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隔壁鄰居夫妻倆人吵架打起來了,還伴隨有孩子的哭聲,到底應不應該管?


別人在氣頭上,如果對方不是很重要的人,就不要去管,要管也等人心情平復了,再去疏通了解下。

況且,別人的家事,沒那麼好管。

就算你去管了,勸他們不要吵了,還有孩子呢。他們都摔大東西了,應該吵得很厲害,去勸也不一定勸住,或許還會自討沒趣。雖然這有點沒人情味,但是我個人覺得還是以自身利益為先。去勸說還被人嫌棄,我個人還是很討厭的。

等哪天人消氣了,再去了解下情況,做出下一步打算。


應該管。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作為鄰居,百年修來同船渡,有事了就應該相互照應。建立和諧社區,以體現人文關懷和人的友善。

當聽到鄰居夫妻打架,又伴有孩子的哭聲。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善良之心的人都會同情孩子的。這時你不妨敲敲門,過去問問情況,勸說他們。但注意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當他們不聽勸的時候,你可以再邀請其他鄰居或者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到場勸說。這樣人多起來可以做個見證,並且人多也好做工作。

如果看到他們夫妻雙方有傷害或者對於小孩不利,要及時報警,或者打120求救。

當然現在人怕別人訛詐,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我認為這種冷漠的態度是不對的,我們要在盡量保護自己的情況下,多做一些善事,特別是鄰里之間,該幫忙的時候盡量還要幫忙。

誰也說不定有哪一天也會七災八難的,如果人人見了,都躲得遠遠的,那該是多麼悲哀啊。

所以我認為在社會上要多發揚正氣、多做善事是有必要大力提倡的。


應該管,當然應該管,雖說夫妻兩個人「床頭打架床尾和」,但至少矛盾爆發的那一刻都是不約而同失去理智的,更何況還有孩子在場,如若沒有誤傷,那麼勢必也會給孩子心靈上造成不可磨滅的創傷。

我也有一個

經常鬧口角之爭的鄰居,他們好的時候恩愛如初,一旦有點導火索便引爆整個空氣,到處都是炸裂的聲音,女的歇斯底里,男的吼聲震天,戲劇化的形容就像瓦片紛紛跌落,房屋搖搖欲墜,只要爭吵的那一聲尖叫划過耳膜,我都像觸電般立即閃過去,我已經見識過他們後面的「大動作」,不及時阻止,說難聽點的話是會出人命的。有時候也有顧慮,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難免尷尬,會想他們會不會也有同感,因為我的尷尬而致使他們更尷尬,但無論如何「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興許你及時的一臂之力能夠挽留一個家庭,能夠拯救一顆受傷的小傢伙的靈魂。

所以說路見不平時,該出手時就出手,切不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誰還沒有個求人的事呢!


『如果熟悉可以出面勸,如果不熟悉採取告訴物業或社區,只能採取打電話,不要讓他們知道你,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鄰門出現這種現象,很惱人,有時勸也不是不勸也不是。有的鄰居不領情,給你臉色看。我的鄰居就是這樣,勸了一次,狗咬耗子多管閑事,人知道的多了,罵你壞了他們的名聲。橫看鼻子豎看臉,瞪著眼看你。所以要分清楚怎麼勸,才能和好。只有請物業或業主委員會的出面調停,比較好一點。可能我的觀點有點不妥,望諒解。


想起小時候在老家,住的都是帶院子的平房,一家挨著一家,鄉里鄉親都熟悉,兩口子吵架,前後左右的鄰居都能聽見。有的人喜歡看熱鬧,不願多管閑事,有的人好心勸架,卻被當事人嫌多管閑事。還是出來勸架的人多,守著外人,吵架的最後也基本都能停下來。

現代人,住樓房的多,很多人跟鄰居不比以前那麼熟悉。想勸架可能也不知道應不應該。

我覺得,如果跟鄰居不太熟悉,但是打架比較嚴重,恐傷及小朋友,還是報物業比較好。如果比較熟悉,過去勸勸架也無妨。


謝您邀請!咋說呢!夫妻之間吵架旁人還是不干涉為妙,不然就會好心當作馿肝肺,人家會說你咸吃蘿蔔淡操心,反而會認為你多事兒!因為我就遇到過一回,我這關係更近,我大姐和我姐夫吵架,我趕上了就勸架,我大姐覺得我在場沒面子反而越吵越凶,我尷尬的走了,第二天人家和好了,反而對我說話躲躲閃閃!從此以後我學精了,但凡夫妻吵架,我能躲多遠就多遠,因為人家畢竟是夫妻,天上下雨地下流,兩口子吵架不記仇!所以我個人認為夫妻吵架,即使你知道也裝作不知道,那是別人家的隱私,咱不管不是冷漠而是尊重別人!


按道理是應該管的,但是要注意方法,方式。

俗話說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他們吵架的原因你不知道,所以最好不要一上來就怪誰做的不對。

如果非要去管的話,建議以勸解為主,不要妄自去評判誰對誰錯,這樣的話會事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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