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誠意是什麼?
08-03
不請自來!
婚姻如飲水,冷暖自知!還有人說: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拋開別的不說,單單從買房這一件事上就了斷4年的感情,我覺得有點草率!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個問題,你妹妹是和男方只是在拍拖,應該是沒領證,還不屬於合法夫妻,男方父母給的十幾萬買房子,那從法律的角度上說是屬於婚前財產,不寫你妹妹的名字是合理合法,說句難聽的,如果寫了你妹妹的名字,日後兩人沒結婚,那這房子是不是得分你妹一半啊?
其次,就算兩人奔著結婚的目的去的,過段時間結了婚,辦理了手續,難道說你那妹夫還能讓你妹妹睡大街上不成?寫誰的名字,誰就有義務打月供,不寫,婚後你妹妹也可以不用為這事操心,何樂不為?
至於你說的他們結婚你去不去,那就是你的自由了,這年頭,日子都是各人自己個過的,犯不著為這傷肝動脾的,日子過好過壞和你沒什麼關係,你不要去挑撥人家的感情!如果你實在看不過眼,真正等她們過不成的那天,你大可說出來你的想法,美美的出頓氣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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