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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如果沒有被告身份證怎麼辦?


交通事故要走訴訟程序,首先要有交警的事故認定書,這是責任劃分和證明事故存在的基礎。但偶爾會碰到沒有事故另一方的身份資料,造成起訴上的麻煩。

這個問題在我代理的案件中遇到過多次,有時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地方車輛的保險單,交警都會說原來處理事故的交警調崗了,現在不在這裡,不知道資料放哪裡了,這主要是交警個別人員的不負責任造成的。

對於這樣的事,我們的處理方式是,讓交警列印一個交通事故另一方的車主信息單,這個信息單是交警隊出具的,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拿這個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車主。

至於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不用去管,如果對方車主不想承擔賠償責任的話,他會主動拉保險公司進來作為共同被告的。

如果交警連對方車主的信息單都不給你的話,這個交警就有問題了,你可以到管理部門投訴他,他就會給你這個資料了。


身份證的目的是要確認對方的身份,但是身份證並不是唯一能確認身份的證件。交通事故的話,應該會有對方的駕駛證,而駕駛證上的信息一般都身份證信息一樣的。同時交通事故交警處理的話,交警拍攝的照片應該會留存有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可以向交警申請一下。途徑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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