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或者哥哥有義務去照顧自己的弟弟或者妹妹嗎?
凡是涉及到家庭關係的事情,光從法律上考慮肯定是無法解決的,更多的是親情上的考慮。
如果只從法律上來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你雖然畢業工作了,有收入,有負擔能力,但是你父母健在,且有能力撫養你弟的情況下,你是沒有扶養義務的。
但是現在情況是你爸媽認為你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去照顧你弟,你就是自私,涉及到親情關係,法律雖支持你,但親情卻束縛你,在這兩者之間衡量一下,貌似大多數人會選擇屈服於親情。
對於這種情況,你爸媽希望你弟更好也無可厚非,但是用親情綁架你卻有些不合適。你可以和你弟弟談談,讓他去和你父母說,他一個人可以,姐姐需要她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弟明事理,即使最後屈服於你父母,至少你心情也好點;如果你弟不通情達理,那你也可以做你自己的選擇,扶弟魔不可取。
有義務,但是也要看自己的能力,我家住在邵陽板橋,十五歲就出來打工幫助家裡減輕負擔,結婚不到兩年老爸死了,擔子更重,妹妹的訂婚禮錢都拿去給爸辦喪事,弟弟又沒有取老婆,????沒有辦法,親戚也幫不上忙,只有自己硬著頭皮去攢錢還給妹妹禮錢,長話短說了,等二年弟弟又要結婚,再媽媽經常生病也要給錢看病,後來媽媽也死了,弟弟這下沒人管了,跟村裡的白粉頭子買白粉,又吃白粉,老婆離婚走了,過了幾年弟弟抓去坐牢,每個月又要打錢,然後住了三年出來,以為弟弟不會再變壞了,誰知道又得了癌症,錢給女朋友卡死了,一分錢都沒有,看了三個月左右死了,再給他辦喪事,我他媽的我做錯什麼,沒完沒了的幫助他們,得個吉?? 昨天又打了2千元給我弟兒子和我妹小孩過年,赿幫赿興旺,怎麼都會幫,可是赿幫赿差我覺的好累呀。
你是女孩吧?俗話說長姐如母在你弟弟沒有立足能力的情況你有義務照顧她,在你事業發展出現瓶頸選擇離開也無可厚非
但是你的弟弟上高中還需要家人給他洗衣服,從這一點可見你家有點重男輕女的傾向
很簡單跟你爸媽坐在一起,告訴他們你的真實想法,我想他們會理解的,不用感到自私或者什麼
祝你有個美好的未來
謝謝邀請!首先談一下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自私的是你的父母!他們既然生下了孩子自己就有照顧的義務!而不能為了圖懶省事把這項義務強加在另外一個孩子身上!如果父母健在,我不認為哥哥姐姐有照顧弟弟妹妹的義務!並且已經高中二年級了,就算是個殘疾人生活也能自理了!斷然沒有把姐姐綁在家裡給他洗衣做飯的道理!我不知道你弟弟的高中能不能住校,一般高中都是可以的!既然住校為什麼還需要你照顧?如果不能住校,那他在你實習之前的生活都是怎麼過的,還仍然讓他那樣過就可以了!男孩子不要慣的嬌嬌氣氣的還是!還是那句話父母健在,父母才有照顧子女的義務!
另外,如果父母已經喪失賺錢的能力的話,那麼作為兄長我覺得只需要負責弟妹的生活費用就可以了!斷然沒有負責他飲食起居的責任,那如果說弟弟妹妹年齡還小也就算了,已經高中二年級了,不是個寶寶了!!自己一個人生活都沒有問題了,為什麼還要綁著你的前途只為給他洗洗涮涮??一個人能展現自我價值的年齡就那麼幾年你弟弟的人生你負責不了,也沒有義務負責!所以我還是希望你能夠走出去!但是也要協調好跟家裡的矛盾!祝好!!
這不是討論有么有義務,是法律規定的……所以,二胎開放真的很可怕,年齡相近的的兄弟姐妹沒什麼,那些差了15歲以上的兄姐有著巨大的風險……其實很多二婚男人的找的小媽可能和頭婚子女也就差這麼個年齡了……這就是說現在在產科活躍的二胎高齡產婦的老大分分鐘當了小爹小媽……而且,自己還可以有權決定自己生不生,卻沒權決定父母生不生,可更沒權拒絕撫養爹娘生的……好多人聖母的不得了,拿血緣感情說事兒,那是因為站在自己當爹媽要生的立場,真要自己爹媽生的話蹦的比誰都厲害……
作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責任。但對兄弟姐妹沒有義務照顧他們。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剛剛出來實習,薪水可能也不多,想換個地方工作,闖闖世界也是合情合理的。你父母如果擔心你弟弟吃飯啥的沒人做,完全可以住校的,並且上高中了,衣服自己洗也不是什麼大事。
其實沒有這個義務的,但是那是感情,當年我弟弟中考的時候我在叛逆期,本來爸媽要我在縣城照顧我弟弟的,可是我沒有,我要去外地上班,結果弟弟也考的不好,現在工作不怎麼樣!我有的時候在想,不過是一兩年的時間,在那裡工作不是么,如果我看著他,會不會弟弟的將來更好呢?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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