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地,這樣的日子還要繼續嗎?
我和老公認識時也是分居兩地,只是我們老家在一個縣城。他回老家時我們才會見到對方。異地了快三年的時候,我們把結婚提上日程。我的前提是,要結婚可以,婚後不能分居兩地。老公開始不同意,他喜歡外面的生活,喜歡他的工作,他既不想放棄北京的工作,也不想放棄我。我哭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我說,要麼我們就到此為止吧!你有天有地,有抱負,可卻給不了我想要的。(因為特殊原因,我也不能陪他一起去另一個城市打拚,我想在家鄉有個家。)他畢竟是愛我的,後來還是妥協了,他說,從未遇見過像我這樣心疼他,為他付出,等他這麼久的女人。我們就在兩三天之後領證了,他也在開始積極做回來的準備,籌劃我們的未來。
我覺得,沒有特殊工作的,夫妻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世界太大,社會太亂,誘惑太多。分開時間長了,都沒有話說了。夫妻是一個家,不是誰是誰的角色,而家是需要兩個人經營的。
這要看你在廣州是什麼工作了,如果工作穩定收入可觀,那麼可以把老婆孩子接過來,如果僅僅夠自己日常花銷或者哪怕是有2000的剩餘,就不建議接到廣州發展(暫且不考慮他們來了之後能不能適應廣州生活)單純的經濟就是個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以後不在廣州定居,那麼建議儘早回鄉發展,哪怕是省內其他城市也比遠離家鄉的千里之外要好很多,首先可以累積穩定的交際圈和人脈,外面的多數為異地打工,流動性比較大。其次,長期夫妻分居,對於家庭和諧是極不提倡的,這其中包含有兩人的感情和小孩的因素。所以綜上,個人偏向建議回鄉發展
其實我覺得你應該把老婆孩子帶過去,主要也看你老婆孩子的意願,我覺得出去賺錢打拚就是為了家庭老婆孩子,所以經濟好了應該把老婆孩子接過去經濟更好的地方,畢竟在經濟更好的地方,肯定生活、環境、學校師資也會更好,也有利於家庭和睦,夫妻長期異地的話,我覺得早晚會出問題,即使不是感情問題,也會有別的問題,這社會作為留守婦女、孩子真的不容易,夫妻、親子之間的感情也會生疏
兩地分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感情基礎。現實生活中不是男人能掙錢,老婆孩子接好了。男人要多關心女人的心情,就是精神生活。物質生活的滿足。並不能代替精神的空虛。
女人帶孩子是很累的,作為男人要理解她。多關心你的妻子。不要拚命掙錢而忽視了她們。錢只能取悅一時。作為男人關心愛護比什麼都重要。
有誰願意過分居的生活呢?都是生活所迫。希望分居兩地的家庭都要儘快的團圓。結束雙方思念的日子。
這樣的日子真不好過,象我們那裡經濟條件不好,又是農村的,只有走出去才能掙錢。前些年,出國打工挺多,夫妻兩地分居,一別好幾年。說來倒也可笑,我一鄰居,男的出國打工,老婆在家耐不住寂寞,跟別人跑了。我想即使兩地分居,分得不要太久,隔三差五回去一次,以告慰老婆失落的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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