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離婚了已經過六個月了,男方不同意離婚我應該怎麼辦?
08-20
如果你已經起訴離婚了,已經過了六個月但是男方還不同意離婚,你可以保持分居狀態,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分居兩年,你不用再起訴到期就可以申請離婚了,男方不同意也不行。不用二次起訴,如果你起訴後有曾經同居,或者沒有證據證明你們一直處於分居狀態,你需要二次起訴。你想離婚最好的證據就是,男方出軌,男方有暴力傾向,或者你們分居已經超過兩年,這些理由都是能夠作為你離婚申請最好的條件的。如果不是這些原因,只是你單方面的想了離婚,男方又不同意,那麼你就只能再申請二次起訴了,最終能否離婚也不一定。新的婚姻法規定,除了上述條件以外,必須確認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才允許離婚,但是假如這樣男方不積極的配合,你真的很難離婚。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列,我結婚了,我老婆對我非常好,我不知道什麼回答這問題,又怕說錯話,真的很抱歉,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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