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的州首府都是些小城市?


這也是我的疑問,去美國之前,我也以為舊金山是加州首府,直到住到薩克拉門託附近,才發現這是一個天大的誤會。就像問主提到的,這種現象不僅僅出現在加州,華盛頓州的奧林匹亞,密歇根的首府也不是底特律,而是lansing。我後來搬到馬里蘭州,發現首府也不是巴爾的摩,而是安納波利斯,切斯皮克灣邊上的一個小城鎮。

和安納波利斯相比,薩克拉門托算得上是個大城市了。因為薩克拉門托有自己的機場,還有國際航線。你要是去安納波利斯,要麼從華盛頓特區轉機,要麼從巴爾的摩過去。

當然,更讓人困惑的是紐約。但常常將紐約州與紐約市混為一談。紐約市在紐約州內,兩者共用一個名字,但卻是兩個行政實體,紐約市有自己的政府,不受紐約州管轄,紐約市也不是紐約州的首府。紐約州的首府是奧爾巴尼(Albany)。

那麼,這些小城市首府有什麼特點呢?歷史悠久(當然是以美國的標準)。

上面這張圖是老薩克拉門托的一棟建築,西部淘金時代的見證。薩克拉門托的興起,離不開兩樣東西,一是太平洋鐵路,一是黃金。

當年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辦公總部就設在這裡,是中央太平洋鐵路1863年開始向東修建的起點。另外,1848年當地發現黃金,城市迅速發展,1854年定為州府。

那我們再看舊金山。1847年,舊金山還只有49人,這樣就是所謂最早的城市創建者。而舊金山的發展最早也是依賴於薩克拉門托,因為全世界的淘金者,就是先抵達舊金山港口,然後從陸路去薩克拉門托,現在只需不到一小時。

至於說後來舊金山的發展遠超薩克拉門托,美國人沒有再將首府遷到舊金山,說明美國還是挺尊重他們短暫的歷史。

安納波斯里成為馬里蘭的首府,也是歷史原因。很少有人知道,安納波斯里曾是美國首都,雖然只有短短几個月。而獨立戰爭結束後,喬治?華盛頓也在這裡辭去大陸軍總司令的職務,卸甲歸田,到弗吉尼亞的弗農山莊去種地。

安納波利斯衰落,是因為巴爾的摩深水港興起。但是,馬里蘭州也沒有將首府遷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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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劍龍,前調查記者在印度班加羅爾,個人公號「劍龍出印度記」(seeindia)。


在選擇州首府時,要考慮很多因素,不僅只考慮經濟、人口等因素。第一, 交通因素。在選定州首府的時候,美國的交通遠不像現在這麼便利。為了讓議員和市民能夠方便地往返首府和地方,美國在選擇州首府時,不是按照城市的人口多少、經濟發展程度而定的,而是按照地理位置決定的,即位於州中心的城市為首府。有的州的最大城市恰好在中心位置,所以最大城市成了州首府,如亞利桑那州的首府鳳凰城、夏威夷州的檀香山、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印地安納州的印第安納波利斯,等等。第二,成本因素。由於有的州的中心城市太荒涼了,在那裡建首府要花不少錢,所以折中選到了中心城市附近的小城鎮,如密西西比的首府傑克遜、南達科塔州的皮爾等。第三, 歷史發展因素。在很多州選擇首府時,該州最大的城市可能還不存在。如內華達州,卡森城在1864年加入聯邦後成為首府城市,而該州最大的城市拉斯維加斯是在1905年成立的;當奧林匹亞成為華盛頓領地(現華盛頓州)的首府時,西雅圖還不是其最大城市。第四,其他因素。有些城市成為州首府,是出於某種特殊原因。密歇根州將首府城市由底特律改為蘭辛,是為了遠離英國控制下的加拿大;麥迪遜成為威斯康星州首府,是遊說而成的。總而言之,在選定州首府時,該城市十分重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區域經濟的發展變化,首府城市不再是該州的最大城市。至於為什麼不把首府遷到最大城市,就是另一個問題了(註:佛羅里達和阿拉斯加都曾嘗試「遷都」,但都沒有成功)。


1、美國是個非常特殊的國家。美國50個州其實就是50個小國家,美國國旗上的50顆星本身就意味著美利堅合眾國是50個州合眾而成。美國各州除外交、軍事由中央直接管控外,各州都有各州的政府、法律、稅收、選舉、政策等全方位自主權,且各級權力互不隸屬,如總統與州長非隸屬關係,而州長與所轄城市也不隸屬。因為決定各級官員命運的是當地選民而非上級官員。美國50個州,每州選舉產生二名參議員,副總統兼參議長,共同組成101名人員的美國參議院。 2、美國各州的政府機構所在地是由選民所決定。美國參眾兩院是政策的制定者,美國政府是執行者,法院依法執法,三權鼎立,上下級官員互不隸屬。政企分離等等。因此,美國的首都華盛頓市在美國並不強大,且必須遵守華頓盛州的法律。同樣如此,紐約市必然要尊重紐約州的法律。政企分離權利制約,上下級互不隸屬等種種因素使經濟發展不受權力所左右…


事實證明美國這樣做是對的,小城市好管理,好規劃,也沒有污染和汽車擁堵了。再說他們想搞個大城市,他們也沒有那個條件。他們不像中國一個人說了算,就算領導們都同意建大城市了,美國人民也不一定願意做大城市裡的,因為美國人民流動性大,不像中國人,以家為中心。再說了他們也沒有那麼多人口,和湊熱鬧的習慣。


這個我來回答。我以前在美國大學博物館當過講解員。我們那個博物館是以前的州首府大樓。根據講解資料的解釋,在美國建國之初,州政府只有兩個功能,稅收和土地買賣交易。州首府因此都是設在各個州的地理中心位置。隨著西進運動的逐漸展開,中部州的邊界都向西部擴張,因此我們那個州的首府也就搬走了。主要目的還是方便這個州各地方居民到達州政府,因此要選在地理中心。


因為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州組成國家,州內也是各縣管各縣,首都的行政費用要各州分擔,州府的費用也是各縣分擔,所以除了建國時十三州和法屬路易絲安娜已有州府外,新加入州選州府的時候各縣都打死不肯選大城市當州府,生怕分擔太多,寧可新建個小城市當州府。國家層面也一樣,原來首都準備定在紐約或費城,但各州都嫌這兩城市太大行政費用太高,不肯多掏錢,最後決定單獨劃一塊空地建個華盛頓特區出來。

歸根到底就是錢的事。


就如美國的絕大多數的大學學府都是在小城鎮里,自成一體成為一個所謂的大學城,因為生活費用小城鎮還是比市中心便宜很多,不像中國大學都喜歡往大都市的中心湊,結果是人滿為患,學生的生活方便了,可生活費用及額外的消費就增加了,也給學生造成不必要的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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