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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15塊錢,我提醒她還錢,可是她跟我大吵一頓,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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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很經典的話叫做,驗人用金,驗金用火,關於借錢,不論借錢的多少,通過此事可以反應出兩個問題點:

1.借錢人品,通過借錢可以真實反應出一個人真實品質,一個優良人品的人,在借錢以後,時時刻刻挂念在心,想盡辦法儘早還款,他深知,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別人賺錢也不容易,朋友幫自己解了難,更不能辜負朋友一番好意,然而,人品極差的人,只會打著小算盤,能躲就躲,能賴就賴,能不還就不還,揣著明白裝糊塗!所以,通過介錢可以很清晰看出一個人人品!不難看出你的朋友是後者,可以不要這樣的朋友,損失的又不多!

2.處事無方,你朋友借錢未還,不排除是太忙疏忽大意忘記了,提醒朋友還錢,因此,大吵一架,提醒還錢也是個技術活,由此表明,你的處事方式不當,讓你朋友很沒面子,遇到此事方法很重要,

①選擇在人少的地方,很輕鬆和你朋友說,哎呀,上次借你的錢用完了么,你的朋友聽了這句話,一定會記起,即使現在沒錢,也會口頭向你道歉的,

②向你朋友借相同數字的錢,說你最近缺錢花的之類理由 這樣既可以保全你朋友面子,也提醒你朋友及時還錢!


能怎麼辦,就當是喂狗了唄。而你自己也好不到哪兒去!

十幾塊錢,你那朋友也好意思跟你吵架,真是狗急了跳牆,覺得十幾塊錢少自己不放在心上那當初就別那麼好意思的跟人借。借了又不還,被人問臉上了,又覺得是對方太小氣。所以啊,以後再遇到這種事情,要麼找個好點的借口委婉拒絕———別借,要麼借出去了別主動去要,打借錢不還的人的臉的同時也打了自己的臉!

十幾塊錢的事情,你能看得這麼重,還能說明什麼?自己窮,小氣!你好意思跟那個借錢的人張嘴去要,借錢的人為這十幾塊錢覺得臉上無光,被人堵住要還錢,可見他會生氣,同時也覺得自己認錯了人,至少以後你們是不可能做朋友的了。

跟一個小心眼的人做朋友很吃虧,而你就屬於那個小心眼的人,這事情要是身邊人知道了,估計你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作為一個借了錢不還的人,也是過於大大咧咧沒心沒肺的人,你不覺得十幾塊錢是錢,可不代表別人不把這事情當成是事兒。哪怕是你稍微留點心,至少借你錢的人也會覺得你這人靠譜,以後做事值得別人信任。如果實在是給不小心忘記了,理應抓緊還了,一句抱歉至少給自己留了點做人的風度,也給對方一個交代。以後是敵是友各自掂量。


就當花錢買了一個教訓。

好啦,如果她向你道歉的話,先把錢還了。不願意給你道歉,這個朋友就不做了好了。

很多時候,這種事情就沒必要了。有的人特別不厚道。這就是借錢的時候是孫子,借了錢就變成老爺了。這才只是書塊錢,如果借的多了你就虧慘了。我身邊有很多借我錢的事,現在還沒有還的也特別多。只是下次我就不會再借錢了。

即使她和你道歉了哦!你們間的隔閡肯定是有的,所以很多時候沒有必要。。。放輕鬆,朋友挺多的,你可以慢慢去找,沒必要糾結她一個。


這種數字最尷尬。

一是容易被借錢的人忘記。

二是自己根本不好意思去要這錢。

所以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等於是送人家了。

既然你都已經提醒了,對方還不願意承認。這樣的朋友就散了吧。

你也沒必要為了十五塊錢而耿耿於懷。

十五塊錢看清一個朋友,你很值了。


那還算什麼朋友啊。 我大學時也遇到這樣的情況,我一個同學總說自己忘帶錢包了先幫付一下。可是之後總是不了了之。最後,同學每到付錢時都離他離得遠遠的。聽說吃畢業散夥飯的時候,他寢室的人也沒叫他去。我有的時候想做人做成這樣,也太悲哀了。所以啊,這種人,如果她的確是忘了的話,你想要你們交情繼續,那你就低個頭;如果她就是我知道,我故意的,那你應該也不缺她這一個朋友吧。


給你說說我小時候的事,那時候家裡給零花錢是5分錢,我也捨不得花,我們村有個同學,他家是開冰糕場的,有一天在學校他管我借錢買冰棍,我把僅有的5分錢借給他了,他說明天來上學的時候還我,但是第二天他沒還我,後來也沒還,中間我想試圖提醒他,不過又擔心人家笑話我,不過俺家確實窮,人家體會不到吧,後來我再沒借錢給他

後來再大點,過去的5分錢也不在乎了,自己能接受的損失範圍變大,比如同事沒帶錢,自己可以請他吃飯,這些都不叫事了,也不用他還,不過一旦發生不可接受的損傷,至少這個人在我這裡已經拉入黑名單了

你的這個事,我理解15元對你來說也不少,或許在對方看來15元不是什麼大事,我只能說謹慎交友,借錢有時候確實可以看出很多事,如果你覺得對方值得交,以後再有類似的事情,先把醜話說頭裡,我想對方那你當朋友的話會理解你的,畢竟你在幫他,他有什麼理由不還錢,如果他持續不還錢,那可以斷交了,這世界,離了誰都能過

希望能幫到你,也讓我想起了小時候的事


我有兩個Q,一個常用,另一個不怎麼用,有天別人給我不怎麼用發了60紅包,我領了,打算湊夠一百再拿出來。她就找上門說借我Q用一下,我沒考慮這麼多就借了。過了沒幾天想拿那60充話費,把Q要回來,我懵了,全被她改的亂七八糟的,而且錢也沒了,她就告訴我說之前本來想問我的,看到我在睡覺所以沒叫醒我,自己拿了那60充了話費,反反覆復的問我應該不是那種小氣的人吧!連60都要跟朋友計較。我服了,我居然成了最小氣的那個,不告訴我就拿我的錢去花你還有理了。到了還錢那天,她說沒什麼錢就只還40就成了,這錢反正是別人給我的!我再次服了!別人給我的錢,那就是我的錢了,你沒問過我就拿去花,還私自自作聰明還一半就算了,到頭來我就收到了一個小氣的名聲?


能怎麼辦?!只當丟了15塊錢,讓你認清了她的為人,以後這種人不能深交。還記得讀書小學時候,因向堂妹借了一塊錢,隔天她就催我還錢了。以前沒有什麼零用錢,自己又拿不出來,就去跟我媽借,被我媽大罵了一頓後讓我把錢還給她了,這事讓我印象深刻,到現在還記憶猶新,這事讓我認識到我堂妹這種人不能深交,所以我跟她也沒有說有多好的姐妹情,就跟普通的朋友一樣偶爾才有聯繫,當然沒什麼事最好還是不要聯繫的好。


這事有點意思,如果你朋友欠你一千五、一萬五,反正是很多錢,如果她忘了不還,還跟你吵架,那麼會有百分百的人支持你,一致討伐你那個不仗義的朋友。可是現在朋友欠你十五塊錢,也許支持你的人就沒那麼多了。錢是你的,無論多少都可以要,這在道理上是講得通的。

先來分析一下你朋友的心理,一種可能她就是一個愛佔小便宜的人,一貫的處事風格就是到處佔便宜,對身邊的朋友也不例外,得到便宜就高興,沒得到就生氣。對這樣的人,你必須把錢要回來,不能慣她這個毛病,而且就此絕交,老死不相往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她想還你,只是把這事忘了,你找她要錢,她覺得作為朋友,這點小錢還放在心上,你傷了她的自尊或者對友情看法,所以和你吵架,這樣的朋友通過交流,是可以原諒的,可以繼續做朋友。

再來說說你的做法,你找她要錢是你的權利,可是你既然把她定義為你的朋友,那麼朋友之間的情誼還不值15塊錢嗎?朋友相處,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相互之間有點經濟往來互相幫助,極其正常的事情,如果連15塊錢都不肯給朋友花,那你這個人也不配有朋友。

想想你們之間的關係,絕對不能稱為朋友,只能說是熟人,或者說是熟悉的陌生人,反正不要說是朋友,因為你們糟蹋了朋友一詞。朋友應該是互相關心照顧,為了對方好自己不惜吃虧的人。有句話叫為朋友不惜兩肋插刀,就這個意思。

最後我只能說,鑒於你們的關係,反正不是真正的朋友,這個虧不能吃,必須要回來,15塊錢買鹽可以吃好長時間了,她不給咱就告她,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法庭上見。


你好,我是晚安時分的大白,以下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1,一個只值15塊錢的朋友:

首先,我要恭喜你,只花了15塊錢就認清楚了一個人。

很顯然,這樣的朋友並不值得交往,以後不要再和她交往了。至少是不要有什麼金錢上的往來了,15塊錢都不願意還給你的人,你還怎麼敢把更多的錢借給她呢?

你不要只盯著這15塊錢,如果你再和她交往,她會把你坑的更深。那個時候就不是15塊錢的事兒了,這種人只會讓你心累。

所謂朋友。本質上就是相互幫助,如果只是一味地單方面地付出,那這段關係註定不會長久。與其堅持,不如早點放棄。

2,要回15塊錢需要付出多大代價?

我看到其他答主說,可以和她打官司,通過法律手段要回這15塊錢。

這其實是一種很可笑的答案,只能當做笑話,千萬不要當真。這種不切實際的說法,完全是局外人說風涼話的感覺。

而我給出的答案就非常明確,如果你要回這15塊錢,所花費的時間的價值會大於15塊錢,那那就應該果斷放棄。

經濟學當中有時間成本的概念,大抵就是這個意思。當成本大於收益時,果斷放棄才是最明智的選擇。當然,如果這15塊錢對你至關重要,那你不妨一試。

所以,我的觀點是:錢不用再要了,也不要再和這個人來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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