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是「毒」死的嗎?
注射死刑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劑量的藥劑(通常是巴比妥酸鹽、肌肉鬆弛劑和鉀溶液)使被注射對象瞬間死亡的過程。這主要是用於死刑執行,但也可能在安樂死和自殺中。它通常先讓被注射者喪失意識,然後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通常來說,三種藥品被用於注射死刑:硫噴妥鈉使意識喪失,巴夫龍導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鉀刺激心肌,使心臟快速跳動,使得其他藥物迅速布滿全身,起著輔助加速作用。
硫噴妥鈉
主條目:硫噴妥鈉
致命性注射用量:2-5克
硫噴妥鈉是一種發作極快的巴比妥酸鹽,經常用於麻醉。一般的麻醉用量是3-5毫克/千克體重。正常劑量能讓意識在35-40秒內喪失,而5克(正常劑量的14倍)很有可能在十秒內讓人失去知覺。
硫噴妥鈉在幾秒鐘內會到達大腦,而全部的劑量需要大約30秒鐘。在這個標準,當用藥時,犯人已經失去意識了。在5-20分鐘內,大腦內的藥物劑量將會下降到總劑量的15%,因為藥物擴散到了全身。
這種藥物的半衰期是11.5小時,到那時大腦內的藥物劑量保持在總劑量的5%-10%。當用了「特大劑量」的藥物時,就像在國家批准的致命性注射中的那樣,藥物擴散到全身之後腦內的藥物濃度仍比正常麻醉時最高的濃度要高。這就是為什麼一種發作極快的巴比妥酸鹽,比如硫噴妥鈉,可以用於長時間的醫學性昏迷。
在歷史上,硫噴妥鈉是最常用的麻醉劑之一。不同時候的用量不同,但正常的劑量在500毫克至1.5克之間。這種數據曾被用來制定致命性注射的國家準則。大部分的國家用5克,以保證有效。巴比妥酸鹽也用於安樂死,但安樂死只運用一種藥劑,而不是死刑執行中的三種。在安樂死中,通常的藥劑用量是1.5克。
巴夫龍
主條目:巴夫龍
致命性注射用量:100毫克
巴夫龍是一種非去極化的肌肉鬆弛劑,在神經肌肉末端的交叉點阻止乙醯膽鹼的傳送,這會導致肌肉纖維的收縮;非去極化的藥物則阻止這一點。致命性注射中的巴夫龍劑量通常是0.2毫克/千克體重,肌肉鬆弛的持續時間大約是4-8小時。呼吸肌的麻痹將會在一個比這短得多的時間內導致死亡。其他在運用的藥物包括氯筒箭毒鹼和氯琥珀膽鹼。
氯化鉀
主條目:氯化鉀
致命性注射用量:100 mEq(千倍等值)
鉀是一種電解質,於人體中98%存在於細胞內,細胞外的2%則可以導致細胞電勢的活動。它可以口服——這是最安全的方式;也可以通過靜脈輸入人體,但這種方式有嚴格的規定,醫院也限制其劑量。通常靜脈注射的劑量是每小時10-20mEq,輸入得很慢,因為讓細胞內外的電解質濃度平衡需要時間。當用於國家批准的致命性注射時,大劑量的鉀影響了心肌的電傳導。血鉀過多讓心肌細胞的電勢低於正常水平(帶正電)。如果沒有負電勢,心臟細胞則不能得到刺激並引發收縮。將肌肉細胞去極化,通過減少可用的鈉通道,抑制了它活動的能力。心電圖的改變包括更快的復極化(達到頂峰的T波),PR間隔延長,QRS變寬,可能形成正弦波以及最終的心律停止。病人死於血鉀過多的案例(僅次於腎衰竭)在醫學界中十分有名。在這種案例中,病人通常迅速死亡,雖然前一秒鐘可能看起來還好好的。
新俄亥俄標準
俄亥俄標準在羅梅爾·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後發展出來,確保了快速而無痛的麻醉(只用硫噴妥鈉),並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鉀的運用。它也提供了備用的量度。
首選方案:硫噴妥鈉,5克,靜脈注射。備選方案:咪達佐倫,10毫克,肌肉注射;氫嗎啡酮,40毫克,肌肉注射。
中國是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採用藥物注射死刑的國家。1997年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第212條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這為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確立了合法地位。不少人認為,注射死刑是用劇毒物質將死刑犯「毒死」。實際上,注射死刑所用的並非有毒藥物,犯人也不會出現中毒跡象死亡。注射死刑的藥劑配方是大劑量巴比妥 肌肉鬆弛劑 高濃度氯化鉀(非氰化鉀),其致死原理為血液中過量鉀離子導致心肌先過度興奮,後驟停。這樣進入臨床死亡時間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間,生理上無痛苦反應。
但是,被稱為「中國第一針」的第一例注射死刑,死刑犯卻的的確確是被毒死的,執行時間是在1997年3月28日,也就是19年前的今天。這一天也成了中國死刑執行史上的一個節點。
當天上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名死刑犯執行死刑。這是一次極為隱秘的死刑執行,直至今日,這兩名死刑犯的資料仍沒有披露,我們仍然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打下中國注射死刑第一針的昆明法醫院院長汪軍事後透露,第一針一共耗時30秒。當時注射的藥物是氰化鉀。這是一種含有劇毒的化學品,該藥物經口服或注射後,十秒左右即可致人猝死。因其劇毒性,氰化鉀甚至被當作安樂死的首選藥物。 汪軍透露說,行刑前,因為怕注射時犯人亂動,他們給犯人準備了一把帶扶手的椅子,這樣雙手可以綁在椅子上。由於擔心犯人不願意被人看到,還準備了一個黑色紙袋當頭套。當時,汪軍推了兩毫克的氰化鉀。但因為氰化鉀太容易揮發,上午執行注射,從下午至次日晨,他的頭都是暈的。之後便產生了一些討論,有些人認為把犯人「毒死」有違人道主義,過於殘忍;同時氰化鉀易揮發,執行人員也會受到一些影響,如暈眩等,相關人員開始研究麻醉致死,要讓犯人是「讓犯人死得不痛苦和有尊嚴」。後經驗反覆試驗和研究才推廣如今的藥物配方。模擬注射死刑的演練注射死刑是這樣進行的第一步:打「通道」。專業通道人員將針頭扎入靜脈血管,這與平常打吊針時進行的靜脈注射完全相同。打「通道」的人即被稱為「專業通道人員」,他們經專門培訓上崗,基本保證萬無一失。此步驟是整個執行中唯一採用人工操作的步驟。第二步:注射藥品。接下來是注射藥品,分別為「1號葯」和「2號葯」,待執行號令一發,執行人員手按「注射鍵」,兩種藥水相繼注入死刑犯體內。最後,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注射全程不超過兩分鐘。注射死刑器械「1號葯」是指速效巴比妥類藥物,可使人先處於鎮靜和深睡眠狀態,之後肌肉鬆弛劑可以減輕痙攣和疼痛,也可以避免罪犯多餘的動作形成干擾。「2號葯」則是高濃度的氯化鉀,大量的鉀離子出現在心臟自動節律細胞外液中,破壞了原有的電子平衡,導致的心臟停搏,最終導致罪犯死亡。第三步:死亡確認。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執行結束後,死者的屍體被移走。
注射死刑還是槍決,誰說了算?死刑犯是執行槍決還是注射死刑由法院決定的,犯人只能申請,決定權在法院。 注射針劑統一由最高法提供,執行死刑前所在高院派員到北京領取死刑執行命令的同時領取注射藥劑,一份藥劑約400元左右。注射死刑不能讓腦意識瞬間消失注射後,大腦的神經已經無法控制呼吸和心跳,但並未腦死亡。在這段時間裡身體上的強烈不良反應還會通過還沒有死亡的神經細胞傳遞給大腦,因此犯人在執行中究竟會有產生怎樣的意識,都不得而知。注射死刑車內景注射死刑器械早期執行過程是在車裡進行的一般執行車從法院開出後直接開往火化場,在路上執行死刑,或者開到偏僻的郊外執行完再開往火化場。但有時會出現執行車開到火化場時犯人還未完全死亡,仍出現抽搐現象。後多在室內執行,經確認死亡後運往火葬場。執行過程曾出現多次意外情況中國的注射執行死刑也發生過意外,但並非美國電影中的「假死逃刑」。曾經執行人員過於緊張,渾身直冒虛汗,雙手顫抖,無法進行人工注射。之後有關人員開始研發高速執行泵,1999年6月,中國第一台高速執行泵誕生,但在使用第二次時又出現了問題。1號葯的殘留部分與2號葯一接觸馬上產生凝結,堵住了輸液管,在執行泵繼續推進2號葯時,輸液管發生爆裂。因而在使用執行泵出現問題時,延誤了對犯人的處決 。2007年,美國國內在對一名罪犯執行注射死刑時發生了意外。因為靜脈難以找到,罪犯至少被針頭扎過10次。同時由於藥物作用,罪犯反胃嘔吐,下頜顫抖並扭曲。在捆綁下,兩次發生中等程度的抽搐。
槍決也好,注射也好,做個安紀守法的道德公民最好,是吧。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藥、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劑量的藥劑(通常是巴比妥酸鹽、肌肉鬆弛劑和鉀溶液)使被注射對象瞬間死亡的過程。
它主要用於死刑執行,但也可能在安樂死和自殺中。它通常先讓被注射者喪失意識,然後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個國家實行死刑,而執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槍決、絞刑、斬首、電刑、毒氣、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國是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採用藥物注射死刑的國家。
遼寧省最先實行注射死刑的,成為首個告別「槍決」省份
使用藥物:通常來說,三種藥品被用於注射死刑:硫噴妥鈉使意識喪失,巴夫龍導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鉀刺激心肌,使心臟快速跳動,使得其他藥物迅速布滿全身,起著輔助加速作用。
所以至於到底是不是被「毒」死的,相信我們心中都自有定數。
有篇答案說遼寧是第一個用注射執行死刑的,可能我記錯了,我記得是南方的一個省份最先用的,是一個中年女性罪犯。遼寧的第一例注射死刑是當時很轟動的涉黑的一個案子,案子一波三折,瀋陽中院判死刑,遼寧高院判死緩,中院抗訴到最高院,最高院組織人到瀋陽再審,省高院花了二十多萬購買了一輛注射死刑執行車,(在當年二十多萬可是價值不菲)最高院判死刑,這輛車就用上了。大家應該明白這罪犯有多厲害了吧。
注射死和安樂死是一個概念!用硫苯妥鈉或丙泊酚+肌松劑(一般會用非去極化肌松比如維庫溴胺,維持時間長)+氯化鉀(高濃度估計10%以上),先讓人喪失意識再停了呼吸!這個時候不用鉀十分鐘內必死!但為了讓人死透,再用鉀讓心臟停跳!這種死法無痛苦,就像睡覺睡過去一樣!以上是我猜的!不好意思哈!??
三種藥劑,分別是大劑量鎮靜劑,大劑量肌肉鬆弛劑,大劑量氯化鉀(具體使用什麼藥劑各國甚至各地都不同),巴比妥或者還有用馬來酸咪達唑侖的先引導入睡眠,然後肌肉鬆弛劑劑可以防止大量氯化鉀注射時造成的肌肉痙攣,然後大劑量氯化鉀誘發心臟停跳,之後就沒有之後了…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有人會有抗藥性,曾經有死刑執行時長時間無法引導入昏迷狀態,死刑犯一直痛苦尖叫折騰半天才死~~
聽說注射死刑成本極大,一般只有貪官才能享受到,平民不可奢望。也許是貪官們只是貪錢,很少有命案吧,所以對他們仁慈一些。但畢竟是犯了法,是罪人,他已經貪了那麼多錢了,還要花那麼大代價處死,是不是太浪費了?我覺得對於死刑犯,爆頭太殘忍,注射又浪費錢,還不如多養些毒蛇,給那些死刑犯來一口,經濟又實惠
其實我更相信,任何一種死法都是很痛苦的,為什麼呢?根據佛經記載,人在死後8-12個小時內,身體壞了,可是靈魂還在身體裡面出不來,他在出來的過程中,很痛苦,就像,活龜脫殼一樣。因為靈魂是沒有生死的,而身體,有好有壞,身體壞掉了,靈魂就出來。繼續在宇宙中遊盪。而現在,美國科學家已經完全證明人確確實實是有靈魂存在的,而且有不同的維次空間存在。不同維次空間裡面有不同的生命存在,人類存在,只是在某一個,空間維度裡面。所以外國人說的,靈魂,上帝,是不同空間裡面的生物,上帝是具有高度智慧的生物,而靈魂,是比人類更低點的智慧生物。就像中國人講的,天神,鬼魂是同樣的一個道理,只是名詞不一樣。而佛經就是教我們怎樣開啟智慧的寶典。
中國是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正式採用藥物注射死刑的國家。與槍決相比,注射死刑有著諸多的優點:安全、執行簡單、人性化等。但注射執行死刑的軟、硬體要求較高,投資較大。 注射死刑有以下幾個過程:
第一步:打「通道」。專業通道人員將針頭扎入靜脈血管,這與平常打吊針時進行的靜脈注射完全相同。打「通道」的人即被稱為「專業通道人員」,他們經專門培訓上崗,基本保證萬無一失。此步驟是整個執行中唯一採用人工操作的步驟。
第二步:注射藥品。執行過程需要注射兩針,採用的藥品分別被稱為「1號葯」和「2號葯」。啟動注射
巴比妥類藥物我試過,是在醫院做手術,前一秒醫生還在跟我講話,並且看著他推葯進輸液管裡面,大概也就幾秒鐘時間,眼睛就閉上了,很快的,的確沒啥感覺。不過可能是劑量偏少,中途手術刀刮胸骨還是知道的,當然這是正常的手術麻醉。如果像注射死刑這樣大的劑量,估計完全沒啥痛苦感覺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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