如果想要了解一個人,我們不一定非得要住在一起才可以啊,可以通過平常的吃飯,逛街等等的時候,就可以了解一個人的品行和價值觀,金錢觀之類的,可以在婚前談戀愛久一點,但是沒必要非得通過婚前試愛的方式來決定結不結婚。而且,如果你試了,結果失敗了,那你怎麼對你以後的對象說這一段關係呢?這些都是會存在的問題,所以我不建議婚前試愛決定結婚。
第三, 婚前試愛可能會使結婚變拖延。我這裡所說的拖延不是說在同居過程中發現對方問題而考慮要不要結婚,而是你可能在同居這個過程中,因為覺得兩個人反正和結婚一樣,都住在一起了,心裡就不會再把結婚這件事當做重要的事情考慮,從而拖延結婚計劃。雖然結婚證只是一個小紅本本,但是我覺得有那麼一個法律認定在,人的心裡就會多一點行為的界限。如果再婚前同居過程中發生了一點小摩擦,估計沒有多少人會像結婚後那樣儘力去解決吧,所以說,有結婚的保障在有的時候可能會讓對方不會那麼輕易放棄,畢竟現在社會人心浮躁,能忍的人太少,所以個人認為還是不要輕易婚前試愛的好。
我個人是反對試婚的,難道只有一起同居才能知道倆個人合適不合適么,要是能成婚還好,萬一分了呢,在這同居的過程中女方很有可能懷孕,而又沒有任何的撫養意願和能力,不斷打胎對女人的傷害是非常大的,很傷身體,並且對男的來說,有些男的他和他的家庭為娶妻,很可能花費巨大的財力和精力,為何這類人老實人卻要娶那些已經被別人不斷試用過的女人。
並且看兩個人合適還是不合適有很多手段,比如出去吃飯或者看電影,雖然很保守,但是交流過程中也是能發現兩個人的習性吧,也許有些人會說,人會隱藏自己本性的話,但是如果你心細的話,總會發現蛛絲馬跡吧。
如果實在想同居的話,也要考慮一下,雙方的家長是否知情,錢的使用問題,生活習慣問題,孩子問題,家事的處理問題。
也許是我保守吧,很難接受那些婚前同居的行為!
堅決反對婚前試婚或同居!
中國文化傳統理念永遠沒有過時的說法,如同中國漢人種族永遠不會被異化改變一理。借鑒外國民族文化不能步入誤區,吸收優秀文明成果是積極的,但對性自由、性解決之論必加抵制,那是西方人和平顛覆中國的主要手段之一。各類教育機構和每一個家庭有必要重新拾起中國傳流文化教化,愛情是自由選擇的,多談幾次戀愛慎重選擇配偶沒有什何不對之處,但男女的性觀念要正確,碴男碴女畢竟是少數,社會主體主流仍視「性」為聖潔的,中國男人和中國社會、家庭永恆不解「處女情節」,所以,女人必自愛,保持女性特有純潔身軀是一生家庭幸福生活的資本,也是自身人格尊嚴體現,男人才會仰視你!
奉勸碴男們,社會在進步,人們對你的不恥行為是厭惡的,唾棄的。你不想接納一位女子為妻,你便沒有權利去侵害她的身體!
對女人而言,沒有結婚目的就不要和男人上床,否則就會人格、身軀貶值,幸福何來?
戀愛本身就是相互適應、相互磨合的過程,只是,當代愛戀和先前的愛戀相比,通常會多出婚前同居這道程序。
有人會覺得婚前同居喪風敗俗,有人會覺得婚前同居稀疏平常。事實上,自己的愛情是自己的,無需太在意別人的看法,關鍵是,兩個人在一起要快樂大於痛苦,且作為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言行承擔相應的後果,不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後悔即可。
當然,對於一些個不能接受婚前同居的人們,千萬不要在這件事上妥協,那怕是面對若不婚前同居就分手的威脅。
大千世界,每個人的愛情觀都是唯一存在的,無需用對或錯去衡量。只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夠保持對愛情有一份虔誠的態度。
我認為是有必要的,現在不免有很多的心理不正常的人。我以前認識一個朋友,結婚了以後才發現這個男的有性虐待,平時白天是關愛有加,讓他東不敢西,但是一到發生關係,就成了惡魔。連他自己也無法控制,使勁打他老婆,白天又是下跪,有時道歉,又是自己打自己。我覺得人應該對自己負責任,如果結婚了,肯定過不下去。有必要的婚前同居其實是一種保障。
世上總總東西,並不是都可以用來試的,個人對此很明確的持反對態度。
我們先說所謂的試愛和試婚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如果題主是女性,那麼無疑是風險的最大承受者,因為無論這個所謂的試驗最終是否成功,你都是弱勢的一方,如果一不小心懷孕了,男朋友這個時候卻劈腿說不合適了,那麼孩子要還是不要?如果要你是否已經準備好做單親媽媽了?如果不要,你是否又了解流產對一個女性的傷害究竟有多大呢?
不贊同試婚!
同居男人實際上並不是為了試驗將來婚後生活能否合適,而是把同居當成了一種目標。其結果就是女性無法得到一個法律上的名分,而且一旦發生懷孕等問題時就會遭遇尷尬。
婚戀專家指出:經常有男性打著試婚的幌子,為自己逃避責任作掩護。現實中,「搞出人命」(意外懷孕)以及過多的金錢關係都容易導致同居關係變質。同居就好像試衣服,試了覺得不合適,說不買就不買了。但人不是衣服!婚前同居太沒保障,在一起久了,女的只會越陷越深,男的只會越來越不在乎。對於男人來說,同居既可以享受婚姻的權利,又不用負婚姻的責任。何況女性衰老比男性快,如果男方同居一段時間後仍不打算結婚或者放棄女方,女方將面臨更嚴峻的擇偶難題。
我國大多數男性還有處女情結的現象,一旦女性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那麼就意味著將來可能面臨不被接受的可能。可以說,婚前同居對女性的危害遠遠大於對男性的危害,
沒必要。個人覺的完全沒必要,至少影響不好,也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會讓人感覺有點隨便的樣子。
如果害怕結婚後不合適,那麼可以多交往交往啊,時間長了不就更加了解了嗎,所以婚前試愛是沒有必要的啊,
婚前試愛的結果往往是既給自己也給別人帶來麻煩。而且很有可能就會失貞,這就是得不償失的了,也是後悔都來不及的。到時候找到了一個真心愛自己,可以託付一生的人時,就會追悔莫及。悔不當初。因為每個丈夫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是處女,能夠把最好的東西留給自己。這即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丈夫負責,對家庭負責。
所以個人覺的婚前試愛不能接受,是不負責,不成熟的表現。
沒必要!大部分男人都有處女情節!還是留著最好!最後分手了就尷尬了!
但是戀愛時間一定要長,三年時間,既能看清一個人,也能感覺這個時間會不會相互嫌棄!一年是熱戀,2年是依賴,3年是磨合!當然非常有必要!
首先,戀愛,和結婚,是兩個概念。戀愛是什麼?是一起看電影,一起逛街,一起去旅遊,一起做所有美好的事情,不斷發現對方身上的優點。
結婚是什麼?是菜米油鹽醬醋茶,是一起生兒育女,一起照顧雙方父母,越來越容忍對方生活中暴露出來的缺點。
這是兩碼事。
為什麼很多人,戀愛長跑了七年八年,結果一結婚就離婚?不是他們的感情不牢固,而是因為他們都太習慣了以一個人的方式去戀愛,沒有體驗過用兩個人的方式來生活。
同樣的,婚前試愛,性生活,有沒有必要?
有,並且在發生性關係之前,最好男女雙方都去醫院做一次體檢。
你們彼此相愛,但是誰沒有個過去。
也許你覺得自己身體健康,但很多疾病作為攜帶者本身並沒有什麼具體癥狀和表現,難道你願意害了自己愛的人?
許多人認為婚前發生性關係,是不貞,如果最後沒有結婚,女孩子就不純潔了。
這都什麼年代了,在女性解放的今天,人家又不是去賣身,只是和愛的人做喜歡的事情,難道這樣鍵盤俠也要多管閑事?沒有在一起又如何?怎麼,又想要處女,自己又不是處男了,有什麼資格瞎逼逼。
再說了,要是婚後性生活不和諧,離了婚,大家的戶口本里都打上了一個大大的離異,才是真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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