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到小偷致殘,是否要負責?


我認為一點責任沒有。首先他不走正門而是爬樓,就是說他是在犯罪,本身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其次,那是自己的家,在自己家裡穿什麼衣服,敖什麼顏色的面膜,披頭散髮的,在家裡任何一個地方走動,停留都是你的自由,別人根本就無權干涉。還有你並沒有發出很大的聲音呀?他掉下去是自己做賊心需。所以我認為他是活該。


肯定要負責,你為什麼大晚上的不睡,為什麼要披頭散髮,你這不是存心要嚇死人嗎,我只不過爬到你家窗戶邊看看你,你嚇得我掉下摔個半死,你就不能打扮得不嚇人,你應該知道我有可能半夜爬到你家偷點東西,你最不濟也不要跑到窗戶邊上嚇著我。你可以拿點錢給我讓我慢慢下去。


法律本應該是支持正義 公理 道德的 應該是保護對的一方 懲罰錯的一方。 可現在的法律呢。打著以人為本的旗號顛倒黑白 混淆對錯。保護弱者?想想誰才是真正的弱者?明明是對的有理的一方硬讓法律變成了事實上的錯誤的一方。誰是弱者?老說被不法侵害的時候要求助警方 等警方到的時候人都死完了你們破案了又有啥用?就像有人打你的時候你不能還手不能保護自己 一定要等警方處理。因為你一還手就會被定型為打架互毆你就成了犯罪了。那萬一被人打死了呢?這個道理去哪講?法律居然不懲戒錯誤的違法的一方反倒保護 這是什麼法律?


一,我救到他了,我拉住他的手,本來可以把他拉到陽台的,後一想我放手了,二,理由,我救他了,可他手太滑了抓不住,必競是人命啊,。三,我跑下樓下看看他死沒有,沒死可以報120,,四,沒死就好,以後終於不能去害人了,法官你看著辦


照中國法律是要負責,小偷犯法應由公安部門來處理,他人不能處理,如處理就是違法,所以對於小偷國家規定要輕抓,輕喊,輕追,不然造成小偷受輕微傷是要負責這是人權問題。以上是法律專家意思。


罪不致殘,小偷也是人,也是為了生存,所以,上面的父母,下面的兒女,都要賠償,再加上,致殘影響祖傳手藝的傳承,你也必須解決,,你遇到大事了,,如果,你客氣點,事先咳下,提醒下,,或者,先報警,等待民警到場,由警方處理,,切!活該,,


不需要,死者的(也就是小偷)第一事發現場是你家,只要你是該房屋的合法擁有或使用者,你就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私人所有權,未經許可私入私人場地,所有者有權視為人身侵害行為。

案件的關鍵在於,你得證明死者跳樓屬自我意識行為,你未對死者進行偏向意識引導,比如脅迫,或催眠等方式強迫死者跳樓身亡。因為雖然案發第一現場是在你家,是私人場所,但死者第一死亡現場卻是在樓下,屬公共場所。

其次你要證明死者確是非法進入私人領地,而非通過引誘,暗示等騙取死者進入。否則職業殺手也太好乾了,把你騙進來在弄死你,假裝非法入侵私人領地。

至於你與死者是否進行過打鬥,死者是否是被你推下樓層,這些自有案件調查員和法醫進行多方取證與驗屍報告作結論


現在我的法律觀,人生觀已經混濁了,我已經分不清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了,這種案例能不能說一下,小偷會受到什麼懲罰,那個人賠了多少錢,以後我是不是路過誰家窗口人家主人做飯,我就可以以驚嚇為由,躺地上要求賠償?


簡單來說,如果你能證明自己出來恐嚇小偷意外,沒有其他辦法來保護自己財產了(包括,不能逃離現場,無法報警等),而且被保護的財產一但被代離現場就喪失價值了(因為帶帶離後不喪失價值,警察可以追回),才算正當防衛。 想想看,有人拿刀砍你,你能跑,能報警,為什麼要反抗?這不是擾亂社會治安嗎?反過來想想,你被偷了能當場讓對方受傷嗎?

以上不是法律明文規定,只是個人經驗想法,不要說我造謠


小偷來了,要把錢給他,家裡東西隨便拿。要禮貌迎進客氣送出,構造和諧氛圍。嚇到小偷致殘,應判個幾年,以作警示。只聽說小偷嚇到別人,沒聽說把小偷嚇得致殘。

把小偷嚇到致殘的『犯罪嫌疑人』你知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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