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產,婚後女方去世了,男方有繼承權嗎?有什麼依據嗎?
婚前的財產,婚後女方去世了,要想知道男方是否享有繼承權應當分情況看。
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女方去世前如果有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且遺囑中寫明其婚前的房產由其他繼承人繼承,那麼男方是沒有繼承權的。
法定繼承
若是女方去世之後還未來得及訂立遺囑,因此繼承應當是採取法定繼承的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配偶、父母、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男方作為配偶是肯定享有繼承權的。
因為該房產時女方婚前購買,若女方是已經是婚前全款支付或者婚前已經還完貸款了,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繼承時,女方的房產父母擁有二分之一的份額,男方若是在無子女情況下是二分之一,在有子女的情況下是四分之一。
若是女方婚前僅支付首付,後結婚後還貸,那麼這個房產首付款的部分是女方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首付部分的繼承同上,而還貸部分女方僅享有二分之一,故還貸部分的繼承,父母擁有四分之一,男方若是在無子女情況下是四分之一,在有子女的情況下是八分之一。
正常情況下,男方是有繼承權的。拿到房產繼承權需要問幾個問題:
一、女方有遺囑嗎?如果有遺囑,當然需要按遺囑繼承了。
二、婚前房產的名頭是女方的嗎?如果是別人的名頭,男只有居住權,女方死後,恐怕只能回歸還房主,如:房產是女方父母名頭。
如果房產是女方的名頭,且女方沒有遺囑,還有幾個要考查
1、女方去逝與你無關;
2、女方死前你沒有犯遺棄罪;
3、辦理了結婚證。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男方妥妥的有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是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時第二順序人不參與繼承。作為配偶你和女方的父母平分房產,如果女方父母都健在,你可以獲得1/3的房產。一方健在的話,你有用房子的1/2繼承權。老人都不在了,房產就歸你一個人了。
如果你有孩子,子女也有繼承權,參與房子的平均分配。而男方又是子女指定的監護人,如果有一個孩子,你真正所拿到的房產繼承權就是1/2。即你的1/4加上孩子的1/4。
女方的婚前房產屬於們女方,只有在離婚的情況下,房產與你完全沒有關係。婚前房產只是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離婚時不至於被另一方分走些。
而女方不在了。無論是的婚前還是婚後的房產都變成了遺產,作為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有繼承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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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特殊因素的前提下,男方是具備繼承權利的。
按照法律規定,婚前財產,且房產證產權人是一個人,若由產權人一人婚前全款購買,則財產屬於產權人一人;若婚前按揭買房,首付由產權人一方支付,則房產也屬於產權人一人,婚後共同還房貸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夫妻雙方一人一半。
婚前女方全款購買或已還完所有按揭款,婚後女方去世,屬女方個人房產。按照法律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分別是女方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具備繼承的權利,繼承份額所有繼承人均分。
如果女方婚前按揭購買,婚後共同還房貸,則產權屬於女方個人,共同還房貸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夫妻雙方均分。若此種情況下,女方去世,由於產權人是女方個人,只支付了首付,貸款部分的權利人是銀行,根據法律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都具備繼承權利,所以所有繼承人都具備繼承房產以及負債的權利與義務。
以上是針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正常情況下法律的規定。按照一般遺囑優先的原則,如果女方生前做過遺囑,並且是有效遺囑,則按照遺囑執行。
作為職業律師,個人認為男方有繼承權,但是這種繼承權會有一定的限制,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需要區分女方有無特殊遺囑。
如果女方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則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女方生前留有遺囑,則需要按照遺囑辦理。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需要區分該房產是女方婚前全款購買還是婚前貸款購買而定。
如果該房產為女方婚前全款購買,則該房產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過世後,該房產為女方的遺產。
如果該房產是女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婚後存在還貸行為,則房產本身雖然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財產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過世後,首先需要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之後才涉及女方遺產的繼承問題。
因此,男方是否有權繼承該房產,需要綜合該房產的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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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產,婚後女方去世了,男方有沒有繼承權這個問題善言法務的觀點是男方有法定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男方是女方的配偶,有權繼承女方的財產。
但女方另有遺囑約定的除外。
婚前房產婚後繼承的情況也分很多種,要看婚前房子是全款付還是按揭付?房產在誰的名下?對方父母有沒有什麼要求?當初出資的錢誰誰出的?
具體情況的不同,男方繼承的房產份額也是不同的。婚姻法相關問題可以諮詢善言法務律師,關注善言法務獲得更多幫助,只要將情況說清楚,善言律師就會給出專業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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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女方財產是女方個人財產,婚後證明兩人已經結婚了,這時候女方去世主要看是不是有遺囑,如果有遺囑,那麼按照遺囑繼承,遺囑說把房子給誰,都要尊重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男方作為配偶是有繼承權的,這時候女方遺產的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如果有子女,子女也是,如果有私生子女,他們也有繼承權。一般情況下按人數均分。有特殊困難的可以適當多分。
如果這個房子只是女方婚前首付,婚後也是女方還貸,怎麼算?這就要做財產分割了,婚後女方還房貸,因為婚後女方的工資獎金等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的還貸,無論是妻子個人還是夫妻共同還貸,這個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房子首付是女方。而還貸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的話,就需要對女方個人財產做分割,首付部分,以及還貸的一半,還有按比例的房產增值部分,這個財產才是可分配的遺產。
總的來說,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男方是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的。
女方婚前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女方去世,該房產則成為遺產。
對於遺產,若女方留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進行繼承。若女方沒有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作為女方的配偶,享有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規定,人死亡,繼承便開始。所以具體繼承的份額則要根據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來確定,例如,第一順位有3人,則每人可繼承三分之一份額。
當然,在法定繼承中,因為繼承人死亡時間先後,可以存在代為繼承或轉繼承。
例如,女方死亡的時候,父母還在,但並非做財產繼承分割,在繼承過程中,因女方父母死亡,則存在轉繼承問題。
根據遺產分割之前,因為某種緣故尚未實際取得遺產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應繼份額轉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而女方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也是根據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遺產
房產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女方婚後去世後,房產就變成女方的遺產,女方被稱為被繼承人;
2.遺囑優先如果女方即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如果遺囑有效),按照遺囑執行;
3.法定繼承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4.分配原則是:(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結論:根據《繼承法》第10條第1款「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1項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作為配偶的男方,對於被繼承人留下的個人財產即房產,享有繼承權利。
如果房產是婚前女方的,那麼只能說明夫妻雙方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房產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夫妻雙方進行離婚,男方是無權要求分割的。
但是這並不代表男方沒有繼承權,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去世一方如果在生前沒有遺囑,那麼去世之後他的所有合法財產都將作為遺產按法定繼承的順序,有法定繼承人進行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如果女方去世,那麼女方的丈夫則作為法定繼承人之一可以繼承女方的財產。
雖然該房產從婚姻法的角度來說,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男方無權要求分配,但是從繼承法的角度來說,該房產則成為女方的合法遺產,男方是可以繼承的。除非女方在生前訂立遺囑,將該所有遺產指定由繼承人繼承。否則將按法定繼承順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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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女方去世,男方有繼承權的情況為:
(1)遵循遺囑。婚後女方去世了,並且留有遺囑,當然得遵循死者的意願,遺囑上說明該房子歸屬誰就屬於誰,尊重死者。
(2)法定繼承。婚後女方去世,沒有遺囑,那就是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財產。由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配偶、子女、父母。男方作為配偶,就有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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