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還有沒有繼續治療的意義?
近些年來,癌症的發病率較高,一般情況下早期腫瘤的治癒率和預後都比較好,但是大部分腫瘤患者處於腫瘤中晚期,隨著醫療水平的不斷發展,治療癌症的手段也多種多樣,首先要明白腫瘤的發生是由於身體狀態和精神因素,以及外界因素共同導致的,所以腫瘤能不能治好或者自愈,一方面要看癌症的性質,另一方面還要看治療時的各種因素,後者之中,很重要的,也是病人自己唯一能掌控的,就是心理和精神問題。
說癌症患者多數是談癌色變,患者患病以後產生的恐懼和焦慮、抑鬱情緒影響到自身免疫能力、飲食、睡眠等狀態,患者不能正確對待和調節的結果。目前醫學治療水平進步很多,腫瘤即使發展到了遠處轉移,仍然還有很多辦法可治,所以提高自信心,自我鬆綁是癌症恢復的重要因素之一。
癌症晚期仍要配合醫生,積極治療。但與對待癌症早期、中期的患者不同的是,對晚期癌症患者治療的目的是減輕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質量,在此基礎上延長生存時間。手術、放療和化療被稱為治療癌症的「三板斧」,但卻不一定適合晚期癌症病人。臨床常可見到癌症病人不是死於癌症本身,而是死於不恰當的過度治療,如肝癌合併肝硬化腹水、黃疸,仍然是手術和化療藥物介入,導致肝功能衰竭而死;肺癌淋巴轉移,肺葉切除後再化療,病人呼吸衰竭更加嚴重,也更痛苦;白細胞過低仍然堅持高強度化療,患者骨髓衰竭合併感染,高熱而死。
有時防守是最積極的進攻,如果對病人「積極過頭」,再開上一刀,或反覆進行作用不大,損害更大的化療,只能增加病人的痛苦。晚期癌症的常規治療,應在生命延續和相對尊嚴的前提下進行,讓癌症患者相對健康,有尊嚴、有質量、少痛楚地活著。
延長生命和減輕痛苦都是晚期癌症患者所希望的。當出現魚與熊掌的選擇時,第一要充分跟患者本人溝通,盡量尊重患者的意願;從個人角度來講,我認為首要選擇是減輕患者因癌症所造成的痛苦。
首先是止痛藥物的應用。不要怕患者對止痛藥物有成癮性。對晚期癌症的患者來說,首要讓患者在有限的生命期中活的「舒服」。其實在止痛的過程中,病人情緒和身體感受的改善,是有利於緩解病情,延長生存期的。
其次,晚期癌症的姑息治療。當晚期癌症患者已經全身衰竭,醫生、家屬,包括患者自己,都認為不能再挽回生命的時候,要予以姑息治療。姑息治療是一種既不促進也不推遲死亡,以減輕疼痛、心理干預為手段,讓病人在臨終前能儘可能的主動生活的治療方法。
姑息治療是一種綜合治療方式,視患者的身體狀況和病情發展,選擇小劑量的放療、化療、免疫製劑等手段來降低病情對患者身體造成的負擔。
另外,在治療晚期癌症時,要根據病人的實際病情和經濟能力來決定治療方案,儘可能採用副作用小的治療方法,時刻關注治療放映,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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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有沒有繼續治療的意義?答案是肯定有治療的意義,前提是根據患者目前身體反映狀況和經濟情況選擇如何去醫治,只有用對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照樣會在涅槃中重生!
為了多生存兩個月意義何在?誰能肯定生存兩個月?就是沒大病的人也不能保證會沒有意想不到的事發生,難道突發意外事故永遠消失了?但是活著的意義各不相同,有為了家人,有留戀人世間的美好,有……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只想告訴病友們:惡性晚期癌症病人只有用對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一樣如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健康人一樣精彩的活著!只要挺過艱難辛酸的治療期、挺過癌痛、挺過轉移、挺過深入骨髓的痛,毅然讓許多明天的太陽變成許多今天的陽光,仍然發揮給予到家人更好的生活空間。
這個問題真的很難回答,因為癌症病人自己是承受了非常大的痛苦的。在他自己痛苦的時候真的是生不如死,活著是為了給身邊的父母親人好友,而死了對病人自己則是一種解脫。作為病人家屬好友來說,無法體會病人的那種痛苦,當然也是不想失去他。只是如果純粹的自私的想讓他繼續堅持下去活下去,他又要一直痛苦著。
所以,這個問題不管是對病人還是對病人家屬好友來說,都是一個非常矛盾的選擇。
癌症到了晚期,個人建議還是要注重生活質量為主,不建議過度治療,癌細胞喜歡高葡萄糖的環境,建議低糖飲食,胃口好些的推薦生酮飲食,如果飲食已經困難的,可以試下MWO魔幻盤,恢復細胞活力,增強免疫力對抗癌症
怎麼沒意義了?早期晚期只是醫學的分期而已,早期不一定活的長,晚期不一定活的時間短,能治療還是先治療!在這個事上,還是要多聽醫生的,不要看那些評論說什麼醫院醫生都是為了錢,那些都是瞎扯,醫生肯定會根據你的病情,給與切實的治療辦法,有一線希望就要走下去!!!
如果家裡經濟允許的話,試試免疫細胞療法。比如DC-CIK細胞。延長生命應該是可以做到的,也出現過帶瘤長期生存的案例,但療效會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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