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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想再與男方有任何親密接觸,但男方不想離婚怎麼辦?


夫妻感情既然已經完全破裂,你也不想再和男方有任何親密接觸。那我覺得你可以和男方先分開住,讓大家都先冷靜冷靜。不喜歡人家了,就表現得明顯一點,既然完全都沒有感覺了,你可以和男方好好坐下來談一談,告訴他兩個人的日子已經完全過不下去了。畢竟是你在生活,你不想再過這種就應該勇敢說不,你娘家不同意你離婚就先回家做通娘家人的工作,告訴他們你的每天都過的不開心,很痛苦。如果你的娘家人愛你的話應該會明白你,支持你的。條件再好不合適在一起還是不會幸福的,畢竟已經沒感情了,強扭的瓜不甜,所以勉強在一起而是不會有幸福的!


如果夫妻一方覺得感情已經完全破裂, 與對方根本就沒有任何和好的餘地和空間, 而對方又不肯離婚的這種情況下,想離婚的一方可以主動去法院起訴離婚, 即便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有判離,還可以過半年之後再起訴離婚 ,總之世上沒有離不掉的婚 ,只要堅持這個婚肯定是能離掉的。

當然也建議大家在離婚的時候還是要慎重, 三思 ,如果雙方經過溝通 ,還能夠和好, 還是建議大家能夠冷靜處理 。或者找心理諮詢師或者律師進行調解都可以。


除了在財產上面有想法,不然要離婚實在是一件簡單不過的事情!結婚要兩人都願意才能行,但是離婚一人有想法就成,你要很堅決的想離婚,首先你一人先搬出去住,然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發傳單給你丈夫,第一次男方不同意,法院會調解,不判離婚,第二次半年後你再提起訴訟,這次就算男方還不同意,但是法院會判離婚,前提是孩子財產方面只能看男方的意思了,當然你現在看到男方都噁心只要能把婚離掉了就好,那些錢啊物的你也不會在意了,甘蔗沒有兩頭甜,只能捨棄物質換個自由身了!


如果如你描述的這樣痛苦,那勸您趕緊離婚吧!幸福不幸福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父母親朋好友看到的只是外表呀!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如果您想為了孩子和人家過,不舍的離婚,那您就有責任和義務和人家親密接觸,過正常的夫妻生活!如果你進不到作為妻子的義務,你就不要折磨你自己,對對方也是折磨!拖得越久對彼此的傷害就越大!離婚是你最好的選擇!對於家人的不理解是暫時的,將來你找到幸福了,親戚朋友會祝福你的!


謝謝邀請!男方一定把這個女人傷的很深!大多數女人都很心軟。為了孩子,能忍則忍。除非太過份了!真要過不下去就起訴。然後找工作。分居兩年應該能離婚了吧。孩子太小的話,應該為孩子著想,怎樣對孩子有利,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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