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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但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夫妻感情破裂,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了,只剩下一具空洞的軀殼。家至今未倒塌的原因,是夫妻二人還在苦苦地支撐,為的是不讓孩子被砸到,受到傷害。問題是這樣的苦苦支撐如果沒有一個盡頭,夫妻二人在絕望中多數情況下會選擇離婚。如果夫妻倆商量等孩子幾年後長大了,心理承受能力增強的時候再離婚。那樣的話婚姻將暫時會保持和延續下去,直到孩子長大成人後夫妻二人才分道揚鑣。但是無論是立即離婚或延遲離婚,對孩子個性發展或多或少會有影響。比如離婚家庭的孩子性格孤僻抑鬱、做事積極性不高。離婚問題是當代青少年面臨著的最惡劣、最複雜的心理健康危機問題。所以,將要在離婚協議書上落下至關重要的一筆的夫妻們,請多為你們的孩子考慮一下,切勿衝動草率地做出決定,以免落下終身的悔恨。

只要婚姻關係存在一天,夫妻二人就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就要在孩子面前維持家庭的運轉。首先不要將夫妻之間矛盾所積累下的仇恨傳遞給子女,當孩子問起父親或母親在哪兒的時候,不要將報怨與仇恨在孩子面前表露出來,試試心平氣和地告訴孩子:「無論爸爸現在在哪裡,記住他始終愛著你。」如果對方來看望孩子或帶他外出旅遊渡假的時候,應鼓勵說服孩子同對方一起去。

既然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已經無法避免了,作為父母就要千方百計地將傷害程度減輕到最小。在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瀕臨崩潰的時候,給孩子更多的尊重和愛撫,以彌補他們幼小心靈的傷痕。


最受傷的永遠是孩子。

我在法援工作過,見了很多想離婚的或者已經離了婚的人們,他們有各自對婚姻的悲憤。我們有項目,會追蹤一些來諮詢過的人們的後續狀況,結果遠比你們想的要悲觀。

跟現在主流的:過不下去就離的思想不同,我從半專業人士的角度還是勸你要慎重。我們有個共識,就是有家暴(不是偶爾的夫妻打架)、酗酒、吸毒等這些基本問題絕不勸和,因為很難改,也不是沒有改的,但少之又少。

題主說捨不得孩子,所以並不知道你們婚姻走到哪一步了,如果離婚已提上日程,那麼就請盡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如果只是單方的想法,還是請再往下看看。

感情破裂,性格不合常見的有所謂冷暴力、婆媳不和、對生活狀態不滿、吵架較多、對孩子教育有分歧等等,如果是上述原因,建議先不要著急離婚,而是要冷靜下來想想事情的本質。

1、你和對方,你們都想從婚姻中獲得什麼?為此你和他/她都是怎樣做的?

2、你們之間的矛盾是什麼性質的?你或者對方有沒有嘗試化解過?

3、不要偏聽,自己好好想想對方是什麼樣子的,可以跟對方的朋友、熟人稍微接觸一下,看看旁人眼中(對方那邊的)眼中的他/她。

如果可以,不要把離婚當做武器,也不要把離婚當做通往美好生活的鑰匙,因為它根本就不是。現在,很多人一言不合就勸離,你看看回答的比例就知道,可是你不知道的事,所有那些講離婚後生活多美好的例子,你不知道真假,即使是真的,也是一小部分人,那些為生活奔波摧殘折磨的,不想說不會說也沒有時間說。

我完全沒有勸誰湊合過的意思,只是婚姻之事,紛擾太多,最終決定的權利,當然在你的手裡。但是,最悲傷的永遠是孩子,離婚,處理得當也能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但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很多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可是為了孩子才強扭在一起,情緒管理好的父母可能還會在孩子面前裝得很恩愛,而情緒管理差的雖然為了孩子沒離婚但是還是會忍不住在孩子面前吵架,冷戰,或是說一些對方的壞話。你以為孩子還小,真的什麼都不懂?你錯了,其實他們都看在眼裡呢!

假如你們真的很愛孩子,希望給他一個完整的家,那麼不能覺得不離婚就完事了,該吵的吵,該發脾氣的發脾氣,如果是這樣,那還不如分開的好。只要雙方還能和平共處,還有調和的空間,那麼大家都退讓一步,都反思一下自己,多一些包容,少一些指責,在孩子面前避免爭吵,這才是不離婚的意義。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見面就會互掐,一說話就會爭吵,儘管他們都愛孩子,可是他們的相處模式已經定型,很難再改變,那麼這種情況下,彼此分開可能才是最好的選擇,一個充滿火藥味的雙親家庭可能還比不上一個充滿愛的單親家庭。只是在這之前,雙方一定要與孩子多溝通,多交流,要讓他明白父母分開對他的愛並不會減少。尤其是在爭撫養權的問題上,千萬不要造成孩子的心裡陰影。

很多孩子因為年齡太小,所以他們不理解父母的選擇,但等他們漸漸長大,他們就會體諒父母,明白父母的苦衷。孩子終有一天會長大,會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要走,作為父母的你們也應該有選擇生活的權力。


夫妻感情破裂,面臨離婚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孩子是首先要考慮的因素。不論是70後、80後還是90後,優先考慮的因素就是孩子。到底是離還是不離?

一種觀點認為:現代社會,老年人看得開,小孩也早熟得很。與其吵吵鬧鬧天天打架,不如客客氣氣和平分手。有個朋友也這麼說過,她父母真離了,她難受失落過一陣,那也屬於正常反應。該離就離吧,兩個互相看不順眼的人硬要生活在一起,多痛苦。為了孩子維持下去,孩子就一定會快樂嗎?如果孩子也不快樂,自己更不快樂,那維持的意義是什麼呢?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孩子還小,還不懂事,那麼馬上離婚。如果孩子處於似懂非懂的青少年階段,那麼應該延緩離婚,積極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就是離婚也要分幾個緩衝期,不要馬上斷絕夫妻之間的往來,更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大吵大鬧,互相污衊對方,對孩子影響非常不好,既然當不了好的伴侶就要當合格的父母。

大多數婚姻確實是因為孩子在勉強維持,無論怎樣和平離婚對孩子產生的負面影響都很大,但是兩個人不離婚卻天天吵鬧,對孩子同樣影響不好。

既然捨不得孩子就把孩子帶在身邊,再苦再累也心甘情願。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一般婚姻出現問題很難是一個人的責任,兩個人事情,肯定是兩個都出現的問題。你多他少的問題。雖然誰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是因為感情都來之不易,前世可能脖子都轉的扭了才換回今生的婚姻。你既然已經考慮孩子的問題了,那麼告訴你單親家庭的孩子在心裡上會有些欠缺,不會輕易相信愛情,相信婚姻,一般都會在自己的婚姻上也出現問題。這是有數據為證的。

當然這些你都考慮過了,你又捨不得孩子,那麼就和你的哪一位協商吧,如果協商無果,那隻能上法院了。法院會根據你們對孩子的付出,你們的經濟實力,孩子的意願為根據進行考量。


都說愛情是婚姻的墳墓,但是我不贊同,因為談戀愛的時候愛情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同時也是一個互相理解,互相增加了解的一個磨合的一個過程。一旦由愛情轉變為婚姻,彼此將會更加珍視這一段情,因為這個將會是彼此要一輩子守護的人,而且是永遠的在一起,超越親人甚似親人。

如果在婚姻里互相傷害實在走不下去了,那就分開吧!即使有孩子,但是不能委曲求全,可以和孩子解釋清楚爸爸媽媽之間怎麼了,但是依然是愛她的兩個人,不要因為你們彼此之間的感情破壞孩子的童年,避免最小的傷害,不要傷害孩子。

你們兩人可以商量一下對孩子怎麼解釋,如果孩子還小那就經常走動和孩子,不要讓孩子確實父愛或母愛中的任何一樣東西,因為這樣對孩子來說是永遠無法彌補的,不要把你們的錯加到孩子身上,孩子是無辜的,希望你們能夠做出做好的決策。


可以申請孩子的撫養權呀。離婚,並不意味著拋棄孩子,只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而已。我當年就是這麼告訴兒子的。離婚,也許會讓一方經常見不到孩子,可是孩子總會長大,在身邊的日子也不過幾年,所以,我一直認為,不要以孩子當借口,你只是沒有決斷的勇氣。

如果真是為了孩子,你們的感情就不會破裂,最起碼,你們還有共同的願望。如今你說夫妻感情破裂,那就是沒有修復的可能了?那麼就好好商量一下孩子的撫養權,都站在孩子的角度想想,再做決定。

婚姻是你自己,一切隨著自己的心走。


男女結婚有了孩子後,有些夫妻雙方的矛盾是越來越深,直至忍無可忍,大多數是女方想離婚卻又捨不得孩子,這是纏繞在女人身上一個十分普遍的問題,每天煎熬著,抱著孩子哭著。

其實,為了孩子,一般與丈夫能過就別離,看看矛盾是否能調和,也許你們的婚姻還沒過新手期,處在七年,十年的磨合期,等找著矛盾的焦點,就能解決。

如果實在是不能解決,你們三天一吵,五天一鬧,打得頭冒血出,嚇得孩子躲在床底下,在孩子心靈上投下陰影,直接影響孩子的成長,造成孩子心理扭屈,與其這樣還不如雙方離婚,孩子或歸男,或歸女,最起碼讓孩子有個安靜靜的環境。也許離婚之後,又發現對方的許多好來。

孩子不因父母關係的解除而失去歸屬關係,只是跟誰生活的問題,失去監護權的一方有定期看望孩子的權力,和提供扶養費的義務,等父與母老了,孩子有其扶養的義務。

與其讓孩子受到傷害,不如一方離開,有些女人為了孩子,自己飽受一輩子的折磨,男人抓住女人這個弱點,肆無忌憚地觸碰著女人的底線。孩子是雙方的,他不投鼠忌器,你又何必不捨得離開。


感情已經破裂了,看情況你是想離婚,但不捨得孩子。

不捨得孩子,是中國人婚姻的普遍心理現象。

多少人都是這樣為此困擾,矛盾


那要看破裂到什麼程度了,如果只是感情變淡,雙方都沒有出軌,也都還愛著孩子,我覺得可以繼續過的。

如果雙方爭吵不斷,心思都不在家裡也不再愛孩子,甚至有家暴的,為了孩子趕緊分開吧!

說個我大表姐的故事,她的故事很極端。

大表姐比我大十多歲,很早就結婚了,結婚的時候還是我去送親的。她跟表姐夫生了兩個女兒,大女兒今年才參加完高考,只比我小十來歲,我們倆還蠻能聊的來的,她有心事也會跟我說,小女兒也快小學畢業了。

剛開始表姐和表姐夫很恩愛,是親戚眼裡的模範夫妻,表姐夫一心掙錢養家,表姐在家當全職太太照顧兩個女兒,兩個女兒長的活潑可愛。

一切美好都終結在5年前,表姐夫有了外遇!聽到這個消息簡直無比震驚,想像不出這麼恩愛的夫妻怎麼會走到這一步。表姐夫的小三我認識,長的既沒有表姐好看也沒有表姐有氣質,還是個有兒子的女人,我是怎樣都想不明白啊。

表姐最開始找我哭訴的時候我並沒有勸她離婚,因為那會的表姐夫雖然對錶姐很冷淡,倒也愛著兩個女兒,會在人前跟表姐假裝恩愛。於是我勸表姐去家附近找份工作,別整天守在家裡要有自己的生活,小女兒給爺爺奶奶暫時照顧起來。表姐不願這樣,她想挽回表姐夫的心,這中間她到底做了多少努力我沒有細問。

一直到去年年初,表姐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在醫院,我趕到醫院看到受傷的表姐,是的,表姐夫家暴!這個真的沒法忍了,我勸表姐趕緊離婚,家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表姐絕望的說不能離婚啊,離婚了小女兒不會判給她,因為她沒有工作,她不能離開孩子。

我不知道之前溫文爾雅的表姐夫怎麼會變成惡魔,但我知道走到家暴這個份上一切都該結束了。表姐的大女兒找我聊天說她勸了媽媽好多回讓她離婚,不想看到媽媽被打,心裡都快恨死爸爸了。之前成績很好的她名次一天天的往下掉,整天沒有心思學習,就想著媽媽在受苦,恨不得去掐死那個小三。表姐捨不得孩子,卻沒有想過孩子更捨不得她受苦啊!

現在表姐和表姐夫還是沒有離婚,我不知道他們以後會怎樣,每次想到大表姐就會覺得很痛心!

所以題主,要不要離婚可以問問孩子,千萬不要自以為是的以為為了孩子就堅決不離婚,殊不知孩子才是你不幸婚姻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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