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價值觀不合,該不該離婚?
該不該離婚真的不敢給你妄下結論。但是你們雙方的聊天我可以看得出來,你們未必懂得經營婚姻。
婚姻是什麼?它是兩性結合為配偶,也是家庭產生的前提,也是家庭和社會關係一個關鍵點,是子女教育的一個基礎,婚姻涉及到社會的每一個問題,比如經濟、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等責任。當你結婚後,自己就不完完全全是自己了,你每做一個決定,都得徵得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徵得其他人滿意,出發點也是有利於家庭的發展。
從聊天記錄來看,你是外出奮鬥,而妻子卻在家中,那麼我想問你,家庭是什麼?家庭是幸福生活的一種存在,是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 若是夫妻長期兩地分居,是不利於家庭關係健康發展的。當下,社會發展迅速,男人外出務工養家、家裡只留妻兒的事屢見不鮮,可是他們是迫不得已,如果不出去,家庭成員是沒有辦法生存的,因此只能犧牲幸福生活來保證活著。
仔細看了你們的聊天記錄,你是想妻子跟著你一起在外,妻子其實也是滿希望和你在一起的,想要個穩定的生活,只是地點和生活方式選擇上的爭議,而且你在外工作的環境還並不穩定,不知道你的妻子在家是不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如果有,建議不要強迫她離開,而你的工作在不穩定階段,你可以在妻子身邊發展,只要肯干,夫妻同心,日子肯定一天比一天好。
你在外地過著不穩定的生活,卻希望妻子能陪在身邊,其實我覺得你挺無能的,如果有本事,自己都給不了妻子穩定的生活,卻還希望妻子陪伴自己,過著漂泊的生活。我可以看出,你老婆是愛你的,你卻因為意見分歧跑來這裡問是不是該離婚,只看到了你的要求、卻沒看到你的犧牲。你應該好好想想自己該怎麼奮鬥才能給家人更好的、更穩定的生活,而不是要求家庭成員為你犧牲。
婚姻不易,好好跟你老婆商量商量未來的日子該怎麼過,而不是抱怨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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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廣東潮汕人,老公是西北甘肅的,比我小2歲,我們認識不到2個月就懷孕,懷孕的時候因為支持他的工作借款十幾萬,每天都過的很壓抑,每個月都要想著法子去還貸款,因為是前期剛創業,每個月都沒有貨款收,差點得了抑鬱症,刨腹產生了女兒,我婆婆根本就不懂給我做月子,一條魚我做了幾餐,不是青菜就是剩飯,坐完月子剩下110斤,我可以諒解區域的原因,他們那邊做月子吃麵條,只是不懂天天吃麵條的人也能吃到160斤的體重,我不愛吃麵條,我媽來給我做了7天的月子一天4餐到5餐,怕我婆婆不懂還教了幾天,後面我媽一走一天還是剩飯剩菜,月子沒坐完我在家呆不住了,我怕我會在家裡自殺,做完月子2個月我就想著出來上班賺錢還款,但是婆婆不會帶孩子,老是說小孩不好帶,其實孩子無非就是想吃母乳睡覺,上了幾天班就想著自己帶吧,讓她先回甘肅。女兒4個月後出來工作上班,女兒放在娘家給我媽帶。其實很想在自己娘家上班帶孩子的,但是老公在深圳也可以去香港帶奶粉,狠心吧孩子留給我媽帶,很多人可能會問,為啥不留給婆婆帶,給我婆婆帶我很不放心,連抱都不會抱。這個月因為他的工作離開了生活8年的深圳來到了陌生的惠州,宿舍的環境很糟糕。其實我不是嬌氣,只是我單身在深圳的時候會把租房弄的比較舒適,家是避風港,在外面不管多累回到家可以好好放鬆。但是來了這裡一個禮拜,我就發現自己一點安全感都沒有,才發現我老公其實一點都不懂的生活,廁所積水,洗衣服的漏水,但是在他眼裡覺得無所謂,也許在他眼裡我就是個女漢子吧,什麼都會什麼都可以接受。很想離婚,其實我覺得一起生活不開心的人就沒必要一起,人生就一輩子,開心生活每一天才是自己想要的,如果沒命大富大貴,平平淡淡也過的舒心!
謝邀。現在離婚非常容易,去民政局排個隊,數小時即可。至於該不該離婚?我覺得兩個人之間只要有點小矛盾,離婚是早晚的事,因為我看太多了,這年代年輕人就這個樣了,我感覺好像不離婚,日子就沒法過了。
大家都盯著看紅本本,覺得這本本做的很精緻,很漂亮,都想擁有它,覺得有這紅本本光榮,沒人會感到羞恥。現在離婚變成了一種兒戲,變成了一種時尚,沒人能夠去珍惜它,擺脫它。想離婚就離吧,不要太難為自己了,別人勸了也白扯,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仔細看了聊天內容,從內容上看沒有啥不可調和的矛盾啊,這就提出離婚未免太過草率了,你們之間的問題無非就是他在外地,希望你能去,可你又不想去。其實你做的也挺好了,放手讓他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他讓你去也是對你有感情的,否則何必非要把你帶在身邊作為束縛呢。你們應該靜下心來,開誠布公的認真談談,造成兩地分居的意義是什麼,給家庭帶來的利益又是什麼,總是能有解決的辦法,而不是意氣用事的離婚解決。
其實,當你發出問題的時候你自己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了,就是自己不想承認罷了,不要說什麼是為了未來,為了對方生活的更好,沒有水的小樹死了以後在給她在多的水又有什麼用,都是借口罷了,感情淡了罷了,和對方面對面坐這看著對方也別要說話,就好好看這,看一小時,你心裡答案就浮出來了。。
我的看法是看年齡吧!如果雙方才20多歲那麼不應該離婚,20多歲真值大好青春如果真心相愛,就應該一起奮鬥,共創未來。但如果已經30歲了,我覺得男方應該放手,女方已經把最後的青春給你了,但你還是一事無成,你應該還她自由,至於自己應該反思為何一事無成,碌碌無為!
為什麼要動不動的把這種事情扯到離婚的上面呢?
兩個人從陌生人在走到婚姻,這中間的過程是非常不容易的。這是需要多大的緣分才可以呀。
喜歡對方就要尊重對方的選擇。如果有可能的話,誰還會去外地去打工啊?這不都是為了未來的生活著想嗎?既然兩個人的想法都沒錯,那就應該好好的考慮一下,將來。
千萬不要考慮到離婚的層次,上面。
謝謝邀請,如果你覺得你們的婚姻讓彼此感覺痛苦,那麼不如趁早放手,去尋找對的那個人。打個比方,雞蛋跟石頭分手遇到了棉花,如此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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