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
過去我總是認為很多老話說的太絕對了,但是隨著自己的年齡和閱歷的增長,發現古人說的話往往比現代人更貼切真實。
所謂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在過去意味著女兒嫁到了男方家,從此就是男方的人了,一生為男方家庭效力,即使受到委屈,因為在婆家身份卑微,娘家也不能保護到自己。就拿過去的姓氏來說吧,往往男方姓X,女方就跟著YX氏。可見當時社會女人社會的低微。
現在講究男女平等,女方可以在嫁出去的時候自由的回婆家,但是隨著交通的發達和戀愛的自由,女兒可以嫁到祖國各地,所以很不容易才回來一趟家看望爸媽。還有你沒看到嗎,往往結婚的時候,婆家都是笑臉相迎,反而娘家都是強忍著悲傷哭泣。
女兒出嫁了,她也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丈夫和兒女,她也就會把所有的精力投入給這個新的家庭,並無怨無悔的付出下去。
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這句話並無貶義。它敬告娘家人應改變心態了,她已為人婦,不要總是放心不下;也正告女子當珍惜夫家,別老把心思放在娘家,既已為人婦,就得把夫家當自己安身立命之所!也明示婆家人應善待新夫人,不可將她視作外人,因為她從娘家出來是很徹底的!
我覺得這個觀念在農村還是比較深的。女人嫁到男方家就是男方家的人了,各方面重心都轉移到新組建的家庭中了。逢年過節有空才去看一下父母。女人嫁的好的話老公知道疼人的話,那還好過。不然的話受了委屈也是自己往肚子里吞。在娘家是客人,在婆家是外人。但也不能一概而論。現在這個觀念也越來越淡了,比如說:自己女兒生孩子時,娘家人大多都會跟去,就怕萬一有個啥事時,自己女兒受委屈,娘家永遠是女兒的最強大的後盾!
感謝邀請。
人的觀念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變的。毛主席曾經說過,婦女能頂半邊天。現在是一個男女平等的社會,很多家庭都是女人當家。男孩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女兒也有權利繼承父母的財產。兒子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大家全力平等,義務平等。
所以嫁出去的姑娘,已不再是潑出去的水。
謝邀,姑娘出嫁了,其實是很苦的事: 婆家把她當外人,娘家把她當客人,沒家、在外漂泊之感!倘若嫁一個心裡沒你的男人,便和唐後主李煜沒甚區別,『夢裡不知身是客,一場貪歡』!之後,便是半生的囚禁、勞役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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