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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領導提辭職後如何快速離職?


交接盡量不要超過一周,相互看著不順眼多一分鐘都是折磨。

01.我從國企辭職的故事

2000年至2002年,在某大型國企做銷售。公司對我非常好,走時雖然已經很不開心,可還是按勞動法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大概是這麼寫的

「按勞動法規定,我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感謝公司兩年來給我的機會。」

郵件發出沒有五分鐘,

HR經理就過來了,對我說:「大志!可以了,今天是最後一個工作日,明天不用來了呦!」

你能想像我當時的震驚嗎?

我回答:「不是按勞動法規定提前一個月嗎?」

「你小子勞動法學的不太好。雖然有提前一個月這麼一說,但還有個規定,就是雙方達成一致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係。現在你提出辭職,我們認為可以,所以就到今天……」

2002年,那個夏天,我舔著臉又幹了一周,黯然離開了那家國企。

從此之後,我辭職交接從不會超過一周。

02.為什麼不必超過一周

相信自己,你我沒有想像中的重要,別說一周交接了,不交接公司也能正常運行,無論你是什麼職位。

在過去20年的職業生涯中,我做過銷售、獵頭、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市場總監,即使是身居高管。我也沒覺得有什麼特別重要的工作,非自己不可,任何人都可以做好。這其實沒什麼。

很幸運的是,經歷的每家公司我都有成長,整體而言公司領導對我也都挺好的。

正因如此,才不必交接時間過久,講清楚就行了,別給其他同事找麻煩。

此外,

我還有個習慣 ——入職第一天就寫好辭職信。

這代表著我對未來多少的一種掌控有能力。

做HR時,公司超過200人HR部門就2個人,辭職也沒用一周,一來過程文檔比較齊全,二來我承諾離職之後有需要的話,我還可以回來幫忙。

就是這樣……

03.不讓你走應該怎麼辦

每個人都有人身自由,尤其是現在的社會。

最近聽到最誇張的例子時,

有個年過50歲的老大爺,在某機構做「學習中心」主任,

2017年就沒上過一天班,

公司不想讓他走,

他自己也沒提辭職,

就這麼耗著,

公司不發工資,員工也不交接工作……

你可能會問:「這也行?」

是的,這也行。有句台詞是這麼說的:「留得住你的身體,也留不住你的心。」

所以,

提前一個月提辭職,

到時間直接走就行了,

說不定,

公司還希望你馬上走人呢。一如2002年時,在國企時候的我。


看了幾個回答以後感覺很多都文不對題,不切實際。且看題主問題:

為什麼會無法快速離職?可能的原因包括:

  • 領導挽留:雖然你乾的不爽,但領導不這麼認為,千方百計想要挽留你。用的方法可以有,談話,一輪一輪談話,了解你想離開的真正原因,試圖說服你留下更好;調整工作,如果工作內容不爽,那可以考慮調整調整嘛;調薪,是不是薪資低了,給你漲點工資怎麼樣。
  • 人手緊張,這可能是上面領導挽留你的原因之一,你走了誰接你這塊活啊?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騰挪不來啊。
  • 招聘困難。實在不行,招聘一個吧,領導要說了,我同意你離職,那你得等我把人招來交接清楚再走。
  • 離職率太高。這點也並不少見,有些公司是把離職率指標掛在部門經理身上的,今年離職的名額用完了,你再離職要扣我工資了,等過了今年明年春再離吧。

俗話說,欲速則不達。你想快點走,也不要太任性。新工作找好沒呢?是已經想好一定要離職還是一時鬧情緒?自己想離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換一個環境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了嗎?

如果啥都準備好了,那就對照著上面可能的阻礙你離職的情況,提前做好準備吧。


作為人力資源官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要了解提離職後要做的事情,我們就能夠知道如何快速的離開

提了離職後,第一步選定接班人,如果沒有,就進行外招,然後進行工作交接,最後進行財務,新行政,信息,本部門等確認沒有問題,最後走人。

在這個最長的流程一般是在工作交接的時候,有的人只要1天就可以,有的人可能一個月都交接不了,為什麼差距這麼大呢,原因就在於要離職的人在離職之前沒有做好工作復盤以及自己崗位接班人的培養,一是上級領導覺得沒有合適的人,暫時工作還不能放你走,一是你自己的工作都沒有復盤清楚,上級不可能為你扛風險。

所以想在離職的時候能夠快速離職,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提前布局

第一。把自己的工作復盤整理,工作方法,思路,注意要點等等全部都寫清楚,做一張工作交接單,

第二,提前選定自己的接班人,開始進行自己工作的承接,把自己的一些工作和他一起完成,可以以組團隊,項目的方式合作,讓他對你的工作非常熟悉

第三,在領導面前誇他,讓領導認可他的工作能力

當以上全部都做好的時候,如果不走,你說不定會升職,如果走了,接班人是現成的!

以上,是我的意見


提出辭職了,要離職,應該這麼做:

一、向領導提出辭職,如果是因為乾的不開心,心裡非常堅定的要走,就不能拖泥帶水,猶豫不決,這樣會讓人覺得你不想走只是想用辭職表達不滿!

二、立即進行辭職流程。一般在公司里,先向領導口頭提出辭職,領導同意後,你要馬上進入正式流程,即填寫書面辭職書,經班長、主管、經理、副總簽名,通常要提前一個月,當然領導同意早走,快點走為好。因為最後一個月,你要走了工作也不在狀態,會讓人覺得你混日子!

三、如果你走的不情不願,既然已經作出了走的決定,就不要藉機發泄不滿,要在職場生涯中留下好名聲!山不轉水轉,保不準哪天又相遇!


提出辭職後就得堅定信念,收拾包袱走人,什麼提前一個月交接感覺都是沒必要的,從你提出辭職這一詞後,時間就特難熬,分分鐘惹同事不爽。

去年我在國企提前一個月辭職,可能剛好我那崗位需要人吧,而且我也是真正干實事的人,公司很多領導,總經理、副總、HR總監、HR、甚至財務總監都找我談話了,叫我考慮考慮,既然沒有找到下家,繼續做下去,然後我想的是連領導都開口了,也不好意思當面拒絕,就說考慮考慮。

回去後,自己也糾結要不要留吧,然後就跟公司兩個特要好的同事說起,真的特好,可以說是閨蜜!誰知別人的回答竟是:叫我趕緊走,既然提出辭職了就別留在這兒了,提出辭職了還賴著不走等領導給我升職加薪嗎?還說什麼如果我是你,我什麼都不考慮了,儘快收拾走人。

第二天,整個公司的人都知道我辭職了,然後各大領導找我談話,然後我拿辭職談要升職加薪什麼的……後來領導再次找我談話了,我直接說我想回去創業了,所以還是辭職。想想那段時間特難熬,離開後跟公司的人再沒有聯繫過,在工作中同事真的很難做得成朋友……


快速離職,看了其他回復,支招的不少,主意也有不錯的,考慮的還是挺全面。

但我還是想補充一些:

1.辭職必須是經過自己綜合考慮後做出的決定。無論對錯,都下定決心要走了,必須要堅定走的心。一般來講,一旦你提出離職,部門,人事,甚至老總都可能找你問話,也許會以加薪之類理由的挽留。此時,千萬不能妥協,必須自然而然堅定走。

幾年前有個工作能力極強的同事提出了離職,但公司以加薪挽留後留下來了。現在的情況是:幾年過去了,依然是那次加薪後的薪資,職務也沒有上升過,別問我為什麼。

2.一旦動了想辭職的念頭,就儘早準備工作交接內容的整理工作,提前轉移一些工作內容到其他同事,如果沒有可以交接的人,提前和人事反應說自己工作壓力太大,需要人員進行分擔,讓人事提前招聘合適的人員。等到人員到位之後,指導其儘快熟悉工作內容。

3.在未正式確定好什麼時候離職時,切記不要和同事透露。也許,有些人會問,要好的同事朋友也不可以嗎。我的回答是:於公於私,你都不應該告訴他。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切忌胡亂的猜疑。

4.不建議不按流程走離職。雖然有些公司會出現一些不合理要求,確實讓人討厭,但是,也間接反映了你的職業素養,犯不著用他人的錯來懲罰自己。

最後,祝離職順利。


我想在一個公司如果不順心。等領導口頭辭職肯定是不行的啦。你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那個才能得到批複,致於你在工作中不開心。你可當面跟領導談。跟領導談火了。你就要更加火上澆油的談,逼的領導開除你。那也就是辭退。辭退就好啦。八你還能補得到幾個月的工資?立馬走人,何樂而不為呢?


辭職後,就趕緊交接完畢,然後迅速離開,因為你還有新的生活。

要知道,單位里多一個人少一個人都是無所謂的。你辭職了,立馬有新的人員接替你的位置。你並沒有在你想像中的那麼重要。

你最重要的,就是趕緊新的就職,開始新的生活……


既然已經打算離職了,就該把現有的年假有薪病假該消耗消耗,都沒有的話也可以請事假,因為工作不等人,如果你已經找到下家那對方肯定需要你能儘快入職,所以把能請的能歇的假趕緊消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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