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楊冪「詐捐門」事件,明星慈善有哪些潛規則?


前幾天,大冪冪突然又被推上風口浪尖,起因是兩年前一次電影宣傳期間做了一場關於盲童的公益活動,然而兩年過去,許諾捐贈的物資卻遲遲沒有兌現。

楊冪所屬的嘉行工作室很快澄清,說是公益活動的中間人李萌沒按照承諾執行,並承諾公司會馬上補捐。

李萌也在採訪中回應「我吃了不該吃的虧」,讓事情染上了幾分「羅生門」的味道

嘉行的聲明容劃重點如下:

1、捐款是個「鍋」。李萌曾和大冪冪有過合作,之前大冪冪一直都有通過他捐款、捐物。

2、這個「鍋」是李萌主動要背的。2015年楊冪的確與李萌合作公益項目,向盲人群體承諾捐贈白手杖和盲人印表機。此處強調李萌主動提起以楊冪名義捐款,後續捐款事項由李萌負責。

3、這個「鍋」我們一點都不知情。李萌工作沒有完成,而且李萌失聯。

4、我們以後會謹慎選擇「鍋」。李萌的工作推進不當,我們沒有及時監督,大冪冪很難過。

但是這種說法也引起了軒然大波……

現在的關鍵人物李萌還沒有現身,我們也只能以目前嘉行的說辭為準,但楊冪是不是真的涉及詐捐呢?

究竟是楊冪借李萌的公益之名為電影炒作,還是李萌借楊冪的聲譽和形象為公益組織炒作兼自我牟利?

明星轟轟烈烈做慈善的背後,有沒有灰色訴求和潛規則?

E姐今天就來說說——

「明星做慈善的亮面和暗面」

楊冪捐了錢嗎?

嘉行和李萌究竟有什麼樣的交集?

01 幾個概念的科普

在具體說事兒之前,請大家先記住這個名詞——公益性捐贈支出

如今的明星們不比以前華誼、海潤等大公司壟斷經紀約的制度,只要是小有名氣的藝人,必定自己註冊有公司。

而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硬性規定,企業必須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和部門來進行公益性捐贈,這筆錢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

難道企業就只能通過以上組織直接捐贈了嗎?

劃重點:也不一定,但是法律層面上企業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只能算贊助性支出,直接後果就是無法抵稅。

如果你是企業你要不要抵稅?

還有一個小提示:每年的芭莎慈善晚宴,明星們的捐款是都不能抵稅的,因為芭莎不屬於公益性社會團體。

2017年芭莎公布的明星捐款數額

進行了一個簡單的科普之後,我們了解到捐贈的關鍵詞有三個:捐贈人、公益性組織(政府部門)、受贈者

代入到楊冪的這次事件里,捐贈人楊冪,受贈者成都特校,那麼公益性組織呢?就是這位李萌創辦的中國輪椅天使公益協會了。

02 李萌是誰?輪椅天使公益協會到底是幹什麼的?

李萌原來是電影策劃人,後來轉做公益行業。

他在2013年還參加過湖南衛視《我們約會吧》,在節目里說自己是個玩咖,後來浪子回頭開始從事公益「輪椅天使」項目。

可能是因為有電影的從業經歷,他的微博大多是與明星合作進行公益義賣和慈善活動的內容。

2015年以後這個微博就停更了,可能從那時起他就不再負責輪椅天使這個項目了

據《新京報》報道,李萌曾向參賽的殘疾選手借款,新京報採訪這些殘疾選手,稱李萌一直都未歸還。

圖片來源:新京報

還有一位參賽選手張薇向《新京報》提供了與李萌借貸糾紛判決書,事情發生在2014年6月,至今還未得到解決。

圖片來源:新京報

在嘉行楊冪工作室的聲明中,李萌和楊冪的最後一次合作也是止步於2015年《我是證人》。

李萌有污點,李萌背後的「輪椅天使」也有一些黑歷史。

楊冪工作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是從2013年雙方就開始了慈善方面的合作。

然而大冪冪和「輪椅天使」真正結緣於2012年,她曾經為「輪椅天使」錄過ID。

這個「輪椅天使」項目是一個類似殘疾人的才藝比賽,2011年舉辦第一屆,主辦方曾經在貼吧上發布過報名參賽的條件,其中一點是大部分時間依靠輪椅生活。

這個比賽在當年也被媒體曝出不少內幕,有媒體稱「殘疾人女孩變成了主辦方斂財的工具」。

一個參加節目的女孩爆料稱自己的照片被曬在幕殘網站付費觀看,聯繫方式也被泄漏,導致自己被不懷好意的幕殘者騷擾。

還有選手在「生命之歌」(殘疾人論壇)上開帖爆料,稱是組委會將這些資料賣給慕殘者。

組委會則解釋是報名郵箱被盜,但是……這位工作人員確實在報名開始的時候,曾經私下聯繫選手,問要不要認識慕殘者。

那到底是被盜還是主動泄漏呢?

而這位工作人員居然也在論壇和選手理論,承認了自己「有問過她們要不要和D(慕殘者)認識」這個事實。

可以說是非常邪惡了

一位ID為「無恥的輪椅天使」選手還爆料稱,捐款和輪椅一個都沒有到殘疾人手上。

當然,我們也不能單憑几個網上的爆料就否定這個項目的公益性質。

但大賽主辦方有工作人員主動當選手和慕殘者的中介,以及選手資料被泄露到慕殘網站,這些都是有存檔的黑歷史。

03 李萌之後,楊冪的慈善之路走向何方?

2015年以後,楊冪不再和李萌合作,她的公益合作對象開始變成了柔斯特(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這個公司在2013年擁有輪椅天使的商標。

不過不用驚訝,這個公司其實就是李萌曾經在微博在艾特過的北京跑車俱樂部,也是他親自蓋章的公益合作夥伴。

2013年,這個柔斯特併購了北京跑車俱樂部品牌,其中跑車俱樂部的主要業務就有公益項目的推進。

所以劇情的走向很有可能是李萌出局,他的合作夥伴開始和楊冪,乃至整個嘉行進行公益項目合作。

這個文化公司還舉辦過公益星榜樣頒獎典禮,嘉行的楊冪和張雲龍就得過這個獎。

也是在這場節目里,楊冪被命名為「愛心書箱」公益項目大使。

綜上,我們得出,李萌以及他背後的公益協會曾是嘉行的固定合作夥伴,李萌本人和「輪椅天使」這個項目有過黑歷史。但從楊冪之後的慈善成就來看,之後的公司和楊冪工作室還是做過不少實事的。

名人詐捐「羅生門」:

被商賈鑽空子和雞賊化的公益慈善

既然之前是固定合作夥伴,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怪事:時隔兩年半的物資一直沒有兌現?

楊冪方面表示一直不知情,工作室的說辭是捐贈工作是由李萌安排進行。

但是捐贈工作進行也需要錢吧,工作室的說明隻字不提「款項」的問題,後續用「相信」二字表示李萌已經完成了捐贈工作。

那麼,捐贈的錢呢?錢是由嘉行出還是李萌出?

最新情況是,楊冪工作室表示會通過盲文出版社購買產品,但需要等待和信息確定。

通過此次反反覆復的捐贈和公司言辭保留的聲明,相信大家也可以隱約認識到,其實,明星大義凜然的捐贈行為背後也可能會有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甚至,在滿天遍地的通稿背後,藝人本人可能根本沒有出錢

與章子怡的詐捐門相似的是,楊冪和章子怡都在公眾媒體上宣揚過捐款的信息。(注意哦,在2016年通過的慈善法草案中,承諾捐款不兌現會被起訴的!)

而不同的是章子怡真拿出了錢,但是不夠官方數額。當年在媒體上承諾捐款100萬。

後來被網友在紅十字會官方網站上查詢實際到賬91萬,離100萬還差9萬。

當然,在更多信息披露之前,我們無法斷定嘉行公司和李萌究竟達成的是什麼樣的捐助協議,以及款項由誰出。

可以肯定的是,楊冪到了媒體曝出以後才知道這件事,說明這一次捐贈不是錢給不夠,而是一開始就沒給

我想到了如下幾個新聞。

2011年央視曝光某組織收5萬元換1500萬發

在採訪中這位知情人表示,捐一點現金就可以開1700萬的慈善發票。

這個開具了1500萬虛擬慈善發票的企業經舉報,被認定漏稅556萬。

這5萬元明目是管理費,但繳納了這筆費用以後,總會也很可能最後沒有監督到你這筆款項到底有沒有到賬。

這樣既做了慈善又抵扣了稅款,又不必真的捐贈。

圖為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台灣省也有出現過類似情況,台灣中研院院士協助醫師逃漏稅,利用個人創辦的基金讓醫師們先捐款給基金會,後來再以研究補助費名義把捐款還給醫師

逃稅台幣高達1億零八萬

綜上,我想提出四種假設和推論:

第一,這麼多人主動聯絡明星、以明星的名義做公益,不知是否一部分與賺取類似的「管理費」有關?

第二,這麼多藝人動不動就路演「捐款」,實際出了錢還是只被中介借名炒作,也無從可知。

比如,周華健也曾經說過某個協會讓他捐100萬,事後返還120萬。

第三,這種「你站台,我出錢」的現象在貴圈是否具有普遍性?

第四,受贈者成都盲校步步緊逼工作室,甚至每個月發信息給李萌……

是因為盲童讀了感謝信嗎?當然不是,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到一種可能——學校兩年前就開具了捐贈票據確認收款

誰知道捐贈遲遲不落實,就只能藉助媒體的力量了。

明星做慈善,有這些正確的打開方式

這個世界總是這樣,小孩講好壞,成年人看利弊。

同理,明星做慈善,獻愛心的同時也會考慮到避稅問題。

這點無可厚非,Hebe在捐物資的時候就曾耿直地說,這樣可以做愛心又可以抵稅

公益也是醜聞纏身的藝人最佳的「渡劫」方式,柯震東「吸毒事件」後就積极參加公益活動。

但平心而論,避稅問題是存在(如果是合法開具發票,慈善也避不了太多稅),但也並不是每個人都想通過慈善牟利,我們不能一概否認明星做慈善的初心和善意。

就像范冰冰說的,明星的影響力會讓更多人關注到慈善這個事情。

古天樂的捐贈,也讓有許多學生有地方可以讀書。

所以,公益慈善雖然也有深藏在冰山之下的潛規則,捐贈人也有聽上去不那麼「無私」和「正義」的灰色心理。

但客觀上,明星們通過自身的形象、聲譽和影響力讓社會大眾注意到了塵肺病人、盲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等弱勢群體,或多或少的物資捐助也讓這些群體的生活得到了切實的改善。

即使在這些鏈條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以炒作自身、牟利為目的的中介和組織,但我們絕對不能否認明星做慈善的正面意義。

所以,當年章子怡的「捐款門」以後,後來的明星捐款開始曬發票,這是一種比較可行的方法。

E姐結語:

不知大家還記不記得《讓子彈飛》中的一幕:

鄉紳捐了錢百姓才能跟著交,最後鄉紳的錢退了,百姓的錢三七分。

任何行業都有潛規則和灰色地帶,只是慈善這個行業涉及的,不僅僅只是「利益」和「稅款」。

它指向人心中最善、最美、最真的部分,它承載著整個社會的道德、希望和價值準繩,它可以減輕弱勢群體的生之苦難,甚至改變不幸者的人生!

有了慈善的存在,整個人類社會才顯得不那麼叢林法則,我們才能有所信,有所望,和有所愛。

慈善絕不容許任何商賈用雞賊的手段炒作和褻瀆,公眾人物更不應為了一己之名或者「錦上添花」做偽慈善真生意。

這樣打碎的不止是受捐助人的希望,也是在消耗群眾的信任。

當然,我們無法確定嘉行和李萌之間到底達成了怎樣的協議和置換,所以在事實清楚之前,把鍋甩給公司和藝人的行為不明智。

但對楊冪和嘉行來說,「詐捐門」是一次難得的教訓。

身為公眾人物,每一個小細節都容易被放大觀察,所以在做任何決定之前,都必須有始有終,加倍謹慎

特別是慈善項目,要麼不做,要麼全心全情投入去做,不要把它當成一個「噱頭」和一場「路演」,甚至一個通稿的標題。

希望嘉行這波自掏腰包亡羊補牢未算太遲,希望特殊學校的學生們,生活和學習環境真能因此得到改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錢的地方就有貓膩,

有空子的地方就有「中間商」賺差價!

看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和所有人的回應。我覺得已經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這個事件的核心人物就是李萌,他原本是一個電影策劃人,但是在娛樂圈混了兩年之後發現了娛樂圈的「慈善潛規則」,覺得是個生財之道,然後專門為藝人和慈善活動牽線搭橋。

但是真慈善是不可能的,一輩子都不可能做慈善的,他只有賺錢一個目的。

他要賺的就是那些買慈善的公司或者藝人的錢,因為做慈善既能下個好名聲,又能避稅。但是實際上避稅也少交不了多少稅,於是李萌就和藝人或者公司達成協議,只要名就夠了,只要再打給李萌比捐款金額少得的多的錢,李萌就能把慈善的事情全包了。

為了能夠把這件事辦成,李萌先是打入殘疾人的圈子,混個臉熟,然後說自己是慈善項目的負責人,然後請他們吃飯,並讓他們徹底相信自己的身份。

獲得了他們的信任,然後就可以帶他們出來「做慈善」了。只要身邊有個殘疾人,他就能進一步欺騙其他人了。等有了名字,他就開始找明星合作了。

合作的條件很簡單,給錢,給錢就能讓你做「慈善」。

只要收了錢,李萌就會盡心儘力地辦事。先是騙來殘障人士或者其他弱勢群體機構為他辦事,舉辦各種名義的慈善活動,然後把明星拉來站台做足面子工程。明星賺足了面子和眼淚,李萌也賺足了錢,然後就完事了。

不會有人管慈善款項是否到賬,甚至不會給辦事人員付工資。

李萌就是這樣做的,楊冪工作室也覺得自己賺了,既得了名,又少花了錢。

至於那個盲人學校,誰會去管呢?就一個學校而已,掀不起什麼風浪,也不會有人關注他們的。

但是李萌被法院定位老賴了,上了新聞了「被捐贈單位」也找上門來了,事情捂不住了,於是楊冪工作室就立刻「補捐」。沒幾天就把所有東西都預備好了,還真是夠迅速的。

但是,之前幹嘛去了呢?

然後就是互相甩鍋,楊冪說是李萌要捐的,自己只是去站個台,李萌說是楊冪要捐的,楊冪沒給錢,我怎麼捐?

李萌還裝可憐說自己沒拿楊冪一分錢,是楊冪坑他。可是之前的許多活動,被他拉去工作的許多「輪椅姑娘」他也一直沒發一分錢工資。

實際上李萌就是空手套白狼,自己的錢一個子都不會往外掏,而且還要兩邊賺便宜。

他明知楊冪或者電影方給他的錢屬於黑錢,他們不敢說,所以才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沒有拿一分錢。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之所以會出現的這樣的事,還是因為整個慈善行業不完善,有太多空子可以鑽,商業頭腦敏銳,又沒臉沒皮的人自然進入到這個圈子,拚命榨取名利。

現在慈善行業的內幕真的太多了,太黑暗了,如果國家不整治,遲早出亂子。

大家不要以為只有「詐捐門」這樣的事情,這樣的事情還算好的。大不了就是得不到捐助而已。沒這捐助,殘疾人照樣能自力更生!

慈善圈還有更黑暗的事情,李萌就參與過這樣的事情。他組織一個「輪椅女孩」的選美比賽(楊冪也代言過),看上去挺勵志的吧,可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他只是想要挑選出顏值比較高的輪椅女孩介紹「慕殘者」,並且從中牟利。

「慕殘者」是什麼人,說出來嚇你一跳,

慕殘者是指那些被殘疾異性(尤其是患有進行性損害或截肢者)吸引併產生性衝動的健全人。

然後輪椅女孩就會受到「慕殘者」的無盡地騷擾……

多麼可怕!李萌又是多麼的無恥!

可更可怕的是李萌這樣的人不止一個,還有很多很多……


明星投身公益慈善有利於品牌提升,亦可提高自身美譽度,但如果此中處理不當的話,很有可能給自身帶來娛樂危機。楊冪「詐捐門」事件即是如此。

在國內,明星慈善潛規則如雲,主要體現在信息不對稱、信息不透明等方面。加之明星本人「業務」繁忙,往往將此事交給他人打理,很容易出現「所託非人」等問題,一旦有人推究起來,很有可能言不由哀,並未落到實處。

僅以楊冪「詐捐門」事件為例,首先是所託非人,相關公益機構和中間人浪費兩年時間,將盲杖和盲人打字機處理成一筆糊塗賬,明顯自職。而之於楊冪方面則存在失察等漏洞。

其二,此次捐助事件明顯存在造假行為,明明公布捐助五百支盲杖,要求楊冪方捐二百支盲杖,這種楊冪行為並非楊冪的個人行為,而是一次有宣傳導句的集體行為。或者說楊冪只是本次事件一個精神代言人,並非純粹意義上的「金主」。

當然,當時大冪冪想的只是成人之美,成全別人也成就自己,萬萬沒想到一棋不慎給自己帶來「負面危機」。所以在此情況下,外界公開指責楊冪的確有失公允。但楊冪既然當初同意此行為,擔責亦在情理之中。

但就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楊冪和中間人紛紛曬出證據證明證明自己無辜。但問題是,出現問題不可能所有人都無辜。楊冪的錯誤在於對捐助事件的「寬容」和「默許」。事實上中國明星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大都言不由衷,多和品牌塑造和提升美譽度相關。其發心大都有失公益初衷。所以我們對明星投身公益慈善業不能要求太高,穩妥且行之有效地落到實處就好。

我們衷心希望當事人不應該打嘴架、曬無辜、博同情,更應該還原真相將承諾落到實處。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如是才好。


關於這個「詐捐門」,我只想知道捐款的錢到底跑哪裡去了?還有這錢到底是李萌出的,還是楊冪?

網上有一個觀點,就是當初楊冪本來想要自己進行捐款的,這時候李萌跑出來說我來出錢,所以這次捐款只是以楊冪的名義進行的,她本人根本沒有出錢,但是因為李萌沒有履行承諾,所以這個「鍋」就被楊冪背了。

實際上這個說法看起來像是撇清了楊冪的詐捐嫌疑,但是李萌的回應也不得不讓我們深思。

李萌公開回應:「我從來沒有拿過明星的一分錢,自己也早已不是輪椅天使的項目負責人」。很明顯嘉興天下工作室的聲明只是為了澄清楊冪詐捐的嫌疑,把「鍋」丟給了早已經不是輪椅天使負責人的李萌而已。

現在能夠確定的就是楊冪在兩年前的電影發布會現場,曾親口承諾要給「成都特校」捐贈100個盲杖和50台盲人打字機。至於為什麼這次捐款拖了兩年多,一直沒有著落,我覺得還是得從楊冪與嘉興天下工作室之間的關係說起。

很多人以為楊冪就是嘉興天下工作室背後的BOSS,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公司真正的負責人並不是她,她只是算是一個小股東而已。嘉興天下最大的股東是當初和楊冪一起創辦公司的經紀人曾嘉,她目前持有著公司45.18%的股份,是名副其實的老闆。

楊冪可能是因為當年與工作室沒有溝通好,才導致捐款事項一直拖欠至今。不過現在楊冪已經差不多把這件事情安排的妥當了,捐款物資只要一經採購就會立即送往學校,這場風波就算過去了。

楊冪其實在慈善方面一直是做的不錯的,累積起來也有幾百萬了,希望大家不要再糾結人家是否詐捐了,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誰能保證當初不是出了什麼變故?


事情得來龍去脈是楊冪在2015年《我是證人》宣傳時承諾給盲童捐贈物品,時隔兩年還有沒到位,楊冪深陷詐捐門事件,引起了網友們廣泛關注,此消息一處,楊冪工作室便發布了聲明來澄清此時,並不清楚中間人沒有落實此事,中間人聯繫不上,立刻聯繫校方造成捐助,希望校方通過微博澄清,校方表示物資還未落實,為何要澄清。

面對「詐欺」風波楊冪工作室將發文跟進公開捐贈進度。面對被動事件能夠做出快速回應,並表態會完成此項工作,說明楊冪工作室對此時的態度是對的。

這種事情有兩種原因1.楊冪工作室因為工作繁忙,把事情交給中間人去執行,疏於管理捐贈物品沒有落實到位。

2.真的存在詐捐事件,要是這樣,做事就太不厚道了。

網友們的表示自己得看法:公益負責人李萌邀請楊冪參加白手杖公益活動,楊冪答應出席何錯之有。

網友評論:承諾捐款的李萌跑路,把責任退給楊冪,楊冪替他補上捐款,還被罵,這是什麼道理,不要寒了做公益的心。

也有網友說楊冪是詐捐行為,電影宣傳完了,也把孩子們的事情拋到一邊了。

對於楊冪來說價值幾十萬的捐贈不是大數目,沒有必要詐捐毀了自己的名聲。

你們怎麼看此時?歡迎評論!


明星慈善潛規則的誕生,是圍繞明星身價產生的。明星身價高,出席一場活動幾百萬、上千萬,往往明星會把自己的「到場」,視為一種付出,至於捐贈,有的是活動主辦方代捐,有的是企業家好友幫忙,明星只需要口頭說一下,自然有人善後。

但這次楊冪所託非人,與其有過合作的公益機構負責人,浪費了兩年多的時間,沒把楊冪所說的多少根盲杖、多少台盲人打字機(盲杖與盲人打字機的具體數字也是一筆糊塗賬)捐給學校。兩年多的時間,都忙啥去了?如果不是被曝光,這筆捐贈也就不了了之了。

把責任推給中間人,是最省事的。但楊冪這方仍要擔起主要責任。因為她才是這次捐贈行為的主體發動者,中間人做的好與不好,都是具體實施者,實施不好,楊冪方除了要問責之外,更要負責寫好大結局。

現在在微博上,楊冪與中間人紛紛曬出相關聊天記錄,劉愷威發微博力挺妻子,angelababy點贊,娛樂媒體紛紛報道,整個捐贈糾紛,被演變為一起娛樂事件。現在光忙著打嘴仗是沒用的,讓輿論滅火的最好辦法是趕緊把承諾之事做到位。至於中間有什麼陷阱,大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還原真相,反正雙方都掌握大量的通信信息,這些信息作為證據很容易被法院採納,作出公正判決。

歸根結底,導致「詐捐門」的發生,在於楊冪很忙。明星很忙,這大家都了解,但別的事情可以有幫手,比如表演時使用替身,但在公益捐贈上,真的不能相信別人,哪怕是自己的經紀團隊也不行,「話轉話,差三分」,就算交代了具體的人去操辦,也要時時追問過程與結果。千萬別覺得有人「埋單」就萬事大吉了。


關於楊冪詐捐的事情我相信不是有意的,這次答應捐出的物品也不是很多,以楊冪的身價完全沒有必要作假。不過,既然答應捐助而沒能兌現,肯定是負有一定責任的。畢竟自己已經承諾捐款了,也已經博取了好的名聲。那就應該去關注這個事情,而不應該以別的借口解釋。

你看人家古天樂,在內地捐款建學校那麼多,很多都是他到當地去檢查驗收的,這樣的慈善才能夠到底。

現在每年都有大量的明星捐款捐物做慈善,而這麼做有什麼好處嗎?

首先做好事心理滿足。我們都知道做好事其實並不一定需要理由的,可是做好事卻真的能夠帶來心理的滿足感,能夠讓自己更安心。從小我們受到教育,就是做好事助人為樂。

其次能夠贏取好名聲。做慈善最顯而易見的好處,當然就是好名聲。一個好的名聲對於明星們就更為重要了。甚至能夠給他們帶來極高的人氣,能夠獲得更多的合作,能夠賺取更大的利益。

最後具有更大號召力。往往我們捐款做慈善,其實就是因為我們內心的善良。而明星這麼做卻比我們更有作用,因為他們能夠帶動更多的人,當然也就能夠取得更多的效果。

其實,不論怎樣。只要是在認真的做慈善,那就是一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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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冪曾於2015年在《我是證人》出演盲人路小星,當場承諾捐贈100隻盲杖、50台盲人印表機,嘉行楊冪工作室當時也轉發了。但是直到被曝光前,承諾捐贈的物資一直沒有得到落實。雖然「中國輪椅天使」推廣人李萌確實存在失信行為,但楊冪公關團隊的態度才是真正令大眾失望的。

作為公眾人物,首先不管楊冪工作室是否真的對李萌的行為不知情,起碼得還盲童們一句真誠的對不起。但楊冪不僅沒第一時間站出來向傷害過的盲童道歉,還為了掩蓋真相而非法封號、封話題、刪帖、刪留言......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大眾。

有些事情尤其是慈善事業,要做就要做好,要不就別做,免得別人詬病。

當年,國際章的「詐捐門」也是鬧得沸沸揚揚。2008年汶川地震後,她第一時間為四川災區募捐,後還被評為2009年的中國年度慈善人物。她承諾要捐款100萬元,但實際上她只捐了84萬(包括募捐到的50萬),還有7萬是一個叫「Peter G Loehr」的人以章子怡的名義捐贈的,合計是91萬元。這次事件加上之前的「潑墨門」,對章子怡的打擊非常大,演藝事業幾乎進入停擺期,各種廣告代言也被撤。

有些明星,妄想把慈善變成樹立人設的手段,卻又不信守承諾,這就屬於人品問題了。但還是有不少明星如鹿晗、楊洋、佟麗婭、趙麗穎等,他們默默地做著慈善,也沒有滿世界的通稿,這樣真心做實事的才是榜樣。


最近楊冪的「詐捐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持續發酵。可以說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楊冪「工作室」和「中間人李萌」先後發表聲明,對此事進行澄清。事情到了這一步,她到底有沒有「詐捐」,其實已經不重要了。反正捐贈物資是沒有到位,這己經是事實。

公眾對此事的關注,已超出楊冪「詐捐門」事件,涉及整個娛樂圈。因為明星詐捐事件時有發生,公眾對此是深惡痛絕。既然作出了捐贈承諾,就應該儘快履行承諾,否則就是欺騙。

我覺得相關部門應該出台一個「公益失信黑名單」,凡是作出捐贈承諾而不履行者,就應該進入這個黑名單,受到社會的監督。這樣明星們就不敢隨便承諾捐贈,而博一時之名氣。這樣詐捐事件就會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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