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兩個人都厭倦了彼此該怎麼辦?就只有選擇離婚嗎?
這個不應該吧,所謂的婚姻都有七年之癢一說,多想想彼此的好,想想當初兩個人之所以能夠走到一起,?肯定是發現了彼此的好。那麼為什麼現在就淪落到彼此厭倦的地步呢?
現在的婚姻有自由戀愛的,有家人朋友介紹的,有相親成功的,但現在這個社會無論是哪種方式兩個人既然走到了一起,又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麼當時肯定是都發現了彼此的好,彼此都有吸引對方的一面,但是再美好的愛情也要經歷生活的洗禮!兩個人結婚了,生活到一起了,每天睡覺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是彼此,早上起床睜開眼看到的第一個人也是彼此,生活所謂柴米油鹽醬醋茶,時間久了,在彼此的心中對方不是那麼完美了,缺點都表現出來了,甚至開始討厭對方了。其實這些情況都是難免的,每一對婚姻都要經歷這樣一段洗禮,我們不能說開始發現厭倦彼此了,就選擇放棄了,選擇離婚了。婚姻都是有七年之癢的,經歷了七年之癢,你會發現我們已經習慣了彼此的存在,把彼此都當做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如果你哪天發現對方不在了,那你會感覺不自在!
婚姻就是這樣,你放棄了一段婚姻,就意味著你還要面對下一段婚姻,如出一轍,婚姻剛開始都是美好的,可是過程同樣都是枯燥的,那麼到那時候還要去放棄第二段婚姻嗎?那麼在這之後是不是要去出家了?
多想想彼此的好,多為彼此著想一下!婚姻中的兩個人只要沒有原則性錯誤,不要去計較誰對誰錯,計較的太多感情就沒了,請珍惜婚姻中的彼此!
人結婚之後都要經過三年之痛,七年之癢。生活瑣事的纏繞和三觀不合。多能讓對方彼此感到厭倦。那又怎麼辦呢?難道非得離婚嗎?
分開一段時間是最好的選擇,彼此厭倦是因為兩個人經常在一起為瑣碎的事情發生意見分歧。沒有心平氣和的了解和溝通。
所以分開一段時間上個月或者是半年。讓雙方都能離開生活瑣事。進入一個全新的自己的生活。然後慢慢的冷靜思考。兩個人到底是繼續還是結束?
如果是兩個人,彼此的好大於過錯,那麼就要考慮怎麼樣才能夠繼續下去,改變自我因素和環境。能夠讓兩個人重新找回初戀的影子。
我認為,兩個人厭倦了。彼此已經沒有愛,要離婚嗎?這要看情況,離婚以後,孩子怎麼辦?一個孩子,缺失父愛或者母愛,將來孩子長大,將對他的性格的形成和感情的缺失有很大的影響,如果一方再婚,不是親生父母,天生的隔閡,將對孩子的性格造成缺陷,孩子將來也可能不會幸福。雙方家庭的影響,兩個人結婚,是兩家人的婚姻,你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去應付雙方父母的反對質疑,弄得不好,會給對方造成更大的傷害。特別是女人,沒有生活來源,缺乏一技之長,今後生活更加艱難。即使已經離婚了,能找到更好的嗎?不對比不知道,有些再婚的,感覺找的還不如初婚的好。再婚關係更複雜,雙方為了各自的親子考慮更多,相互關心少,互相算計多。今後可能更為不幸。畢竟初婚,才是自己真正愛過的。多為對方考慮,以最大的包容心,
我認為夫妻在一起厭倦了彼此,只有兩個選擇,第一離婚,第二為了孩子選擇忍受,夫妻之間不能因為自己而傷害孩子,要多方面考慮,不能衝動,夫妻之間開始是感情,久了就是親情,我認為親情以超越愛情,
相遇不容易,珍惜身邊的人,不是誰都會在願地等你,愛了就愛了,不要隨便說分手,厭倦 yanjuan,如果婚姻走到厭倦地步,說明這場婚姻就走向了死胡同。
厭倦是一種心裡狀態,是情緒達到了煩躁、疲倦的程度。實際上就是噁心、疲勞的心裡狀態。
婚姻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愛情小屋,如同樹木需要澆灌、培植,修剪枝葉的。婚姻是一個過程,細微之處能見真情,把對方視為小鮮肉,丟只可惜,含在嘴裡怕化著,感覺另一方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誰會有厭倦情結。
厭倦能泯滅婚姻,也能把婚姻的熱度降下來。如果冷處理的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厭倦不應該是目的,挽救婚姻的殺手鐧掌握在夫妻雙方手裡,唯有靜下心來,冷靜思考,權衡利弊,和則雙方共贏。
雖然我還沒結婚,但身邊的朋友大多都已經結婚了,和他們聊天的時候,也聽過他們的抱怨,後悔結婚太早,還沒走玩夠,兩個人沒有感情了等等。
其實結婚和談戀愛不一樣,談戀愛只兩個人的事情,但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談戀愛的時候,你可以想分手就分手,但結婚不能,因為你還有孩子,老人。
兩個人結婚肯定是因為相愛,但兩個人生活的時間久了確實是會產生厭倦,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七年之癢。但這一切都是可以補救的,產生厭倦了,你們可以在生活里給對方一點新鮮感。
你們可以一起出去來一次旅行,就兩個人,可以當做結婚時的蜜月旅行;如果沒時間和經濟去旅行,你們可以在生活日常中給對方一點小驚喜:男生下班之後路過花店,給妻子帶一束她喜歡的花,女生畫一個精緻美麗的妝,做一頓豐盛的燭光晚餐,等男生下班給他一個驚喜,這樣補救的方法有很多很多。
其實我想說的是,兩個相愛的結婚不容易,不要為了所謂的厭倦感就分開,沒有了共同話題就培養,多為對方增加一點新鮮感和小驚喜,離婚不是唯一的路。
感情有七年之癢,在一起久了也許沒有了新鮮的感覺,想想當初為什麼走到了一起,在一起也有很多不容易,兩個人一起生活要彼此敬畏,不能只看你對方的確定,互相包容,善於發現對方的好和優點。你們可以選擇分開一段,或者換個新環境,都重新開始認識自己,向當初剛認識的時候一樣對待對方。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選擇離婚,誰也不能保證下一段婚姻兩個人就不會厭倦。
個人認為分開一段時間會比較妥當。
如果離婚,無論是對孩子還是雙方的家庭都是不小的傷害,也可以嘗試尋找當初戀愛的感覺,約約會看看電影吃吃飯什麼的。婚姻來之不易,不要輕言離婚,真的不好。
朋友,你好,不知道你所謂的彼此厭倦是什麼意思?具體指什麼?
我認為,如果僅僅只是結婚後,失去了往日的生活激情,我覺得是正常的。因為萬事都是在變化的,婚姻從激情回歸平淡也是定律,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戀愛期間主要就是開心快樂,沒有什麼外界的煩惱。但是婚姻生活不同,婚姻面對是兩個家庭,還有自己組建起來的小家庭,面對的人也增多了,所以說,婚姻後生活歸於平淡,每日過得點線面也很正常的,彼此厭倦,如果不是因為對方做了什麼,或者對方實在有什麼被你厭惡,我認為離婚還是不可取的,畢竟離婚這一步想走出去還是很難的。
但是如果對方在家庭生活里,因為不負責或者做出了什麼不好的事情,使得你已經對他心灰意冷。這個人出現在你的生活里是一種承重的負擔,你看見他就覺得自己的生活不會好,那你就不如早點放手,鼓起勇氣走出婚姻的墳墓,讓自己的生活快樂起來。
總之,離婚需慎重,沒有做好準備,切不可貿然離婚,特別是做出有些衝動的決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令你滿意。
非常感謝邀請回答,婚姻長說的3年,7年,11年三個坎,太熟悉了就成了陌生人,一個家庭的組建非常不容易。不過是愛情。而且還有濃濃的親情,還有對家庭的責任,我認為不是只有離婚,而且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去想想自己與對方。多看對方的好處,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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