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該怎麼離婚?
08-28
沒領結婚證,該怎麼離婚?
我國新婚姻法出台後,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關係。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不用去民政局離婚,只要沒有小孩《外籍戶口》可以到當地居委會說明情況,證明你們因為什麼原因不適合在一起就可以,意思是備案。避免對方以後對你進行報復或任何不利因素《不用影響下次結婚》。或者你可以狠一點,直接散人,不過這樣你要考慮以後對你有沒有什麼影響。奉勸:三思而後行,儘可能的和好,領取合法的結婚證書。
謝邀。現行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換句話說,就是法律不予保護。那怎麼「結婚」的就怎麼「離婚」吧。換句話說,只能「自己協商」。再看看婦女兒童保護髮,女方多爭取一些權益吧。你怎麼對待生活的,生活就會怎麼回饋你。能不能再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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