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之後不交罰金會入徵信嗎?
我從事信貸行業這麼多年,每天需要看客戶的個人徵信報告,什麼樣的徵信都看到過。你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
首先回答:判刑之後不交罰金,不是必須上徵信。即使上徵信顯示的是被強制執行記錄,而不是欠款記錄。
罰金是主刑的附加刑。
法律上對於不繳罰金的處理方式是: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無故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經強制繳納仍不能全部繳納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包括在判處的主刑執行完畢後,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當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實有困難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少或者免除。
所以,法院對於罰金不依法繳納有兩個處理辦法
- 有繳納能力不繳納的會被強制執行。
- 沒有繳納能力的可以酌情減少或依法免除。
所以,題主你要看看屬於哪種情況,如果是第一種有能力繳納卻不繳納的,會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依然不履行的就有可能會被法院將你這個記錄上傳到徵信上,徵信上就會顯示這個強制執行記錄。
如果你是第二種情況,可以去找你的主審法官,如實說明你的情況,包括你所在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讓他們幫你出具相關還款困難的證明。法院在核實情況屬實後,就會依法減少或者免除你的罰金。
這種情況就不會上徵信。
所以,題主現在你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具體解決,相信以上所說可以幫助到你。
謝邀!據我所知,目前罰金未交的還不會上徵信,但是看大環境,上徵信是遲早會事。如果罰金金額大或者有別的原因,還是見過法院執行局進行強制執行的,各個法院的執行情況不一樣,說法也不一樣,請各位補充。
現在法院執行範圍不僅僅在於民事糾紛產生的強制執行請求。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判處罰金,而當事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不再法律規定期限內履行的話,法院可以依據生效判決文書依法強制執行的,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話是會被納入徵信名單的。也會影響當事人的減刑和假釋的。
罰金和罰款性質不同,罰金是刑事處罰,屬於附加刑,你不交納法院會強制你交納,確實無力交納可以分期交納。不要等同於民事?件的強制執行,也不要等同於行政罰款。總之執行罰金就是執行刑事責任,後果比列入徵信嚴重。
刑法第34條,附加刑,種類,(一)罰金,如果不交罰金,別人再去起訴的話,那法院可以將你的銀行證件,存款。」凍結」,那時就有記錄了,那時會入徵信記錄了,每五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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