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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打官司訴訟費應該由輸的一方來承擔嗎?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費一般都是由原告先行墊付,最後具體是由原告還是被告承擔主要要依據案件的判決結果。

通常情況下一般都是由敗訴的一方承擔。如果有些案件沒有明確的勝訴或敗訴之分,一般就會考慮雙方哪一方的過錯更多,哪一方承擔的訴訟費會更多一些。

所謂的過錯,有些是因為一方存在違約行為,如果最後法院判決其承擔違約責任,那麼,訴訟費顯然由違約一方承擔,還有一些就是有可能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不能完全被法院支持,那麼此時原告可能要承擔的訴訟費也要多一些。

另外,對於一些離婚案件原則上沒有勝訴和敗訴之分,更多的時候一般都是由夫妻雙方平均分擔訴訟費。

所以訴訟費由哪一方承擔,並沒有固定的標準,通常都是由法院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進行判決和分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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