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難還是離婚難?
我本人感覺結婚難、離婚難,但結婚比離婚更難。兩個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其中要慢慢磨合,看對方是否是符合自己對另一半的要求,是否值得相伴一生,如果符合那就進入另一個階段———介紹給雙方的朋友認識,如果朋友那關過了那麼久見家長,家長那關通過了就是結婚之前的一系列問題,比如男方給女方父母多少定金?結婚的形式是什麼?兩個人是否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等等,而且在這個男多女少的時代,有越來越多的光棍,所以結婚難必成為一種趨勢。
而離婚也難,如果兩個人有了孩子,那麼就有了牽絆,離婚的話對孩子的成長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大家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好,不要到將來才後悔結婚而去離婚,讓孩子成為一種負擔和遺憾。
離婚難
離婚一個本質原因還是在於中國社會對「婚姻」和「家庭」的定位:婚姻、家庭甚至個人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放在「宗族文化」的框架下進行理解的。結婚、成家、生子依然默認是每個人的「人生大事」, 而且這 往往不是從純粹的「個人追求幸福」角度出發的,有時更多的是一種(對宗族的)責任和義務,這在某種程度上定義了一個人的價值、品德和人生軌跡。不僅「婚姻」和「家庭」默認是和每個人綁定的,「婚姻」和「家庭」也是牢牢綁定的:似乎沒有婚姻就不會有 / 不應該有(幸福的)家庭,沒有家庭也就不存在(幸福的)婚姻。而家庭則既是宗族的必要組成部分和組織形式,也是宗族對個人進行控制和規範的重要手段。
舉個例子,現在在許多農村地區還是能見到這種現象:誰家孩子結婚、生子了是全村共同的喜事,要全村擺酒慶祝的,而這種慶祝和恭喜其實是一種儀式化的對宗族中個體履行義務的一種社會肯定和獎勵。
當然現在大多數地區都不會有那麼直接和明顯的宗族文化了,狹義上的「宗族」概念也逐漸被一個更寬泛和無形的「集體」或「社會」代替,但其中的文化邏輯和部分傳統還是隨處可見。遠的不說,大家只要想想逢年過節親戚們各種「善意的提問」和路上陌生老奶奶很理所當然地問女性「結婚了沒」就能理解什麼是宗族對個人的控制和規範了。
離婚難,我結婚五年各種原因導致感情破裂無法一起生活,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起訴兩次都未成功,最後分居兩年還沒結束,最後得知他們是想趁機敲一筆
最終還是被他們得逞,用孩子賣錢,知道我對女孩心思重,要了七萬兒子撫養費,把女兒同意給我,才同意離婚,說是他們沒錢養活娃??????????開始離婚就說給錢就離,不給錢不離唉垃圾呀
結婚容易離婚難,只要是適婚的男女,而不計較條件,很簡單就可以結婚了,但是離婚就不是一樣了,結婚後大家的努力有了經濟有了孩子,有了一切,那麼離起婚來就很難了。
為什麼離婚要比結婚難呢,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前幾天有一對年輕女子來諮詢,說她要離婚,可到法院去起訴過,他老公不願意所以法院就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為由判不予離婚。她說其實老公也沒什麼不好,就是太木了,沒有情調,但她還是挺關心我的,自己也有些矛盾。作為律師,幫助當事人更快的離婚是我們的職責,但是能撮合一對也是好事一件,我給女青年講了做夫妻的道理,怎樣去經營婚姻,勸走了女青年後,結合平時辦案的經歷發覺女青年的話是有道理的。
確實,離婚是比結婚難得多,因為離婚涉及的事情比結婚多得多,下面我們來研究研究。 第一,離婚時可能會涉及孩子。孩子是寶貝,誰都想要,不光是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想要,這裡還有一個撫養問題,不管孩子和誰在一起,另一方都要給付撫養費,且有探望的權力,因為離婚離掉的只是夫妻間的婚姻關係,不能把孩子和父母的血緣關係一起離掉。離婚夫妻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引出下一個問題,那就是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訴訟,本來工作就忙,還要請律師,找證據,跑法院,打官司,又忙得不可開交,爭過來沒白忙,爭不來要麼嘆氣,要麼再來一次,你說傷神不傷神?所以,大家都說離婚難啊。 第二,離婚還涉及房子和財產的分割問題。首先,房子是婚前一方購買的,離婚後能否作為共同財產分割,能分多少;其次,如果房子是父母出資購買的,是屬於贈與還是屬於借貸,這是在離婚時必須要弄清的問題;還有就是貸款買房,在離婚時貸款還沒還清,房子歸誰,貸款由誰繼續還,這也是離婚夫妻經常面對的事情。 關於財產,除了有據可查的房產,存款,股票,還有比較隱蔽的,比如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的,另一方又沒有證據證明的,在離婚時就是個頑症。 再有就是拆遷和離婚碰到一起,拆遷所得房屋該如何分割,和為了多分房產假離婚的事情又有沒有關係,這也是一個難題。 還有一些其他的問題,因為每個離婚案件面對的具體問題都不一樣,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上面所列的是最基本的兩個問題。 結婚就相對容易了,因為,只要雙方同意,父母也同意,去領一張結婚證,辦幾桌酒席就好了,結婚就完成了,但接下來的就是生活了,生活是一門好大的學問,是一筆大生意,經營好了,就幸福美滿,經營不好就後患無窮了,不離婚就湊合過,但期間會發生多少新的矛盾誰也不知道,會不會最終離婚也是未知數,如果速戰速決離婚的話,就要面對房子、孩子、票子等等一系列的具體問題。 現實中因為第三者離婚的越來越多,這也涉及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是否要對無過錯房進行精神賠償,孩子和誰在一起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離婚要考慮的問題那麼多,當然難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離婚還有一個標準就是夫妻感情破裂,這需要從多方考量的問題,其中有一項就是分居兩年,怎樣才能證明確實分居呢,這也是比較複雜的問題。
還有一些其他的問題,因為每個離婚案件面對的具體問題都不一樣,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上面所列的是最基本的幾個問題。都難,選擇結婚吧,你必須去了解對方,是不是自己要找的那個人,性格是否合得來,還有他的家庭,家人,都要去了解,畢竟是去一個陌生的環境,害怕,結了婚吧,如果過不到一塊想離婚,沒有孩子還好點,如果有孩子有不想給孩子一個不完整的家,又不想和那個人過,這樣會很累,所以都難……
找一個對象結婚很難,從戀愛到結婚要一兩年時間,一年三節除了買衣物送禮物外,自己還要添置婚房新車,花去一筆不小的經濟,女人才和你領證結婚。和對象離婚也難,兩人感情淡化,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男方不願,寫訴狀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收到起訴狀第一次不予判離,滿六個月再起訴,夫妻分居兩年以上才准予離婚。結婚難,離婚也難,望我們男女彼此珍愛家庭,珍惜幸福。
結婚自由、離婚也應該自由,如果夫妻感情好誰會去起訴離婚?既然一方起訴離婚了,而且態度十分堅決,就應該判離,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第一次起訴不會判決離婚,這樣久拖不宜,對原告來講身心疲憊,對於孩子而言,生活在不和睦的家庭中影響也很大,所以應該起訴就判決離婚,如果有和好可能,雙方會自行去復婚的。
我認為離婚難。不管怎麼說,結婚有好心情,有盼頭。有點辦法不會去法庭離婚。第一次不判離,第二次又不判離,等第三次開庭,前後拖下來包括離之前的時間,估計得2~3年,在這幾年中身心疲備,苦不堪言。人生有幾個三年,離一次婚脫三層皮,不知法官強扭的瓜甜么?
有人說結婚難,又有人說離婚難。如果我們要說結婚難的話那就說說怎麼難。如今結婚有些女方要求男方要買房,買車還要給聘禮。男方有多大的實力,父母為孩子結婚有的借錢,有的把一生積蓄拿出給孩子結婚用,婚後父母還要出去工作還清債務。真是不容易!難那!沒錢是辦不了婚禮的。相對離婚還是容易些,倆人如有共同財產一一分清。有孩子歸誰,對方給撫養費,但訴訟離婚有時會麻煩一些。如果雙方共同創造財富,雙方都會珍惜對方和家庭。還有你們的孩子!朋友們說對嗎?
結婚如喝醉酒,酒助人興忘乎所以,就如同「婚」字,一個「女」人「昏」了頭,男人也醉夢其中……然酒勁終將隨著時間推移慢慢淡去,等腦子完全清醒了,才想起當初「愛情」的烈酒太過濃烈以致把很多現實中根本不能和諧相處的隱患給掩沒了,到了忍無可忍,最後走到離婚這一步。
再談一談結婚難還是離婚難的問題,先撇開錢的問題不去說它,結婚應該是比較自然而然發生的事情,是幸福慢慢積累的過程,難有時覺得也值得,並總還是心甘情願的多。而離婚是迫不得已,是一段痛苦煎熬寢食難安的艱難歲月,畢竟同一屋檐下生活了那麼久,一下子割捨這些往日的情感還是會酸甜苦辣(五味雜陳)齊上心頭,叫人嗟嘆人生的無奈和宿命。歸根到底,如果一開始兩個人都以理性的眼光來對待愛情和婚姻,而不是一時興起的衝動和帶著那些童話夢幻般的飄在半空中的幸福想像去結婚,那麼離婚的可能性也許就會小許多,即便真的在某個時段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因為都是理性主導的人,也會相安無事的分手,而不會象某些電視劇里那樣鬧得沸沸沸揚揚,滿城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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