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如何爭取子女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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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孩子年齡問題1.子女不滿2周歲
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一些久治不愈或者嚴重疾病、無撫養能力、不盡撫養義務、等等一些不宜撫養子女的情況時,子女可隨父方生活。
2.子女在2~10周歲時
父母雙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絕育、與子女生活時間較長、無其他子女等等情況時,這一方優於另一方。
3.子女在10周歲以上
父母雙方在對撫養子女問題上發生爭執時,應考慮子女的感受以及想法。
考慮環境以及周邊因素1.夫妻雙方基本條件 比如:工作性質、收入多少、教育程度、思想品德等等。
2.夫妻雙方身體條件 比如:一方患有傳染病或者重大疾病,不利於孩子成長,一方患有不能生育的疾病等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 比如:一方居住的小區配套健全,靠近學校、醫院等等。
4.父母雙方基本條件 比如:很多時候孩子不是由父母自己帶,特別是學齡前兒童,一般都是由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老人的意見以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會影響孩子撫養權問題。
5.孩子的意見 比如:在父母雙方離婚前或者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對其最有利的一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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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的前提是,一方能給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條件,包括物質方面的精神方面的。還有更好的教育。這些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法院是靠證據說話的,不是誰說都行的,你如果能做到,並且提供的證據具有說服力,而且,孩子有你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力,自然孩子的撫養權就歸你,否則就歸對方,或者第三方。比如孩子的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甚至一些社會機構。
不要撫養費和補償費就爭到撫養權。現狀是男人養一般不爭撫養費。女人就不一定了(除非很有錢),又要撫養費(後事)還沒完沒了,搞得男家雞犬不寧。我雖然是女人,但我最討厭那種不講理的女人。
你好,非常榮幸回答你的問題,在這個方面我覺得還是不要離婚好,畢竟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有著巨大的影響,兩個人有了小孩能不離就不離婚沒有什麼好處就算感情破滅了為了孩子好也別離婚!這是我最忠誠的回答,希望你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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