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事是哪怕夫妻都不能說的秘密?
有哪些事,是哪怕夫妻之間都不能說的秘密呢?
第一,婚前的戀愛史。這個打死都不能說,無論前任幾個,無論對方對此感不感興趣,都不要說,不要顯擺,更不要透露曾經去過哪些地方,以及兩人當初的戀愛細節!
第二,婚後,偶爾一次的出軌,或者說不是出自本心的意外出軌。如男人酒後亂性,如女人被強暴(當然這個不能算出軌,只能是意外哈)。如果不想婚姻出現變故,如果還想繼續過下去,這個秘密也是別和對方說。
第三,單位或工作過程中認識的異性,即使對方再優秀,也不要當著伴侶的面誇獎。即使對方傾慕你,也不要回家說起,拒絕他(她)便可!
第四,單位的秘密。如果是在特殊單位上班,比如公檢法,比如科研單位,比如部隊,比如國家安全部門,這些單位的事,即使是夫妻,也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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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是應該有自己的小秘密的,不能什麼事都和別人分享,哪怕是夫妻之間,也不能完全透明,保存一點神秘感,會更具魅力。這不是不誠實,而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一、前任的事不能說。
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有幾個前任,都有自己的戀愛史,過去了就過去吧,別再拿出來告訴現任 ,你是想炫耀啊?還是想引起現任的猜測?所以,別惹事生非啦!
二、不光彩的事別說。
誰的成長過程中沒有磕磕碰碰啊?那些傷疤、那些醜惡,只要自己記得就行,一個痛苦兩個人分享,就是兩個痛苦,何必要增加愛人的痛苦呢?還是算了吧,別說了。
三、家裡的隱私不要說。
一些家庭的秘密不能說。比如姐姐是領養的,侄兒是試管嬰兒,七大姑八大姨年輕時出軌過,等等。應該保護這些人的隱私,不能對外說,夫妻也不行。
四、單位里的事不能說。
涉及到商業機密、工作機密的事不能說, 養成保守秘密的習慣。另外,單位同事之間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事也別回家說,單位是單位,家庭的是家庭。
對於婚姻而言:夫妻兩個人是要互相信任、坦誠相待的。但是,有些事也是不能說出了的,這也就是夫妻之間的小秘密。這也許就是所謂的善意的謊言吧!
我覺得最大的秘密是關於婆媳之間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婆媳兩個人就像仇人一樣,很多時候都是自己的媽媽再說媳婦的壞話,媳婦也有說自己的媽媽的壞話。總而言之,兩個人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也不順眼。這個時候,作為丈夫,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媽媽說自己老婆的壞話告訴她,這樣做就等於火上添油了。有可能婆媳之間的關係還會惡化。所以,這一點也是不能說的。
每個人的一生也許都有犯糊塗做錯事情的時候。比如說:在婚內出軌了,這種事情肯定是不能告訴對方的。一旦說了,有可能夫妻之間感情會破裂。最終導致離婚,所以,如果婚姻中出現了這種事情,打死也是不能說的,但是自己也得警告自己,以後不要犯這種錯誤了。
每個人都有過去,每個人也許都不止談過一次戀愛。很多年輕男女中,都有過婚前性行為的現象。發生性關係以後,最終沒有結婚的也很多。自己已經失身,以後肯定還得找對象,這個時候孩怎麼辦呢?唯一的辦法就是保密,就算以後結婚了,也不要對自己的另一半說。
我以殘酷的經歷告訴你,跟前女友的愛情交往經歷絕對不能說。
記得那是我們剛結婚第一年,有一天晚上沒事就躺在床上聊天,不知不覺就說到我前女友的問題,我當然說早就忘記了,但是她輕鬆的說「我就想知道一下,就是好奇,我又不會生氣」,天真的我竟然相信了,於是就說起了我和前女友的一些事,明顯感到她的臉色有點變了,最後一翻身直接把燈關了,任我好說歹說,就是不理我,將近一個月都沒讓我碰她,在我花了將近一萬給她買禮物哄她之後,才漸漸緩過勁來,而且沒事就拿這事嘲諷我,我是欲哭無淚啊!
雖說夫妻間應該坦誠相見,但有的事還是應該有所保留,否則可能會激化倆人的矛盾,影響夫妻感情:
1、和前任的那點兒事
在愛人面前千萬別說前任的事,即使對方追問,只能輕描淡寫的帶過,尤其不能說和前任的親密舉動,這會令對方耿耿於懷產生心理陰影,以後吵架的時候翻舊賬。
2、不要說自己有紅顏/藍顏知己
愛情是自私的,誰都希望自己是對方獨一無二的知心愛人,沒有哪個人能接受另一半有紅顏/藍顏知己,來分享他/她的心事。
3、和異性開玩笑打情罵俏的事
出門在外和異性打交道,難免會涉及到開比較「葷」的玩笑,如果讓另一半知道了,心裡早就把醋罈子打翻了。
4、貼補娘/婆家的事
手頭寬裕的情況下,都希望多為自己的父母行孝,如果讓對方知道了,發現你一碗水沒端平,不顧小家,少不了會有一頓爭吵。
上面這些事,為了夫妻和睦,千萬別說。還有哪些事是夫妻之間不能說的,歡迎大家來分享。
夫妻之間的,有的事能說,有的事不能說,不能說的你說,你的丈夫就會厭惡你,就會恨你,什麼事不能說呢?你在婚前,和相好的發生了關係,這不能說,你在婚前被別人強姦了,這件事,你和丈夫不能說,做女人的頭腦要清醒,丈夫如果對你懷疑,用話來套你,你要謹慎,要思考,你做了對不起丈夫的事。不管他用什麼方法套你。你千萬不要說。你如果說了,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首先,婚前跟男女朋友發生過性關係的事情不能說。夫妻對這個最忌諱,戀愛史說說不要緊,現在的社會,那個結婚前都談過戀愛,好多人談過好幾個,男女都一樣,你說沒談過誰都不相信,這個夫妻說沒關係,但是不能說發生過性關係,這個絕對不能說。
其次,對男的來說,逢場作戲的事情不能說,在外面應酬,玩一玩的事情不能說,但是不能感情出軌,這種事情不能說。對女的來說,這種事情不能有,中國作為一個傳統社會,男的以及家庭對這方面看得很重,如果知道了,男的肯定是要離婚,這是實際情況。如果對方都知道了對方的事情,那就要坦白了,爭取對方的原諒。
呵呵呵呵,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夫妻本是一家人,有了異心各自跑。真心的夫妻也不少,分心的夫妻也不少。夫妻間的事情有很多是可以說的,但有些是不能說的:
一,婚前性行為。
夫妻雙方誰都會在意對方的前任,若對方的前任有性關係的打胎的,或患上的艾滋病之類的,是絕對不能告訴男友的,告訴了就會戰火連天,就會婚姻破裂。
二,婚後出軌找小三。
夫妻雙方經過戀愛,進入了婚姻殿堂。組成了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在婚姻的日子裡,享受著快樂和幸福。在平淡的日子裡,夫妻互敬互愛,互相幫助,風雨同舟,共同打拚為美滿家庭而辛苦的奔忙著。但夫妻之間如果有出軌出牆會找有小三,那是對方決不能容忍的。這是婚姻的底線,誰破壞了誰自動凈身出戶。
三,賭博嫖娼,違法亂紀。
夫妻雙方互相信任,互相理解,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但是,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做違背對方的事,是千萬不能說的,因為兩個人的感情一旦出現問題,會撇開自己,人會記恨你,愛愛有多深恨有多深。對方會去檢舉你,會去出賣你。往往最熟悉的人最好的人最愛的人是最壞的人。也是害你最深的人。因此這些事不會讓對方知道的。
以上三種,是打死也不能說,只能一個人埋在心底,帶進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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