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又給不了幸福,又捨不得分開,該怎麼辦?
"愛"字是很神聖的、是無價的!如果你的愛需要用金錢、物質來作鋪墊的話就不叫真愛。從古到今有多少大家閨秀下嫁漁夫、乞丐的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演繹了"愛"的神聖和不可侵犯!
隨著時代的變化,我們已進入了一個物裕橫流的年代。人們的愛情觀與價值觀巳慢慢的滆為一體了。男男女女尋尋覓覓,打著尋找真愛的幌子,實際上他們尋找的是四件套一一車子、房子、票子、然後才是人。
你說你愛一個人又給不了幸福又捨不得分開。能說得出這種話的人就是一個有責任感、有擔當、可以依靠終身的人。因為愛情無價幸福無邊。幸福靠人去感受和體會,每個人對幸福的概念各有不同,很可能你說的給不了幸福恰恰是對方的幸福。
我認為這不是愛。是自私自利的愛。。你真愛她就給她幸福。給不了放手了。。。不還想著擁有她。你還想著在辦公室戀情一個。回到家裡又一個。總有一天你會瘋狂傷害三個人。除非你哪個情人理智或是又被情傷害很深了。。不再相信愛情了。。。對你只是打發時間。。。。沒有那個女人不想男人愛她陪她的。。。。
謝邀,談幾點個人見解。
首先,你需要明確下在你眼裡什麼是幸福。有房有車的生活?穩定的工作?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較高的社會地位?或者,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想要?
其次,對方想要什麼你知道嗎?她想要一個衣食無憂、攜手到白頭的人生伴侶,還是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後面笑的富豪生活?如果你不了解,那麼不要妄加評判,去找她聊一聊比較靠譜。
再次,既然你已經認識到自己給不了她幸福,那麼請知道,種樹最好的時間是十年前,其次是現在。也就是說,認識到問題的時候恰恰是最早的時候。如果你真的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記住!是她認為的,不是你!),那麼放手可能對彼此都好,否則現在的問題將變成未來的矛盾,到那時候就真的不幸福了。如果,只是你目前事業發展不佳,而她有信心與你同甘共苦,那麼,請不要一廂情願地覺得離開她才是最好的選擇,請不要低估一個女人陪你吃苦的意願,當然,前提是你足夠愛她。
最後,由於你提供的信息有限,我想到另外一種可能(如果事實並非如此,抱歉,請忽略這段話),就是所謂的不可能有結果的感情。如果真是如此,建議放手,你捨不得正說明你愛她,愛她就該讓她去追尋自己的幸福。
以上,祝好!
這個問題問的好無奈…就象愛你的人,你愛的人,對方只需一枝玫瑰花??你卻滿足不了…無奈之舉…,,,
當你真正爰上一個人,卻又無法能讓對方感到幸福,那麼請你還是分手離開對方為好。如意再繼續相處,只會是拖累了對方,害了對方,如果是這樣,你這不是愛,是自私是佔有。大家都知道,真正的愛是為對方著想,是為對方付出。
愛一個人很難,不愛也難。你愛他,他又給不了幸福,既是這樣,就分手唄。分手又捨不得,那就這樣過下去。不管做什麼事。都要乾脆、果斷。
先明白幸福是什麼,想要什麼,是一個穩定平安祥和的家,還是會把你哄的賣了你還在給人家數錢,你要的無非就是天天有個會哄的人,外面吃點,喝點,人多點,今這個一夥,明這個一夥,再說就沒意思了,你還是不醒,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所謂幸福,看你怎樣理解,有精神享受,有物質享受。我所看待的幸福是兩個人在生活中的打拚,相互之間的理解,關心,包容。如果沒有共同的觀點,何來的愛,只要做到這幾個觀點,就是愛,有愛就幸福。如果是單方面的愛,只能叫湊合過日孑,這個年代少之又少的兩個人剛結婚就有很優越的物質享受′,那樣的幸福不會長久。如果你愛的那個女人只要在乎她,那就是幸福。:
那麼首先你就要明確一個問題,你的另一半想要的幸福是你認為的幸福嗎?你定義的幸福又是什麼呢?或許你的另一半認為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幸福。為什麼不和另一半談談呢?看看她在乎的是不是你在乎的。
不得不說你問了這個問題,你是一個負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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