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性離婚,該不該要撫養權?
08-06
1.唉,孩子6個月還在哺乳期,法院一般不判離婚。
2.你無工作無收入,又是二婚,沒有優勢,嫁到哪裡都難吃香,也不知你人才怎樣,人要自知。
3.萬一離婚,男孩的撫養權你應該去要。但你不一定能抓到手裡,男人不一定會放。因你先提離,一般你要不到手。
4.萬一男孩判給你,你無收入,將來也難給兒子娶人建房完任務。你一般要嫁,以三婚出現,即使你長得漂亮,也多屬太陽西下,很難反轉。三婚要幸福,你必須要再生育才穩固。
5.我勸你別離婚。我見過兩例離婚五六次者,實是不結婚,走到哪生到哪,生活不會美滿。
唉,這女人頭腦太簡單了,第一次離婚沒長記性,又沒經濟大權或私房錢。一個女人帶孩子確實不易,還是那句話對別人的忍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沒辦法,只能忍受幾年,攢點私房錢,慢慢等孩子長大,遇上合適的再蹬掉那人渣老公。這時候離婚吃虧還是你這傻瓜蛋。女人呀,下一步一定要長記性。
沒有該不該,這是你應該爭取的權利。但從你描述來看,你爭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很小。如果通過法院來裁決的話,因為你所掌控的資源沒有你丈夫的豐富。法院一般會從孩子自身的角度去考慮,誰能給孩子一個更易於成長的環境,當然包括經濟財力,就會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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