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一直不還錢怎麼辦?


你的這個問題是現在法院面臨的兩大難題之一,即執行難。對於執行難,需要當事人和法院雙方密切配合才能解決,而不能只靠法院,畢竟法院的工作人員有限,需要執行的案件數量龐大。

如果已經拿到了勝訴判決,需要以下幾步:

1、如果是一審判決,要等對方不上訴的情況下,十五天後才能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即時生效。所以要確定 是否為生效判決,並不是勝訴就行了。

2、如果是生效的一審判決,還需要到原審法院先取得生效判決證明,才能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3、執行庭一般會要求原告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法院才能配合你執行,當然了,法院也會讓對方自己提供財產清單,但是希望不是太大。

4、如果對方有財產,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法院才會將對方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公告和消費限制。

具體的相關處理意見,可以參考本人的近期兩篇文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這是典型的老賴,法院可以對他採取以下措施:

一,查封他的全部財產,包括房屋,汽車,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但是,前提是你的知道他有這些財產。老賴為啥叫賴,就是有錢不還。一直耍賴!

二,限制其高消費,讓他出門寸步難行,對其乘坐火車,汽車,飛機,入住高級酒店,孩子入學做相應的限制。

三,把老賴打入黑名單,讓其徵信為零,讓人都知道他是老賴,從個人信用上把他徹底打敗,把他孤立,促使其還款。

四,限制老賴成為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其從事經營活動,用國家強制力的手段整治老賴。

五,對老賴依法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這種拘留叫司法拘留,一般為15天。

說了這麼多,都是為了實現當事人的債權,保證國家依法的判決可以得到執行。

但是,遇到真的無力償還的當事人,那就徹底歇菜了,這時,你的耐心等待他有個好轉再去要錢吧!


去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還不還的話,執行局會把他列為失信人員!最好向執行法官提供老賴的財產線索,比如房產,車輛等,這樣會執行的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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