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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了人沒錢賠償,坐牢後還需要賠錢嗎?


開車撞死人,法院判賠償死者家屬60萬,經查肇事者確實窮沒錢賠,坐牢後是否還需要賠錢?

如果是法院已經確定判賠的,那就必須要賠的。

1.其實,這是很多人的一個誤區。覺得,只要我坐牢了,就已經算是對此事承擔責任了,錢也就不用再賠了。

2.這個想法是錯誤的。你坐牢,只是履行了你的刑事責任。而一般這種案件,原告都是刑事訴訟連帶民事訴訟共同向法院提起的。

3.所以,你坐牢後,民事賠償責任還沒履行。這個責任不會因為你坐牢而抵消的。法院依然會對你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核查、換算來執行你的民事賠償。

4.如果你所有個人財產,加起來都不夠60萬的賠償款。那等你刑滿釋放後,仍然要繼續履行未完成部分的賠償責任,直到付清60萬賠償金為止。

5.當然,如果你能得到原告家屬的書面諒解,同意不再追究你剩餘部分的賠償金,那你就無債一身輕了。

所以,不要想著坐牢就不用賠錢了,法律不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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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實際上民間早就有個傳說,「打了不罰,罰了不打」,但是這個傳說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在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獲得受害人或其近親屬諒解,則可以從輕判處緩刑。

反過來,如果拒不賠償,一般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時候會考慮從重。並且判刑後,不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不積極履行民事賠償的,減刑從嚴控制,假釋原則上不予辦理。

有的肇事者可能認為,我已經服刑了,民事賠償也就沒事了。以前的確有這個問題。但是,近年來,法院系統對於民事賠償高度重視,周強院長已經代表法院系統宣布,要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民事賠償一旦判決,受害方提起強制執行的申請,今後民事賠償就不存在時效的問題,是終生追責的,如果賠償義務人鐵了心要當老賴,那麼法院系統對付老賴的所有措施都會加上,如果有財產拒不賠償,搞不好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再一次進到監獄裡吃牢飯。

順便說一下青島版黃淑芬的問題。

青島即墨區的畢某(青島韋創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老闆,出事後將公司過戶給其母,現在其妻的公司宏創任職,實際上是宏創的幕後老闆),在2016年秋天其豐田普拉多(車主畢某,駕駛員武某)將中國海洋大學一學生的父母撞飛,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級傷殘,法院判決畢某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134萬元,武某承擔連帶責任,但是畢某自己家中開了三家公司(登記在其母,其妻和其父名下,但主要業務都是畢某經辦),從事故發生到現在,已經兩年有餘,作為主要責任者,分文不出,匆忙把自己名下的公司過戶到其親屬名下,三不一沒有,不聞不問,更過分的是,傷者搶救急需資金,畢某連到保險公司申請墊付款這樣舉手之勞的事情都拒絕辦理。目前事故處理的二審判決已經已經做出,但畢某不為所動,玩失蹤,電話停機關機。當事人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詳細過程見我的主頁文章--青島遇到黃淑芬。


坐牢是刑事責任,賠償是進行民事責任

兩者不相互影響的,並不會因為你坐牢就讓你放棄賠償。

而賠償的金額如果遠遠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可以由法院裁定,如果是死者家屬漫天要價,那麼可以不用按照正常的數額去賠償,可以通過法律來裁定。

但你要說沒錢,就是給不出錢,那麼受害者家屬是肯定不認的,人都沒了,你錢都不願意給,如果厲害的家人可能非要你償命的,所以能花錢了事還是花錢了事。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方積極主動賠償、取得受害方諒解、認罪態度好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判處緩刑,不會坐牢的,所以建議積極和家屬達成和解。


感謝您的邀請。

從題目上看,這起事故是涉及到了交通肇事罪了,也就是涉及到了刑事和民事兩個司法程序。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分析這個題目:

首先從題目中分析,是不是意味著賠錢就不用坐牢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保險公司就會哭死吧?買個100萬的三者險,路怒症犯了就直接懟上去,反正有保險公司賠錢。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賠或者沒賠,都與刑事責任沒有太大的關係,該坐牢就坐牢,該賠錢就賠錢。之前我在回答其他問題時也提到了刑事減刑條件中,積極賠償是減刑的條件之一,如果沒有錢賠,只是一個量刑的條件,就算是全額賠償了,仍然有坐牢的可能。至於坐牢以後還需不需要賠錢這個問題,實際生活中我也遇到不少的人覺得「坐牢無所謂,賠錢不可能」,這種認識我也不懂是什麼時候,從哪裡傳出來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人死燈滅,也要從遺產中進行賠償,只有在遺產不夠賠付時,才不需要繼續賠償。

其次從我國刑法的立法目的看。刑法是為了保護公共安全、國家各類管理秩序、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等法益的,比如侵犯了別人的生命、健康權,檢察院就代表國家提起「公訴」,起訴那個破壞刑法所保護的法益的那個人。如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保護的是國內交通順暢、安全、有序的法益。說這麼多理論的東西,簡單來說就是觸犯了國家的刑法,就由刑法來處罰,如何處罰、處罰的力度等因素都由刑事訴訟法明確予以規定。

我們再從民法的立法角度來看。民法體系是非常龐大的,在交通肇事中涉及的是《侵權法》,而侵權法是為了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補償,無論是財產、健康、生命等方面,或者是受害人、家屬的精神方面的賠償都有明確規定。從這一點來看就跟刑法沒有任何關係。

也就是說坐牢前、中、後,都是需要對受害人或家屬進行賠償的,賠償可以在一定程度減輕刑罰的期限,但承擔刑罰完全不會減輕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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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件是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錢是一定要賠的,但是,很多人判決了,因為沒錢也執行不了。成年人沒有結婚,如果坐牢了,就沒有了收入來源,也無從賠起。父母是沒有連帶賠償責任的。在國外,18歲孩子,父母就不用承擔任何費用了。有些父母看孩子已經判刑了,賠錢也救不出孩子了,乾脆就不賠了。但是,在中國,仍然有很多父母,還是會為了減輕孩子的罪行,幫忙賠償的。但是,很多人家裡也確實負擔不起,一些人借錢,一些分期付款。


有錢不還,坐牢後出來還得坐牢。

刑事責任承擔後並不必然的免除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的承擔對刑事責任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1、賠錢了之後有什麼好處

根據現在司法實踐和相關法律精神,民事賠償,是作為一個悔罪態度的參考。如果賠償了,在刑事量刑上是會給予一定的考慮的,也就是俗話說的「花錢買刑」。

2、開車撞死人沒錢賠償?

根據題主的描述,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都是已經通過法院判決了,一般情況下,開車撞人了,保險公司也應在保險範圍內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所以,題主說的60萬是否已經包含保險公司應承擔的範圍,如果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

3、法院判決賠償後怎麼辦?

既然法院已經判決,如果判決已經生效,題主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現在有錢不還的老賴太多了,通過強制執行,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能挽回損失的!

而且,根據現行司法政策,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可能構成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等罪名,也就是,如果坐牢後仍不還,做完勞出來,還可能再坐牢!


先說結果:必須還要賠。因為坐牢是對於肇事造成人員死亡的懲罰,而賠償金是對於死者家屬的補償,這是沒有什麼替換關係的並存的兩件事情。

近年來是出現過一些老賴的事件,覺得不錢給,要麼你抓我坐牢,覺得做完牢錢也就不用賠了,這是錯誤的想法。類似這樣的事件往往被告人往往是要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坐牢只是履行了刑事責任,而賠償是民事責任,在法律上是分開的。如果真的覺得暫時屋裡償還,可以跟對方簽訂長期的償還計劃。而且事實上沒有現金用作賠償受害人或者其家屬,不等於沒有其他的財產,也不等於將來也沒錢賠。受害人或其家屬是可以申請對肇事者的合法財產進行執行的:比如房子、車;也可以對於肇事者的收入進行提取扣押。但是還是需要按照相關規定保留肇事者生活最低限度的必須費用。而且法律規定在判罰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肇事者)為了逃避賠償進行房產、車輛或其他財產的轉移是無效的。

而且一旦上了失信名單,被認定為「老賴」,在丟人現眼的同時,也會有很多不便。也就是說只要犯錯了,就要承擔責任,不要想著任何小花招去逃避,往往會帶來數不盡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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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先不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我先給大家講個真事:就我家門口的。主人公是開三蹦子的,以拉工程土方為生,那天在村道之間跑車,你說倒霉不,有個醉鬼騎摩托一頭撞進他的車底,當場就死了,農村的三蹦子大家都知道,駕駛證牌照保險啥也沒有。當時就慌了,他駕著車先跑回了家(這段是重點,涉嫌逃逸了),到家給家人說了一遍,爾後又返回現場報了警(距離很近,就在村邊)。後來宣判,判了一年半,民事賠償30000。注意:有期徒刑一年半是刑事責任,賠償30000是民事責任。也就是說你即使你坐了牢,錢也必須給!後來刑期滿了,剛放出來,死者家屬就來家裡鬧要錢,這家人當然不願給,你喝醉了,酒駕撞著我了,把我連累的好端端進去坐了一年半,完了出來你還來問我要錢?我冤不冤?就是不給,鬧到法院到現在也沒有結果。現在大家該明白點了吧,判刑屬於刑事責任,一般也會附帶民事責任,這兩個不衝突。如果沒錢,法院也會判你按期結給死者家屬,如果耍賴,法院就會強制執行,比如拍掉你名下的車,房,等等有價值的東西用來執行民事賠償。純手打,謝謝。


坐牢後也必須賠錢!


題主所承擔的應屬於交通肇事罪。



1、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天規定,觸犯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被害人死亡,法院在判決刑罰時,同時會判決被告人承擔被害人的人身損害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


3、如果被告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並獲得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法院則會從輕判處刑罰。如果不能賠償或無法得到家屬諒解,則無量刑情節,法院會依法判處。


4、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坐牢)屬於對其嚴重違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生命的嚴懲,具有懲罰性。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屬於對被害人所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具有填補性,承擔的是財產責任。


5、刑事責任與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二者的分屬不同法律範疇,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意義,不能相互替代。即使承擔了刑事責任,坐了牢,也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使被告人暫時無經濟能力賠償,也不能免除其賠償責任,法院會一直對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強制執行!


您好,謝謝邀請。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既涉及到刑事責任,也涉及到民事責任。

需要說明的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互不抵消。

但是有一點特殊,在刑事程序里,如果賠償到位、拿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那麼,是可以減輕刑事責任的。

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被害人家屬60萬元,但是您沒交代,這個判決是在交通肇事犯罪的刑事處理過程中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程序,還是在單獨的民事訴訟程序里?

我只能按一般規則來告訴您。

首先,要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範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機賠償。如果有證據證明車主有過錯,車主要承擔責任。

但是,肇事司機貧窮,不是免賠的理由。

還有,肇事司機負刑事責任、負民事賠償責任,是並行的,不因為肇事司機承擔了刑事責任、坐了牢,就不用賠償。

即使他暫時沒有錢賠償,他今後任何時候有錢都應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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