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商品房在市場銷售,出了問題房產公司說以前售樓處的人捲款跑了,該怎麼辦呢?
1,從文中可以看出,首先要明確在這個糾紛中有兩個法律關係:售樓處的人與開發商之間的關係,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關係。
售樓處的人應該屬於房產銷售策劃公司,他們與開發商的關係屬於委託合同關係,開發商委託他們制訂銷售計劃,銷售房產,房產銷售策劃公司根據銷售業績提成。另一個法律關係是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一旦購房合同訂立,二者之間就形成了房產買賣合同關係,開發商收錢就要把房賣給購房者。
我們要明確的是,在售樓處與購房者簽訂合同的是開發商,而不是房產銷售策劃公司,這個公司只是房產公司的委託人,他們沒有房產的產權。
2,明白了這兩個法律關係,我們就清楚了,售樓處的人捲款跑路屬於開發商與銷售公司之間的糾紛,與購房人沒有關係。購房人與開發商合同一旦簽訂,合同即告成立,不受其他法律關係的影響。
3,售樓處的人是否跑路,與購房人沒有關係,開發商收到損失,可以報案或者起訴,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開發商不能以此為借口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不交付房產或不退還購房者的購房款。
4,通過上面的一點,我們也應該明確,售樓處的人捲款跑路與否的確與他們關係不大。購房者只能向開發商維權,或起訴或通過其他途徑。
責任主體是法人,而非法定代表人,不管房產公司是否更換法定代表人。
直接起訴房產公司退還定金或房款,也可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後繼續履行合同。
代理法人不願意講進度也可能是怕引起恐慌,如果是追回來了的話肯定就會好好地,如果追不回來各個業主再讓售樓處退錢他們也沒有錢退。
事情已經發生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業主聯合,聯名起訴房產公司,主張退回定金或房款,一併將違約責任清算即可。
推薦閱讀:
※經過審批的二宅算不算違建?
※新規來了!離婚時這樣操作,或將分文不得!
※發現這幾种放貸行為請馬上報案!各地出台意見嚴打「套路貸」!
※員工辱罵領導|可否一律解僱