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女方不買房就不同意結婚,如果是你如何應對?
下午好,其實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心裡很氣憤,現在的人都是怎麼了?沒房沒車沒存款就不能結婚了嗎?難道兩個人結婚就真的要那麼物質嗎?還是說如果物質條件達不到標準的話就不結婚了?
但是冷靜下來想一想,我們不是當時人,不了解雙方的情況,只能簡單說說自己的觀點。
雖然結婚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因為感情不是單純的精神享受,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做保障,雙方的感情才能夠長久。
但是,不買房就不結婚,我是絕對不贊同的,因為房子它不是一個生活必需品,不是離開它就生存不下去。凡事都要量力而行,如果結婚前父母能夠贊助一部分給買個新房那是最好,但是很多家庭負擔不起這高昂的費用。其實買不起房子的話,可以先租房住,等經濟條件寬裕的話,再考慮買房子。或者說先付一個首付,靠自己的能力去還房貸,也未必不是一個好方法。不一定非得說結婚之時,就要說全款買套房子,是不是?
如果單單為了一個房子,就耗去老人一生的積蓄,那麼二老以後的生活怎麼辦呢?是否夫妻雙方會更好地贍養老人?還說對老人以後的生活不聞不問呢?父母將我們養育成人已經不容易了,不能再給父母造成更大的壓力。
如果為了一個房子而增重父母的負擔的話,這個婚我寧願不結了。
純屬個人觀點,如果有不同意見的話,希望大家留言評論。
這不奇怪,我就遇到過。
我當時的應對就是,不結婚就算了,咱們吃個散夥飯,好聚好散。
你如何看待婚姻?婚姻到底是誰的?
既然兩個人準備走進婚姻,那麼兩個人都應該對未來負責,未來兩個人就是一家人,究竟哪些是真正需要的,房子不代表什麼,在能力範圍之內,沒有問題,如果在能力範圍之外,我們是否真的需要,有房子不代表有家庭的溫馨,如果因為沒有房子,你就嫌棄我,認為我不能讓你幸福,我堅決同意你尋找自己的幸福,因為每個人都有尋找幸福的權利,包括我自己。
有些家長哈不隆冬的自以為是,自己給不了兒女的,讓別人去承擔,還美其名曰為兒女考慮,沒有房子不同意結婚,你兒女的婚姻究竟是為了房子還是為了幸福?
中國的離婚率,已經上升到了33%,婚姻的意義已經在變味,人工智慧還在不斷進步,昨天已經出現了娶人還是娶機器人的探討,我覺得這樣也好,與其偏執的去證明什麼,不如靜待社會發展的選擇是什麼。
突然覺得70後也蠻幸運,至少不要為了考慮娶人還是機器而煩惱,如果人類真的要淘汰婚姻,那也只能選擇接受,最後用一句網路流行語,結束這個問題的答覆:no zuo no die!
走出債務泥潭 就上陽光叢生網
認認真真的看完兩個人的對話,心中不由為這個小夥子點贊。他說的很對,不能因為結婚把父母一輩子的積蓄都花掉。結婚是倆個人的事,在現今的社會裡,卻似乎要一家傾盡所有,還要背上婚姻債務。
何為感情?在我看來,感情是理解,是包容,是相互體貼,體諒。在現有基礎上退而求其次。不是一味的強勢逼迫。
這樣的婚姻只是一方的付出,而另一方享受著高高在上,水到渠成。一切都覺得是理所應當。如果是我,在力所能及之內,義無反顧。給最愛的人所要的幸福就是一個男人應該做到的。
但是如果,遠在現有能力之外,卻又要強迫而為。不退不讓,毫無餘地可言。一個不願陪你一起奮鬥,經歷從無到有的過程,而要享受現成。不願共苦只想同甘的人,這足以證明愛不深,情不真!而我也只能說聲抱歉!
好聚好散。。。
你好!很高興能解答這個問題。
現在結婚買房子買車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結婚後有一個穩定的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對於很多家庭來說。買房子的錢是天文數字,家人有時甚至連首付都付不起。要如題所示,假如女方不買房就不同意結婚。我覺得這個女的要求無可厚非,但是要求全款買房對於一個人家庭的壓力實在是太大了,先付首付,然後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款,我覺得是非常好的選擇。因為如果結婚之後房子畢竟是夫妻兩人一起住的。如果結婚以前就全款買房。房產證上有可能只寫男方的名字。這其實對女方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所以說這個女的只要求買房而且全款其實也是鼠目寸光,乾脆還是不要娶了好,一點兒也不體諒未來的家人,我相信結婚以後的生活也不會非常好的。
非常抱歉,您發的微信對話看不清,所以無從判斷是真情還是假愛。一般都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女人觀念世俗,利益大於感情,婚姻當成合夥,合則利不合則散。另一種是女人重感情,但習慣於父母左右或不想違背父母。雖然發生這種情況都不會太好,但對於前者應果斷放棄,對於後者還是要看女孩的態度,雖然此時女孩夾在中間很為難甚至很痛苦,但還是要女孩來做通父母的工作,解鈴還須繫鈴人,這也是女孩的一種成長,對以後生活也大有幫助。如果做不通,只能說女孩還有待成長,你只能教導她成熟直至可以她能說服父母。如果你們的感情不足以等待她的成長,那就忍痛割愛吧!
這個要根據是城市還是農村以及男方家庭的具體情況來分析。
首先,在城市裡面來說,買房結婚是一件普遍的事情,很多地方不僅要買房,還要買車,說句實話這不是正確的愛情觀,但是社會普遍都是這樣的,都是這種認識。
其次,如果雙方確實有感情,女方基於一個保障的問題要求男方買房,而且男方的家庭也不錯,對買房不是負擔很重,個人認為可以買房,也應該買房,
其次,當然了,如果你的家庭很困難,買房確實買不起,那可以跟女方說清楚實際困難,如果女方還是無理取鬧,要求一定要買房,我認為這就是考驗雙方的感情問題了,如果女方在這種情況下還是不同意,那我覺得應該分手。
第三、在農村來說,因為農村都是自己做的獨門獨戶的房子,如果男方家裡做了房子,而且男方工作也是在農村,或者偶爾在外面務工,女方提出不合實際的要求,要男方買房才結婚,我覺得就不合理了,因為農村一般都不會在城市裡面買房,所以這種情況我覺得也應該分手。
作為一個當婚女性,我的想法是這樣的:身邊的朋友們大多數都有了房子,所以有時候別人有房子我也想有這種心理,但絕不是非必須。因為自己比較喜歡自由,平時自己的工資基本都用在旅遊見識上面,如果自己都沒有出一份力,那我憑什麼要求別人買?問過人家的父母同意嗎?那就算有房子人家父母確定不會在你面前高人一等?
只要男方能真心對我好,讓我每年能出去旅遊一兩次,其實租房子也未嘗不可。但其實女性有時候要房子也真的不是貪那個房子,說白了就是想有個家,可以讓自己設計自己擺設不用釘一顆釘子也會讓房東罵,不會讓房東攆走。想自己以後能在這個城市有個落腳之地,生孩子之後不用孩子處在一直搬家的痛苦之中,其實真的別看小小孩子,從我小時候的印象中搬過多少次房子至今我還能記得一清二楚。
其實東西還是有兩面性的,你看到她沒有房子就不結婚。但站在她角度情況肯定就是另一個原因了,如果目前還沒有能力買的話,建議你跟她好好聊聊,把買房子的計劃規划出來,如果什麼都不說,她的想法可能就是一輩子都租房中度過,給她和給你自己一個未來構想。
這個事情普遍存在。我兒子的同學,和女朋友談了三年,談婚論嫁啦!女方說結婚可以,但是要在市區買房。男方父母是通情達理的人,房子可以幫你們買,但是買房以後。辦婚禮的錢就沒有了,女方不答應。男孩只好提出分開,女方要求太高,父母親一輩子的積蓄都拿出來啦!還要求男方怎麼樣?過一段時間,女方想通啦,回去找男孩,男孩已經另外找了女朋友。女方苦求男孩回心,男孩全家反對。現在男孩的女朋友,錢也不要房子也不要。女孩越大度,越能遇到真愛。
我覺得得分情況,如果是單純不想跟父母住一塊的話,可以先租個房子,緩緩再買,當然如果條件可以的話我是贊同的。或者可以商量一下一起出資,一起還貸,房產證登兩人的名字。其它費用根據女方陪嫁多少,多的平分。但結婚後家務,看孩子等等男方也要平分。但如果女方是個拜金女只是愛慕虛榮的話,也行,男方要講清楚,買房也好所有的費用全出也好,都行,結婚後也可以不工作有男方養著。但是等結婚後要像古時候的媳婦一樣,毫無怨言的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別講男女平等,別對婆婆說什麼十年看媳十年看婆的話,讓她自己挑是萬事平等呢還是賣身與你家。
為什麼就不能變通呢,女方答應婚禮酒席出一半,出50w的車當嫁妝,有這個經濟能力全款買房為什麼不買呢,父母都同意了,你在糾結什麼呢,父母的養老,以後怎麼也是你們負責,實在愧疚可以慢慢還你父母錢啊,總比從銀行貸款好啊,貸款利息和本金都差不多了,就當先借父母的也行啊,這麼有孝心還會讓你父母以後自己養老嘛?應該你全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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