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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第一次被人邀請回答問題,還有點小激動呢,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是回答這個問題(╯﹏╰)

以下是我的生活:

1,不用記生理期,衛生巾紅糖水老公會準備好。

2,所有的衣服配什麼鞋子搭什麼包全部老公負責。

3,認識以後再沒有糾結過「這個好貴要不要買」。他說女人可以只有幾件貴的衣服鞋子和包包,也絕對不能一柜子便宜的地攤貨。(貴的定義因個人經濟條件自定義)

4,上下班接送,尤其在我懷孕以後。再沒有坐過公共交通。要加班也會替我叫好車。一是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車很擠。二是別人也是辛苦上了一天班了好不容易有個座位休息,別打擾了。

5,很少讓我做家務,偶爾心情好了周末下個廚。等我懷孕後,更是什麼家務都不讓做了。

6,在外面,都是手牽手的。總是在我一抬頭就能看見一伸手就能夠得到他的地方。

還有好多好多的事情。總之,應了那句歌詞:嫁對了人,情人節每天都過。以上是我和愛的人結婚的體驗。和不愛的人結婚的體驗,應該跟我剛好都相反吧。


自己不愛的人結果的例子很多,我爸和我媽就不想愛,但是結婚了。我二姨和我二姨夫也不想愛,但是結婚了。婚後日子都照樣過,家庭也很和諧。那是過去都是相親,見幾面就定結婚了,我二姨說沒什麼愛不愛的,就是兩個人一起生活唄。


應該是對不愛的人視而不見,不疼不癢,可有可無。只是盡生活職責,若隱若現吧!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生活的改變,這種不愛,慢慢變成親情,變成依靠,變成生活中的所依。愛,依然是那麼冰冷!心痛也只有不被愛的人,自斟自飲,自戀到老吧。。。。。真的不要和,不愛自己或者是自己不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對誰都是一種折磨。


年少無知,剛開始是衝動加賭氣,到一起了就是責任,時間久了就成了親情,不愛的兩個人在一起,沒有浪漫,沒有激情,沒有過多的溝通,更沒有大街上的拉手和依偎,不愛,就不要結婚,堅決不要結,害了你也會害了對方!


謝謝邀請回答!

實話實說,我也衡量不出,到底是什麼體驗,

因為每個人的體驗都不同,追求不同,到達的結果也不同。

愛,沒有準確的定律,愛,沒有衡量的標準,愛,沒有時間的管制,

愛深了就成為親情,但是親情也不一定要有愛!

古代「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也成就大多美好的家庭,

當代「自由戀愛」卻保障高離婚率,

別太在意轟轟烈烈的愛情,因為轟轟烈烈的愛情結局都是那麼凄涼

如: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朱麗葉

結婚的目的是「少年夫妻老來伴」而非是「甜甜蜜蜜度一生」

婚姻生活不是浪漫甜蜜,而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當我們追求浪漫情懷時,就忽略了真愛的真諦,

但是我們只追求平淡生活時,偶爾會回味出愛的存在!

不管有愛無愛,只要追求共同的目標努力前進,相敬如賓,相濡以沫

必然會有健康的婚姻生活,美滿的家庭,執子之手,與子攜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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