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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二婚,他前妻把再婚後的孩子落戶到了我老公戶口下,我該怎麼辦?


不必將你老公前妻及前妻現在的孩子的戶口遷走,因為那樣你還得與你老公的前妻去商量,你只需要讓你老公與他前妻分戶即可。


如何分戶

讓你老公持自己戶口、身份證及其與前妻的離婚證,如果沒有離婚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分戶申請,派出所就會將你老公與其前妻的戶口分開,並列印出新的戶口,如果你老公的前妻願意也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別的地方。


現任妻子的戶口遷入

分完戶以後,就可以將現任妻子的戶口遷入了,流程如下:

  • 老公持本人戶口、身份證及與現任妻子的結婚證、現任妻子的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入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後,派出所會開具准遷證。

  • 現任妻子持辦理好的准遷證及自己的戶口、身份證,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戶口,手續審核無誤後,現任妻子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會出具遷移證並註銷原戶口。

  • 現任妻子持遷移證、身份證及老公的戶口本,即可到老公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並列印新戶口。


將來孩子的落戶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在醫院生產過程中,要在生產的醫療機構開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 持結婚證、孩子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和《出生醫學證明》,如果是二胎還要攜帶著二寶的准生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到民警先填寫新生兒落戶申請表,經派出所審核材料無誤,即可辦理落戶,落戶後《出生醫學證明》副頁派出所會留下。

  • 如果沒有二胎准生證的話,就得先去派出所進行登記辦理。



你和老公都是二婚,你倆在結婚前都辦理了離婚手續,老公當時和前妻有一女,經法院判決應該歸誰戶口在誰名下,老公既然和前妻辦理了離婚手續,為什麼和前妻沒有辦理戶口分離手續?這意味著什麼?我分析老公有破鏡復圓的可能,你倆結婚前先要處理好這些事,

戶口本上的人員應該是家庭的組成,老公和前妻已經離婚證明不是一個家庭,所以戶口是不能在同一戶口本上,況且老公前妻所生子女更不能落在老公戶口本上。

你和老公帶上結婚證,讓老公帶上和前妻的離婚證,帶上戶口本前去當地公安機關戶證辦公室辦理分戶手續。


謝謝邀請,老公前妻再婚的孩子與你老公沒有血緣關係,憑什麼將孩子落到你老公的戶口下,無外乎這幾方面原因,你怎麼處理都比較被動。

第一,老公和前妻感情好,可讓前妻的孩子享受自己孩子的待遇,說明有可能與前妻藕斷絲連,作為妻子會相當難受,可以理解,你一定要與老公談談你的感受,讓他理解,最好讓老公將孩子戶口遷出去,以讓家庭保持平靜。

第二,老公是個有愛心樂於助人的人,為前妻排憂解難,這樣的人在外非常受歡迎,但家裡可能缺少些愛,因此,你要理解老公,這樣的老公不好找,珍惜。

第三,老公是懦弱的人,前妻很強勢,一直控制你老公,控制欲很強,所以你要以強制強,堅決讓她女兒遷出,以絕後患。


不好意思,貴圈真亂,我只有把這圖發上來,才能理順這關係。

你和你老公不是原配夫妻。你老公跟她的前妻離婚後沒有分戶,你老公的前妻拿著戶口本重新嫁人了,而且生了孩子,把戶口落到了你們的名下。你跟你老公怎麼結婚的,戶口本怎麼拿到的?戶口本上,你跟你老公什麼關係?你老婆的前妻,跟他現在的丈夫,生出來的孩子,落戶在你們家戶口本上。戶口本上,孩子跟你們什麼關係?戶口本上你老公的前妻,跟你老公什麼關係?那個落戶你們家戶口本的新生兒,跟你老公是不是沒有血緣關係?他們的孩子落戶在你們家,戶口本上寫的是跟你們什麼關係?我暈了。你能不能把你們家的戶口本關係理順了再發上來?

今天終於知道什麼是剪不斷,理還亂了。不如直接快刀斬亂麻吧,直接帶上你老公跟他前妻的離婚證,還有你老公跟你的結婚證,身份證。還有戶口本到派出所去試試,如果派出所不管,就直接起訴到法院。

就說到這裡了,謝謝邀請,歡迎關注我的其他回答,有粉必回,有問必答。


謝謝太極雲飛揚的邀請,從題主的備註里可以看到,題主老公和前妻離婚後,前妻又重組家庭,並生育了孩子,還落戶到前夫的戶口下,這離婚後再婚,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新生兒落戶也需要戶口本原件啊,從題主反應的情況看,戶口本原件應該在這男子手裡,因為他是戶主。這男子是怎麼想的?大度還是無知?就不怕有什麼事麻煩嗎?

我們那的村規民約是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男方重組家庭,如果想把女方戶口遷移到男方這裡,先得把前妻戶口遷走,否則不支持現任妻子戶口遷入。像這種前妻重組家庭所生的孩子是不可以落戶在前夫戶口本上的,假如落了,說明前夫戶口本里有了二孩子,以後再婚就不能生育,否則會視為違反國家優生政策,超生。人民法院以是支持地方上的村規民約的

題主現在面臨的問題,說嚴重不嚴重,就是有點麻煩,前妻通情達理還好說,賴著不辦理,你還真沒招。題主不用出面,讓老公去找前妻協商解決,這是他們遺留的歷史問題,讓他們雙方自行解決。

解決辦法:雙方帶上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離婚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戶籍科,詳細說明情況,戶籍民警會根據戶籍管理規定,秉公執法,為民排擾解難的

這是我自己的見解,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祝你們幸福快樂


謝謝邀請!

你意思等於你老公離婚時候,他前妻的戶口沒有遷走!這個其實現在有二個方案可以處理;1.你老公前妻再婚了,那麼直接讓對方婚遷,把戶口遷入現在老公那裡!你老公前妻再婚生的孩子是與對方的婚生子,孩子戶口遷移也沒有什麼大問題的。2.如果不願意婚遷,要留在你老公這邊。那就是你老公拿著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戶口本,村裡或者街道證明等資料去辦理分戶(具體需要資料建議諮詢當地)。這樣把戶口從你老公家裡分出去,對你們雙方都沒有影響。

再者,現在生孩子有出生證明的,上面父母寫的清清楚楚的,所以不影響你生孩子入戶!弱弱的問一句,你們那裡是不是開發了,所以前妻不肯遷走,還把孩子戶口入進來????……


你好、這個應該沒多大的問題、對你生孩子上戶口沒有影響、


這是你老公的事兒,因為那個孩子為何要落在他的戶口上?他為啥會答應人家,這個他心裡很清楚。你可以把你的疑慮說給他聽,看他如何給你解釋。孩子落戶在你老公的戶口上,對你沒有任何影響,包括你和他將來生的孩子。房產財產,這個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況且落戶也是有條件的不是想落就能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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